1、1建设工程招标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定一、概述1、 概念: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标人单方面阐述自己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的意思表示,是招标人确定、修改和解释有关招标事项的各种书面表达形式的统称。从合同订立过程来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要约邀请 (要约引诱 ),其目的在于唤起投标人的注意,希望投标人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间招标人发出要约。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招标人拒绝。2、组成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一系列有关招标方面的说明性文件资料组成的,包括各种旨在阐释招标人意志的书面文字、图表、电报、传真、电传等材料。一般来说,招标文件在形式上的构成,主要包括正式文本
2、、对正式文本的解释和对正式文本的修改三个部分。1)招标文件正式文本其形式结构通常分卷、章、条目,格式如表 51 所示。 工程招标文件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件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二卷 技术规范第五章技术规范第三卷 投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第七章 工程量清早与报价表第八章 辅助资料表第四卷 图纸第九章 图纸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明确有关的工程招标的基本概念、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教学重点内容:招标文件的内容教学难点:招标文件的编制教学内容:22)对招标文件正式文本的解释( 澄清)其形式主要是书面答复
3、、投标预备会记录等。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文字、电传、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文字、电传、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或以投标预备会的方式给予解答。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解答意见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由招标人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对招标文件正式文本的修改其形式主要是补充通知、修改书等。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可以自己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意见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由招标人以文字、电传、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也是招
4、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意见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 (回执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意见。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修改意见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编审规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编制,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审定。未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建设工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得将招标文件分送给投标人。从实践来看,编制和审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符合有关贷款组织的合法要求。保 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是编制和审定招标文件必
5、须遵循的一个根本原则。不合法的招标文件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2)真实可靠、完整统一、具体明确、诚实信用。 招标文件反映的情况和要求,必须真实可靠,讲求信用,不能欺骗或误导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全面系统、完整统一,各部分之间必须力求一致,避免相互矛盾或冲突。招标文件确定的目标和提出的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不能发生歧义,模棱两可。(3)适当分标。 工程分标是指就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 (总承包 )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招标,分别编制招标文件,或者就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或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招标中的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分别编制招标文件。工程分标
6、必须保证工程的完整性、专业性,正确选择分标方案,编制分标工程招标文件,不允许任意肢解工程,一般不能对单位工程再分部、分项招标,编制分部、分项招标文件。属于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单独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审定认可。(4)兼顾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利益。 招标文件的规定要公平合理,不能不恰当地将招标人的风险转移给投标人。4、意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和信息源。 招标文件是提供给投标人的投标依据,是投标人获取招标人意图和工程招标各方面信息的主要途径。投标人只有认真研读招标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各项具
7、体要求和界限,才能保证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顺利通过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合同签订的基础。 招标文件是一种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引出3潜在投标人的要约 (即投标文件 ),并据以对要约进行比较、评价 (即评标 ),作出承诺 (即定标 )。因而,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中要约和承诺的基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可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这样那样的修改和补充的意见或建议,但不管怎样修改和补充,其基本的内容和要求通常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所以,招标文件的绝大部分内容,事实上都将会变成合同的内容。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8、是政府监督的对象。 招标文件既是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审查对象,同时也是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的一个重要依据。换句话说,政府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业经审定的招标文件的规定。二、编制前的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前的准备工作很多,如收集资料、熟悉情况、确定招标发包承包方式、划分标段与选择分标方案等等。其中,选定招标发包承包方式和分标方案,是编制招标文件前最重要的两项准备工作。1、 确定招标发包承包方式招标发包承包方式,是指招标人(发包人) 与投标人(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从发包承包的范围、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和合同计价方式等不同
