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调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 1 立案申请表 原件 1 份 网上下载 申请人 通用 2 申请函 原件 1 份 无 申请人 通用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 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本市签发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 ; 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通用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份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应由申请
2、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 通用 5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 申请人 通用 6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复印件 1 份 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设计单位 通用 7 显示或标注有拍照日期的多角度现场照片 原件 1 份 清晰 申请人 通用 8 设计方案蓝图、总平面 彩图 原件 2 份 1.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总平面图 (首次申报的范围应为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 、 平面图、立面 图及剖面图 。 2. 上述设计方 案总平面 图应绘制在1/500 现状地形图上,用地面积在 20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可以以 1/2000现状地形图替代。 设计单位 通用 2
3、3.设计方案蓝图需在电子报批文件经规划指标技术审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用经技术审查机构加密的电子报批文件晒图补交。 4.总平面彩图为 A3 幅面图纸。 9 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 电子件 1 份 1.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应符合国土 规划部门相关要求; 2.格式要求:使用 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 设计单位 通用 10 设计方案 调整对比图及说明 原件 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 1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批复文件 复印件及扫描件 1 份 或文证编号 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 2006 年之前批复的提供复印件及扫描件各一份,2006 年及之后批复的提供文证编号。 国土 规划部门 通用 12 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或其他资料 复印件 1 份 无 专业部门 通用 13 批前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 1 份 需进行批前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 应当提供本项资料,说明公示主要情况。 申请人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