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医院新址室外景观绿化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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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城厢区医院新址室外景观绿化设计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邀请招标) 招 标 编 号: 闽昇莆 2018招 009 号 项 目名 称: 城厢区医院新址室外景观绿化设计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 (盖章 ) 招标代理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 日 期: 2018 年 4 月 3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 )授予合同 (六 )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2、目 城厢区医院新址室外景观绿化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 ,建设资金来 上级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邀请 厦门远太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展生态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 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城厢 区顶墩下黄改造片区 ; 2) 建设规模: 约 4.2 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4)设计周期: 30 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天之内提交修改后

3、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存档图纸的光盘。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5)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 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 计能力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 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 2018 年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招标文件的

4、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8 年 4 月 3 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的为准。 5.评 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仟元整(¥ 1000 元) 及以上。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4 收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

5、后三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九层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 1159 号 ,邮编: 351100 ; 电话: 18965595090 传真: / ; 联系人: 小林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 2376 号 3 层 ,

6、 电话: 0594-2767866 联系人: 林小姐 。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 城厢区医院新址室外景观绿化设计 1.1 建设地点: 城厢区顶墩下黄改造片区 1.2 建设规模: 约 4.2 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1.4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1.5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格合同 1.6 误期违约金: 逾期每日 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和质量标准 2.1 设计周期:本招标项目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设计工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设计工期内完成

7、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2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 2018 年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8、(2)为本项目 (标段 )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 (标段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6 (6)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 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

9、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 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

10、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 标人同意。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7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 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

11、.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 )的, 可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直 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 11.2 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4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设计费用最高限价 12.1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4.2 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12.2 中

12、标后,不因不可预见因素而进行调整设计费用。 12.3 开标后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使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 调整。 (三 )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 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投标保证金 15. 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仟元整(¥ 1000 元) 。投标人必须在

1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8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退还。 15.2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文件的

14、编制 16.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 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设计发包价、招标设计周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6.4 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15、”的字样。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8.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8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九层会议室 。 18.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

16、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继续组织招标。 9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19.开标 19.1 开标 会定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在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九层会议室 进行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 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 个人身份证和 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书 。 19.3 资格审查委员会 19.3.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 3 人组成。 19.3.2 资格

17、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9.4 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4)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1)投标人代表未按标须知第 19.2 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未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5)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18、设计工期、设计质量、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20.评标 20.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20.1.1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1.2 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 或签署、盖章的; 20.1.3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20.1.4 具有投标须知第 3.3 条情形之一的; 20.1.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20.1.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

19、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1.确定中标人 21.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以上单位相同时 ,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1.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 标人的,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2.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2.1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站公示。 22.2 在评标结束公示期满后 3 日内, 招标人未接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

20、诉通知时, 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3.附则 23.1 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 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 )授予合同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必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日 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设计承包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4.3 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5 履约担保 25.1中标人中标 后在签订建设工程 设计 合同前须以现金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基本户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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