9、的角度,可以对工程招标发包承包方式进行不同分类。在编制招标文件前,招标人必须根据并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性质、类型和发包策略,招标发包的范围,招标工作的条件、具体环境和准备程度,项目的设计深度、计价方式和管理模式,以及便利发包人、承包人等因素,适当地选择拟在招标文件中采用的招标发包承包方式。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承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设全过程发包承包、阶段发包承包和专项发包承包按照发包承包的范围,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承包方式分为建设全过程发包承包、阶段发包承包和专项发包承包。(1)建设全过程发包承包。也叫统包、一揽子承包、交钥匙合同。它是指发包人 (建设单位 )一般只要提
10、出使用要求、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人就可对项目筹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订货、设备询价与选购、建造安装、装饰装修、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发包人的部分力量,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般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通常只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工程总承包公司 (集团 )才能承担得起。实践中, 工程总承包公司 (集团 )主要是某些大的施工承包商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的一体化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
11、济联合体 。采用建设全过程发包承包方式,对充分利用承包商来弥补发包人建设经验的不足,节约工程投资和保证工程质量,具有积极意义。(2)阶段发包承包。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就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或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进行发包承包。必须注意,阶段承包不是就建设全过程的全部工作进行发包承包,而只是就其中的一4个或几个阶段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任务进行发包承包。这是阶段发包承包和建设全过程发包承包的主要区别。阶段发包承包,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可研阶段发包承包、勘察阶段发包承包、设计阶段发包承包、施工阶段发包承包等 。其中,施工阶段发包承包,还可依发包承包的具体内容,再细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2、包工包料, 即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包工部分包料, 即承包人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材料由发包人或总承包人负责供应 ;包工不包料, 又称包清工,实质上是劳务承包,即承包人 (实践中大多是分包人 )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任何材料供应的义务。上述三种方式中的所谓包工,均是指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定额规定中的人工定额部分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估算、约定的人工。 (3)专项发包承包。 也称作专业发包承包实践中,专项发包承包主要用于可研阶段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施工阶段的
13、深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建设准备阶段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等专门项目。由于专门项目专业性强,实践中常常是由有关专业分包人承包,所以,专项发包承包也称作专业发包承包。2)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按照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承包方式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简称总包,是指发包人将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或某几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该承包人可以将在自己承包范围内的若干专业性工作,再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人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各专业承包人只同这个承包人发生直接关系,不与
14、发包人 (建设单位 )发生直接关系。在实践中,总承包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建设全过程总承包;二是建设阶段总承包。建设阶段总承包,主要包括下列情形: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投资、没计、施工总承包,即建设项目由承包商贷款垫资,并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后再转让给发包人(建设单位 );投资、设计、施工、经营一体化总承包,即发包人(建设单位) 和承包人共同投资,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而且建成后还负责经营几年或几十年,然后再转让给发包人(建设单位 )。5采用总承包方式时,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将
15、工程总承包任务发包给有实力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承担。在国外,承包商垫资承包工程是很平常的,我国过去实践中也有垫资承包的情况,目前则禁止承包商垫资承包工程。作者认为,这一禁令乃是我国现阶段投资体制改革不到位、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的产物,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权宜之计,具有明显的阶段性。(2)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于总承包而言的,指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分包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电梯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等工程,分承包人不与发包人 (建设单位 )发生直接关系,而只对总承包人负责,在现场上由总承
16、包人统筹安排其活动。分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不能是总承包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或主要部分 (关键性部分 ),主体结构工程或主要部分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在实践中,分承包人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如设备安装公司、工业炉窑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分承包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总承包人可以直接选择分包人与之订立分包合同;二是总承包合同未约定的分包,须经发包人(建设单位、招标人) 认可后总承包人方可选择分包人,与之订立分包合同。可见,分包事实上都要经过总发包人(建设单位、招标人) 同意后才能进行。在国际上,分包很流行,分包方式也多种多样。如除了由总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方式外,还存
17、在一种允许由发包人(建设单位、招标人) 直接指定分包人的方式。在我国,一般不允许这种指定分包。对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的,总承包人有权拒绝。如果总承包人不拒绝并选用了这家分包人的,则视同总承包人自行选择的分包人。(3)独立承包。是指承包人依靠自身力量自行完成承包任务等的发包承包方式。通常主要适用于技术要求比较简单、规模不大的工程和修缮工程等。 (4)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指发包人将一项工程任务发包给两个以上承包人,由这些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参加联合的各方,通常是采用成立工程项目合营公司、合资公司、联合集团等联营体形式,推选承包代表人,协调承包人之间的关系,统一与发包人 (建设单位 )签
