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诸暨市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标文件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赵家镇分中心二 0 一八年十一月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标公告为促进经济发展,繁荣集镇市场,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二、竞标标的:赵家农贸市场范围内的摊位及市场外的营业房(具体以镇政府指定区域为准)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二年的承包经营权。三、竞标标底:每年 22.8 万元,二年共计 45.6 万元。四、竞标押金:30 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经营范围包含市场管理服务,具有良好
2、信誉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六、信息发布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七、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8:30下午 16:30;2、报名地点:镇政府 211 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海, 联系电话:87461715;3、现场踏勘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地点:农贸市场办公室;4、报名费(含资料费):500 元,报名费不退还;5、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八、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单位随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须提前将 500 元报名费和 30 万元竞标押金打入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财政账户,并分别提交 2 张存单(500 元和 30 万元) 。收款单位: 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开户银行: 农商银行赵家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32499909 九、投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地点:赵家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十、投标方式和中标确定:本次投标采用暗标方式,以报价单为准。竞标者的有效标范围为等于或大于 45.6 万元,低于标底 45.6 万元的为无效标。有效
4、标内报价最高的为中标者,如有相同报价,则在相同者中抽签确定。竞标者的报价款为人民币,报价报到人民币元,角分不计。十一、承包款交付要求:(1)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缴清 2 年承包款和 10 万元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保证金(原先所交 30 万元竞标押金的款额抵付) ,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同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签订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 ,逾期不缴齐款项的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作弃标论处,没收竞标押金,并重新组织招投标。 (2)未中标者所交的竞标押金在开标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无息)。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赵家分中心2018 年 11 月 9
5、 日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投标须知为促进经济发展,繁荣集镇市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投标须知如下:一、承包区域:赵家农贸市场范围内的摊位及市场外的营业房(包含厕所 1 只) ,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附图) 。二、承包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时间为2 年。三、规范管理保证金1、中标方缴清剩余承包款并签订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后,同时缴纳 10 万元的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保证金” (下简称保证金) 。2、承包方必须自觉接受赵家镇农贸市场考核小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规范有序,保证市场卫生整洁
6、。赵家镇农贸市场考核小组对承包方的管理运营制定相应考核细则,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倒扣保证金,具体详见赵家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细则 。到 2019年 11 月 30 日止,如保证金余额不足 10 万元,承包方需补足 10 万元,若逾期三天未补足,农贸市场承包方的承包权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剩余保证金没收。四、承包方职责1、承包方必须自觉接受赵家镇农贸市场考核小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管理,确保规范有序,保证市场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并按镇指定要求处置。2、承包方需按相关规定配齐市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等,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对人员进行培训,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均
7、由承包方承担。3、承包方需加强市场安全防范,市场安全事故(含食品卫生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4、承包期间农贸市场水费、电费、通讯费、设施维修费等一切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不包含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提出的大面积改造、建设费用) 。5、承包方需妥善保管使用原有固定资产,并保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承包方需折价赔偿。6、承包方不得整体转包所取得的经营权,必须每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转租摊位及营业房,每次公开招标转租经营权期限为 1 年。如承包方需重新调整摊位及营业房设置,调整方案及标底价设置需经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同意。承包方如不执行上述条款,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
8、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7、因禽流感防控需要杀白摊、活禽摊停业等法律有明确规定或上级政府有明确要求的事项,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落实,并不得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五、农贸市场经营范围1、参照农贸市场及服装区现有经营内容。市场内经营蔬菜水果、肉蛋类、水产类等农副产品;市场外的营业房经营服装、鞋帽、干货炒货等日用百货;必须设置农副产品自产自销摊位。2、农贸市场承包方需严格遵守经营范围的相关要求,未经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允许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有权扣罚保证金 2000 元/次,并要求承包方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保
9、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1、承包方如因经营需要,需改动市场设施,必须报请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批准,方可改动市场设施,费用由承包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投资建设的固定设施归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不得拆除。2、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发展或安全需要,有权对市场及设施进行改建维修,承包方要积极配合,对营业有所影响的,承包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或补偿(需整体停业的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1、当承包方违反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规定时,承包方需向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2、当承包方因违约导致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或摊位及营业房经营户产
10、生经济损失时,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有权追偿相应损失,并直接从保证金和剩余承包款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承包方责任。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及金额以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评估为准。以上事项具体以签订的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为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赵家镇分中心2018 年 11 月 9 日 投 标 报 价 单诸暨市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经认真阅读诸暨市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根据已收到的诸暨市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投标文件和了解的情况,经认 真研究和计算,愿以 元(大写: )的承包
11、款经营赵家镇农贸市场。若我方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中标,将按时缴清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全力经营好农贸市场。投 标 单 位 (盖 章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委 托 人 受 托 人姓 名 姓 名性 别 性 别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职 务 职 务身份证( )护照( ) 身份证( )护照(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2018 年 月 日在 举办的 活动,代表本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 项目竞价活 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
12、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单位公章)年 月 日赵家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甲方:诸暨市赵家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商品流通,繁荣集镇市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现经公开招投标,赵家镇农贸市场由乙方中标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协商,明确责任,特订立如下承包合同:一、承包区域:赵家农贸市场范围内的摊位及市场外的营业房(包含厕所 1 只) ,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附图) 。二、承包经营期限:2019 年
13、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时间为 2 年。三、承包款及规范管理保证金缴纳1、乙方按中标金额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2 年承包款 万元整(大写: ) ,并在中标公示前已全部缴清。2、乙方向甲方缴纳“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保证金”10 万元(以下简称保证金) 。3、乙方承包期满后,剩余的保证金,经甲方验收市场设施合格后再无息退还。四、经营范围:参照农贸市场及服装区现有经营内容。市场内经营蔬菜水果、肉蛋类、水产类等农副产品;市场外的营业房经营服装、鞋帽、干货炒货等日用百货;必须设置农副产品自产自销临时摊位。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管理监督,并由赵家镇农贸市
14、场考核小组制定并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调整赵家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细则 ,并依据细则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月通报乙方,并倒扣保证金。到 2019 年 11 月 30 日止,如保证金余额不足 10 万元,乙方需补足10 万元,若逾期未补足,乙方的承包权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甲方没收剩余保证金。2、甲方因发展或安全需要,有权对市场及设施进行改建维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对营业有所影响的,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或补偿(需整体停业的另行协商) 。3、甲方需保证水、电、路畅通接入市场,并保证市场现有建筑物、电力设施、供水设施安全可用,因安全原因需大面积改造维修时,费用由甲方承担。4、
15、甲方需及时将各级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要求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告知导致乙方产生损失的,甲方需赔偿乙方相应损失。5、在乙方未违约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确需终止的,甲方需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整体转包所取得的经营权,必须每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转租摊位及营业房,每次公开招标转租经营权期限为 1 年。如乙方需重新调整摊位及营业房设置,调整方案及标底价设置需经甲方同意。乙方如不执行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2、乙方需严格遵守农贸市场经营范围的相关要求,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扣罚保证金 2000 元/次,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赵家镇农贸市场考核小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赵家镇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细则 ,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规范有序,保证市场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并按要求处置。4、乙方需按相关规定配齐市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等,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对人员进行培训,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需加强市场安全防范,市场安全事故(含食品卫生事故)均由乙方负责。6、因禽流感防控需要杀白摊、活禽摊停业等法律有明确规定或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