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學生服裝儀容檢查要點 98 年 02 月 10 日校務會議通過 105 年 08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訂 107 年 08 月 22 日 校務會議修定 壹、 依據: 教育部令頒中等學校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及參照本校歷年成規為依據。 貳、 目的: 在使學生隨時注意服裝整潔,服儀端莊,並培養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之美德,養成簡單樸實之良好生活習慣,期能增進個人修養,促進校譽,蔚成優良氣質,達成共同一致要求為目的。 參、 學生服裝儀容要求標準: 一、 服裝: (一) 夏季服裝: 1. 白短袖尖領上衣、 黑色 長褲 。 2. 黑摺裙或黑長褲 , 配任何顏色短襪( 襪
2、長高於 腳踝骨以上 、低於膝蓋) , 任何顏色之運動鞋。 (二) 秋季服裝:白色長袖上衣、 黑長褲或 摺 裙,餘同夏季服裝。 (三) 冬季服裝: 秋季服裝加水藍色夾克,圍巾需塞於夾克、衣服內。 (四) 運動服裝: 短(長)袖運動上衣、運動長褲 或短褲, 配任何顏色短襪(襪長高於 腳踝骨以上 、低於膝蓋) , 任何顏色之運動鞋。 (五) 服裝穿著要求: 色質式樣必須合乎要求 ,並 按規定繡學號、班級。嚴禁穿喇叭褲、打摺褲 、 牛仔褲、七分褲,褲管須能蓋住腳踝。 (六) 服裝繡學號規定如附件。 (七) 每週三為班級服裝日,班級服裝需向生輔組提出申請,經申請核定後始可穿著,另褲子則為黑色長褲。 二、
3、 書包攜帶規定:均 依學校採購標準 。 (一) 書包 之學校標誌,必須保持鮮明,不可任意圖畫污損。 (二) 學校之活動均要攜帶書包。 三、 儀容: (一) 頭髮: 不限髮式,以健康、整潔為原則。 (二) 面容: 不准配戴耳環 (含耳棒及耳釘 )、留鬍鬚,面部須保持整潔及不准擦拭口紅 (含有色唇膏 )及配戴耳環、畫眼線、眼影、腮紅、戴假睫毛 ;可適度佩帶項鍊,項鍊不可裸露於制服外。 (三) 指甲:經常修剪,不准留長超出手指及塗指甲油。 (四) 身體:全身(含四肢)不准紋身。 四、 狀況特殊之 學生經導師或輔導室提出 說明後 ,經 學務處 核可後,得彈性 處理 。 肆、一般規定: 、 畢業典禮及休
4、業式,一律穿著制服,另其他重要之活動 重要之活動 (如週會 、 校慶 、 國際或校際 交流活動 ),須穿著校服 ; 畢業典禮 。 二、 每 週 三可著各班制定之班服 ;每週五若有社團活動, 可 於當天 午休時 可 換 穿著統一之社服。 2 三、 服裝應隨時注意整潔,保持平整,力求美觀大方如有破損或鈕扣脫落時,應及時修補釘妥鈕扣。 四、 服裝寬緊須適度,不得穿著規定以外之款式。 五、 校 (制 )服上衣內必須穿著內衣,鈕扣除了第一扣外,必須扣整齊,不可打開露出胸部。 六、 男 (女 )生鞋襪均須合乎學校規定,不得穿著拖鞋、馬靴、高統鞋、休閒鞋、涼鞋或高跟鞋。 。 七、 體育課之當日得穿著制式體育
5、服上 (放 )學、運動鞋以素色為主 八 、工廠實習課當日仍須穿制服上 (放 )學,工作服攜帶到校更換。 九 、學生除規定之制服、飾品、手錶外,不可佩戴任何飾物。 十、穿著學校運動外套內仍須穿著學校運動服或制服,學校運動外套需將拉鍊拉至學號處 (切齊含以上 ),嚴禁反穿。 伍、檢查時間: 一、 定期檢查:每月第一週星期二檢查一次,以班級為單位,由導師檢查並將服裝儀容表現優異(每班不得超過十分之)者登記在 服儀 檢查紀錄 表內由風紀股長 於當週星期五前 送交學務 處 生輔組 , 據以辦理獎 勵 。 另外,服儀檢查不合規定者,由導師和生輔組進行輔導。 二 、 不定期檢查: (一 )個別檢查,由執勤教
6、官隨時隨地實施檢查,發覺學生違犯規定,及時糾正登記處理,以免學生投機取巧。 (二 )每天由執勤之糾察登記服儀不合格規定者, 由導師和生輔組進行輔導。 (三 )如因重大集會或慶典活動,學生須集體參加以爭取學校榮譽時,生活輔導組得視現況規定提前或延後服儀之檢查。 陸、獎勵方式與輔導 : 一、 開學後學生即應遵守學校規定穿著服裝整肅儀容,如未依規定 , 經 宣導 和輔導 後 ,由導師和生輔組進行輔導, 並請 導師聯繫其家長 共同 協助。 二 、 經常服裝儀容不合規定之學生,導師得酌情列舉事實登 錄於德行評量導師評語內 。 三 、 全學期服裝、 儀容經常保持清潔,符合要求之學生,導師得視情形實施獎勵 ,並列舉優良事項 登錄於德行評量導師評語內 。 柒 、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正公佈。 捌 、本實施要點 經 校務會議 討論後 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