18、订合同,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说来,合营公司、联合集团属于松散型联合,合资公司则属于紧密型联合。采用联合承包的方式,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优越性十分明显。它可以有效地减弱多家承包商之间的竞争,化解和防范风险,促进他们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6经验,在情报、信息、资金、劳力、技术和管理上互相取长补短,有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强共同承包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的能力,增加丁中标、中好标,共同获取更丰厚利润回报的机会。 (5)直接承包。是指不同的承包人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分别与发包人 (建设单位 )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承包、分承包的关系,现场上的协调
19、工作由发包人自己去做,或由发包人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去做。3)总价合同、计量估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程量计取酬金的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法,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承包的方式分为总价合同、计量估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程量计取酬金的合同。(1)总价合同。定义: 称总价固定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适用工程: 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风险不大、技术不太复杂、工期不太长的工程。主要做法: 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总价一次包定,一般不予变更。承包人比较好估算工程造价,
20、发包人也容易筛选出最低报价,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来说比较简便。缺点: 主要是对承包商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设十图纸和说明书不太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恶劣等意外情况,承包人就难以据此比较准确地估算造价,承担的风险就会增大,风险费加大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最终对发包人 (建设单位 )也不利。分类: 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固定总价合同。 其特点主要是,如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则总价不变;如图纸及工程要求有变,则总价也变。风险全由承包商承担。 调值总价合同。 其特点主要是,如没有发生通货膨胀,则总价不变;如因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达到一定限度尺寸,则总价作相应调整。发包
21、人 (业主 )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承包商承担其他风险。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其主要特点是,如未改变设计或未增加新项目,则总价不变;如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则总价也变,具体做法是通过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增的工程量和调整总价。 管理费总价合同。 其主要特点是,由业主聘请管理专家并支付一笔总的管理费。(2)计量估价合同。7定义: 是指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依据的发包承包方式。主要做法: 由发包人 (建设单位 )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商根据统一计算出来的工程量,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发包人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优点 :这种
22、承包方式,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承包人、发包人也都比较方便。(3)单价合同。定义: 是指以工程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发包承包方式。特点: 工程量实量实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乘单价结算。类型: 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即由发包人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由承包人投标时逐项填报单位,或由发包人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人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就要开工的工程。 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即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
23、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校舍和通用厂房等房屋建筑工程。但对其中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的基础工程,则大多采用按计量估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的方式。投标人自报的单价可按国家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报价一次包定;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按总价投标和定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能比较精确地根据设计文件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仍可能因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如在水电或铁路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变化。为使
2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人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发包人 (建设单位 )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4)成本加酬金(费用)合同 。定义: 又称成本补偿合同,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价。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所得税。主要做法: 成本费用按实报销,或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事先估算、商定出一个工程成本,在此基础上,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一定酬
25、金。8适用工程: 适用于建设全过程合同 (统包合同 ),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工程,如遭受自然灾害、战争等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等 。优缺点: 简便易行,缺点是发包人不易控制工程总价,承包人不关心降低成本。因为按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和利润,成本越大便意味着提取的管理费和利润也越高,这样承包人不仅不会注意对成本的精打细算,反而会希望成本增大。具体做法: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式为 C=Cd(1+P) C,总造价;C d,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P ,固定的百分数。这种承包方式,对发包人 (建设单位 )不利,因为工程总造价 C 随工程成本 Cd 增大而相应增大,不能有效地鼓
