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017 年 11 月 24 日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带队组织专家对厂区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对厂区进行实地验收。现场,验收组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要求,重点对污染物和员工安全综合整治进行逐一核实验收,包括责任体系、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固废去向、消防、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同时,验收组听取了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及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于 2013 年 7 月 2
2、4 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审批,2014 年 07 月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694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36 万元,占总投资的 4.84%。项目于 2015 年 11 月投入试运行。经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委托,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2-15 日和 2 月 27-28 日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基本能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生产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及锅炉正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用于脱硫除尘系统,锅炉正反冲洗水用于除
3、渣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县污水管网。脱硫除尘系统排水加入碱液中和、沉淀处理后,泵回除尘器重复利用,不外排;除渣系统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供热管网内的水停暖后排放,一年一次,属于清洁下水可排入排水管网,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以及煤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煤、灰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1)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SO2、NOx,经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湿法脱硫处理。本期扩建工程新建锅炉产生的烟气处理后最终和锅炉房内原有 2 台锅炉处理后的烟气一同经热源站 60m
4、烟囱排放。(2)无组织废气主要的无组织废气来源于煤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煤、灰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原煤堆放设置了 2m高围墙挡栏,厂区东侧和南侧设置了防尘网。3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换热器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1)采用低噪声设备;(2)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营工况,及时维修检修;(3)热源站、换热站做好了减振基础降噪、减振。(4)在厂区内种植绿地,厂区周围种植宽绿化带,以高大乔木为主。4、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炉渣、脱硫除尘灰渣,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合计约 11920t/a;生活垃圾排放量约9t/a,本期工程无新增生活垃圾排
5、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先收集堆放在厂区储渣场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后由巩留县环卫拉运处理。三、验收监测结果废水:生活废水主要来自厂区工作人员排入管网;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限值4噪声: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炉渣、脱硫除尘灰渣,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6、合计约 11920t/a;生活垃圾排放量约 9t/a,本期工程无新增生活垃圾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先收集堆放在厂区储渣场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后由巩留县环卫拉运处理。四、验收结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资料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五、建议(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处置废物。(3)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防止生产、储运及污染治理设施的事故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4)燃煤灰渣、除尘渣等固废达到一定量后不要长久堆置,尽快销售处理。(5)建议煤场采用全封闭设计。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