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中山大學工學院華立集團獎學金要點 105.04.22. 工學院 104 學年度第 8次主管會議訂定 107.06.07 工學院 106 學年度第 10 次主管會議修訂 一、 設置宗旨 : 華立集團 基於善盡企業社會之責任,並為培育高階 工程 領域人才,獎勵優秀學子,特設置國立中山大學工學院華立集團獎學金 。 二、申請資格: 1. 本校工學院所屬系所之全職博士生。 2. 前一學期各科學業成績達 80 分 (或同等級 )以上。 3. 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度未領有其他奬學金( 本校菁英博士生入學獎助學金及 需有勞務義務之奬學金除外)。 4. 研究領域如下列者 : A. 能源 /儲能材料 : 高性能鋰
2、離子電池 (正、負極材料、隔離膜 )、燃料電池、超級電容、儲能相關 B. 高頻通訊材料: Low Dk/Df、高導熱材料 C. 顯示器用光學膜 材料 :透明可撓性基板、可提昇光學特性或色彩飽和度薄膜、先進保護膜、阻水氧氣膜 D. 複合材料:汽車及航太用碳纖維預浸材料、耐熱高韌性環氧樹脂、RTM E. 電子封裝材料 F. 高性能工程塑膠 G. 生醫、長照相關 三、 申請時間 : 每年上學期開學日至 10月 15日止 ,將於奬學金申請前 由 工學院 發文公告 之。 四、獎助 名額 及 金額 : 每年提供至多 5名獎學金名額,每名新台幣 18 萬元(分 2 學期發放)。 五、 申請程序: 符合申請資格者, 請 檢附 下 列文件 ,於每年公告申請期間向工學院提出申請 : 1. 申請 表 乙份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3. 指導教授 推薦 信 4. 自 傳乙份 5. 國內外專業期刋、研討會 .等發表論文,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或報告(以 PDF繳交) 六 、 審查方式: 1.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 由華立集團代表先行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查評核 。 1. 第二階段審查 : 邀請華立集團代表出席 本院主管會議 共同 審查 核 定。 七 、本要點經 本院 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必要時每年得由捐贈人代表提出檢討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