26、励承包商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承包方式 计算式为 C=Cd+F F 代表固定酬金采取事先商定一个固定数目的办法,通常是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固定不变。这种承包方式克服了酬金随成本水涨船高的现象,它虽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可鼓励承包商为尽快取得酬金而关心缩短工期。有时,为鼓励承包人更好地完成任务,也可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且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以大于固定酬金。成本加浮动酬金承包方式 成本加浮动酬金承包方式的做法,通常是由双方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然后将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与预期水平相
27、比较,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成本,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成本,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则减少酬金。上述三种情形的计算式分别为: 如 Cd=C0 则 C=Cd+F 如 Cd C0 则 C=Cd+F-FC 代表工程总造价;Cd 代表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C。表示预期成本; F 代表固定酬金;F 表示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要限定减少酬金的最高限度,为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这就意味着,承包人可能碰到的最糟糕的情况只是得不到任何酬金,而不必承担实际成本超支部分的赔偿责任。采用成本加浮动酬金的承包方式,优点是对
28、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都没有太大风险,同时也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缺点是在实践中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预期成本估算要达到 70以上的精度才较为理想,而这对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经验要求已相当高了。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程量计取酬金的合同9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承包可行性研究的计费方法通常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资料情况,拟定工作项目,估计完成任务所需各种专业人员的数目和工作时间,据以计算工资、差旅费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再加企业总管理费,汇总即可得出承包费用总额。勘察费的计费方法,是按完成的工作量和相应的费用定额计取。工业建设项目的
29、设计费控制在概算投资的 2以内,民用建设项目的设计费控制在概算投资的 1 5以内,采用标准设计的项目设计费率应低于0 5。物资承包公司供应材料按材料价款的 0 8计取承包业务费,设备采购按其总价的 1计取承包业务费。2、分标方案的选择 工程是可以进行分标的。因为一个建设项目投资额很大,所涉及的各个项目技术复杂,工程量也巨大,往往一个承包商难以完成。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发挥各承包商的优势,降低工程造价,对一个建设项目进行合理分标,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前,应适当划分标段,选择分标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棘手的准备工作。确定好分标方案后,要根据分标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1)划分原则分标时必
30、须坚持不肢解工程的原则,保持工程的整体性和专业性。所谓肢解工程,是指将本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程任务,分解成若干个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商去完成 。分标时要防止和克服肢解工程的现象,关键是要弄清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般划分和禁止肢解工程的最小单位。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一般被划分为五个层次:(1)建设项目。通常是指批准在一个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工程任务。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是一个独立工程,也可以包括若干个单项工程。在一个设计任务书的范围内,按规定分期进行建设的项目,仍算作一个建设项目。在民用建筑中,一般以一所宾馆、一个剧院、一所医院、一所学校等为一个建设项目。(2)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是建设项目的组
31、成部分,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在工业建筑中,各个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公用系统、办公楼、仓库等,民用建筑的职工住宅、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等是单项工程。(3)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可以进行独立施工的工程。通常,单项工程包含不同性质的工程内容,根据其能否独立施工的要求,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如车间是一个单项工程,车间的厂房建筑则是一个单位工程,车间的设备安装工程也是一个单位工程。民用建筑是以一幢房屋 (包括其附属的水、电、卫生、暖气、通风及煤气设施安装 )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独立的道路工程、采暖工程、输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均可作
32、为一个单位工程。(4)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建筑物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以及安装工程的种类划10分。如土建工程划分为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我们所说的肢解工程,在国际上也叫平行发包,是允许的,而在我国则是禁止的。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安装工程划分为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5)分项工程 。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再进一步将分部工程划分若干分项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可分为人工挖地槽、挖地坑、回填土等工程,砌筑工程可分为砖基础、毛石基础、砖砌外墙、砖砌内墙等工程。勘察
33、设计招标发包的最小分标单位,为单项工程。施工招标发包的最小分标单位,为单位工程。对不能分标发包的工程而进行分标发包的,即构成肢解工程。2)标段划分原则:(1)工程的特点。如工程建设场地面积大、工程量大、有特殊技术要求、管理不便的,可以考虑对工程进行分标。如工程建设场地比较集中、工程量不大、技术上不复杂、便于管理的,可以不进行分标。(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一般工期长,投资大,技术难题多,因而对承包商在能力、经验等方面的要求很高。对这类工程,如果不分标,可能会使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数量大为减少,竞争对手少必然会导致投标报价提高,招标人就不容易得到满意的报价。如果对这类工程进行分标,就会避免这种情况,对招标人、投标人都有利 。(3)工程资金的安排情况。建设资金的安排,对工程进度有重要影响。有时,根据资金筹措、到位情况和工程建设的次序,在不同时间进行分段招标,就十分必要。如对国际工程,当外汇不足时,可以按国内承包商有资格投标的原则进行分标。(4)对工程管理上的要求。现场管理和工程各部分的衔接,也是分标时应考虑的一个因素。分标要有利于现场的管理,尽量避免各承包商之间在现场分配、生活营地、附属厂房、材料堆放场地、交通运输、弃渣场地等方面的相互干扰,在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一定要注意相互衔接,防止因一个承包商在工期、质量上的问题而影响其他承包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