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612846 上传时间:2019-06-2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2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湖北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湖北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先、自救为主、统一指挥 、分工 负责”的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按照湖北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业预案的要求,现制定湖北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以下统称矿山企业)都可能发生的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不足 10 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成立湖北

2、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称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安全监管局主管矿山的副局长担任,主要成员单位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等部门组成,有关部门配合。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内。(二)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处处长和监2管一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三)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

3、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2、省公安厅:负责警戒保卫和交通紧急疏通工作;3、省经委:负责协调专业组的工作;4、省国土资源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5、省交通厅:负责交通紧急疏通工作;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6、省卫生厅: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7、省环保局: 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环保工作;8、事故发生地,市、 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和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一

4、)危险目标的确定。针对湖北矿山的特点,主要危险来自井下水、火、瓦斯、煤尘、 顶板和山体滑坡等,所有矿井和自然灾害都有发生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二)危险性评估。我省矿山企业危害性较大的事故主要是瓦斯事故、水害事故和大面积冒顶、坍塌事故。根据全省矿山地质特征,历史上开采遗留的老井、采空区和历年来发生的矿山重特大事故概率统计分析,恩施、宜昌、黄石、咸宁、荆门、襄樊等地,作为瓦斯、水害重特3大事故的重点防护区域。上述市、州安监局要制定矿山危险性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报送一次矿山安全重大隐患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见附件一)备案。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演练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家矿山应急救

5、援指挥中心、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和区域矿山救护中队三级组成。区域救护中队实行中、小队二级指挥。 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救援装备以自筹为主,各级政府给予政策和大型装备的支持。各矿山按划分区域的原则与区域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交纳救护技术服务费。非煤企业和超出协议服务范围的救护实行有偿服务。(参见湖北省煤矿救护实行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鄂煤行办200360 号文)。 矿山救护队根据所服务的区域特点,制定预案和训练计划,定期排查和进行演习。各矿山救护队实行分级管理,抢救特大矿山安全事故时,必须听从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度指挥。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一)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矿业集团公

6、司、各矿山救护队和部分生产厂家等为主储备。省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救护装备实行备案制,主要对救护队使用的大型救护装备的备案。各重点产煤市、州政府应对本辖区矿山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救护防范措施,指导、督促救护队按规定配备救护装备,签订救护服务协议,按规定(鄂财企发200416 号文)提取和使用煤炭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救护装备的完整和使用。4(二)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通讯联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传真):027-87127

7、08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举报电话: 027-87001166(二)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报告当地县、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在 2 小时内拨打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 矿 山救援领导 小组办公室) 总值 班室电话或事故举报电话,将事故情况报告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向省矿山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三)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填写“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 (见附件二),逐 级上 报省矿山救援 领导小组。其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

8、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四)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5(五)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搞好治安秩序工作。七、事故的应急救援(一)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由组长请示省政府领导,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速传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业救助力量,各成员单位按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开展现场救援救护。 (二)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现场抢险指

9、挥部按照事故发生地的隶属关系设立。市县或乡镇矿山企业发生特大事故,由当地市政府市长或委托主管副市长为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全权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 (1)现场指挥组:由救护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2)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专业救助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6(4)物资供应组:由省、市

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单位救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5)警戒保卫组:由当地公安部门为主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6)医疗救护组:由当地和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7)后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8)善后处理组:由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会和事故单位组成,负责伤 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三)抢险救灾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

11、挥下开展。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4、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 轻,先活后死” 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5、通讯畅通原则。应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八、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7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企业和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由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紧急调集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九、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事故抢险发生的应急救援费用按照签定的救护协议办理,

12、未签定救护协议的,由事故矿井承担,不足部分由办矿单位承担,仍不足时由事故矿井所在地政府财政垫支。十、其它事项(一).各市、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省矿山救援领导小组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一:矿山安全重大隐患评估报告附件二: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附件三:湖北省矿山特大事故救援专家组通讯录二 00 五年五月九日8附件一: 矿山安全重大隐患评估报告隐患编号:隐患名称: 组织评估的单位: 专家组组长: 参加人数 评估起止 时间 企业概况: 评估工作简要情况: 事故隐患类别: 事故隐患等级: 危险范围:

13、 损失程度: 整改措施计划: 整治资金: 资金来源: 评估结果: 填报人:填报时间: 审核:9附件二: 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 时间企业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事故简要经过:初步估算 初步判断遇险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10附件三: 湖北省矿山特大事故救援专家通讯录单位名称 姓名 职称及专业 办公电话 手机号 通讯地址黄石工矿(集团)公司 罗先胜高级工程师 (采矿)0714-6311300 13971751397黄石市湖滨大道569 号当阳市马店能源经济开发公司

14、张国雄高级工程师 (建井)0717-3365301 13872536110当阳市马店能源经济开发公司松宜矿务局 钱文平 工程师 (机电运输) 0717-4601876 13872643838 宜都市松木坪镇黄石工矿(集团)公司 胡继树高级工程师 (机电)0714-6312901 13597733603黄石市湖滨大道569 号湖北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 谢泽平工程师 (通风)0724-8101395 13339777906荆门市东宝区马河镇长阳县煤炭行业 管理办公室 荣少华工程师 (通风)0717-5323287 13329806175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路 65 号黄石工矿(集团)公司 陈远宏高级

15、工程师 (地质)0714-6312901 13995973200黄石市湖滨大道569 号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杨世松 教授级高工 (水文地质) 13972110083 武昌原省煤炭厅 王幼成 高级工程师 (机电) 13971310718 武昌武汉理工大资源环境学院 张世雄教授、博导(采矿)027-87855589 13667256250 武昌武钢集团公司矿业公司 刘家盟高级工程师 (采矿)027-86802301 13971693104 武昌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安环部 吴国珉高级工程师 (采矿)0714-5393926 13707233651 武昌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李晓飞高级工程 (矿业系统工程)027-86566846 13807172392 武昌武汉科技大学 许梦国 教授 (采矿) 027-68863130 13971364329 武昌湖北地质调查院 李金平 教授级高工 (地质) 13907156556 武昌湖北省地质环境检测总站 肖尚德总工程师 (水文地质) 13871358131 武昌武钢矿山研究所 任贤峰 高级工程师 (采矿) 13872059901 武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