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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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目录 1 目录 前言 . 1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术 语 . 3 2.1社区及相关 . 3 2.2用地及相关 . 3 2.3建筑及相关 . 3 2.4建筑节能 . 4 2.5新能源利用 . 4 2.6道路及相关 . 5 2.7其它 . 5 第三章 基本规定 . 6 3.1基本原则 . 6 3.2总体要求 . 6 3.3类型划分 . 7 3.4安全防灾及其它 . 9 第四章 建筑设计与建设 . 10 4.1总体要求 . 10 4.2社区住宅 . 10 4.3住宅建筑空间 .11 4

2、.4住宅建筑风格与色 彩 .11 4.5住宅无障碍设计 . 13 4.6住宅结构 . 13 4.7住宅节能技术设计 . 14 第五章 基础设施配套 . 17 5.1道路工程 . 17 5.2给水工程 . 18 5.3排水工程 . 19 5.4燃气工程 . 20 5.5供暖工程 . 21 5.6供电工程 . 22 5.7通信工程 . 23 5.8垃圾处理 . 23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 . 25 6.1总体要求 . 25 6.2职能要求 . 25 6.3标准要求 . 25 第七章 绿地组织与环境建设 . 31 7.1绿地景观规划原则 . 31 7.2绿地景观规划 . 31 第八章 历史文化遗产与

3、乡土特色保护 . 34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目录 2 第九章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 . 35 用词说明 . 36 条文说明 . 37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1 前言 为加强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规范建设标准, 提高建设质量, 实现“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建设目标,凸显“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建设理念,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切实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的总体要求,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青岛市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编制组在参阅国家 、省市 有关村庄建设的法规和技术规范 、 深入调研 、 广泛征求

4、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基础和总体规划,以 建设 “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良好、生态宜居” 的高品质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 以提升 居住环境 、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目的,以完善 基础设施配套和 公共服务 设施为重点,以建筑节能和新能源、新技术利用为亮点, 强化 新型农村社区的技术 引导,着力 对 建筑布局、建筑节能 、基础设施 配套 、公共服务设施及景观绿化等组成要素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建设标准和建设形式 ,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导则编制。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 ( 3) 基本规定 ; ( 4) 建筑 设计与建设 ; ( 5)基础设施 配套 ;( 6)公共

5、服务设施;( 7)绿地组织与环境建设;( 8)历史文化遗产与 乡土特色保护; ( 9)新型农村社区建 设管理。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相关规范 、规程及文件要求 实施。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2 第一章 总则 1.1 为 推进 青岛市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进程 , 加强建设管理, 规范建设标准, 实现 “ 特色鲜明 、美丽 宜居 ” 的建设目标 , 凸显 “ 节能环保 、绿色低碳 ” 的 建设理念, 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 居住区 的设计和建设。旧村改 造、聚居点保护性建 设 可参照本导则实施。 1.3 本导则 依据国家和山东省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6、,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青岛市 地方实际情况制定 。 1.4 青岛市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 山东省现行 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3 第二章 术语 2.1 社区及相关 2.1.1新型农村社区 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所建设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现代化农民新型聚居点。 2.1.2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1000-3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

7、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2 用地及相关 2.2.1社区用地 是指新型农村社区总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和 生产用地两类。 2.2.2居住用地 是指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2.2.3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2.4公建用地 社区内为社区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2.2.5交通用地 社区内道路、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用地。 2.2.6公共绿地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社区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2.2.7公园

8、绿地 是 指 向 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2.3 建筑及相关 2.3.1建筑线 一般称为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臵的控制线。 2.3.2建筑密度 社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社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 2.3.3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4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 m2/ha)。 2.3.4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 2.3.5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 每公顷居住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 筑面积(万 m2

9、/ha)或以居住区总面积(万 m2)与居住区用地(万 m2)的比值表示。 2.3.6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2.4 建筑节能 2.4.1绿色建筑 指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 自然资源 ,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 节能 环保建筑。 2.4.2窗墙面积比 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的比值。 2.4.3室内净高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以用公式表示 为 :净高 =层高楼板厚度。 2.4.4被动式太阳房 指 不需要专门的太阳能采暖系统部件, 仅 通过建筑的朝向

10、布局及建筑材料与构造等的设计,使建筑在冬季充分获得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建筑。 2.5 新能源利用 2.5.1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沼气、秸秆等)、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5.2秸杆气化 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将生物质原料加热,使较高分子量的有机碳氢化合物链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一氧化碳 ( CO) 、氢气 ( H2) 、甲烷 ( CH4) 等可燃气体。 2.5.3太阳能热水器 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来加热水所需的部件和附件组成的完整装臵。通常包括集热器、贮水箱、连接管道、支架及其他部件。 2.5.4太阳能集热器 吸收太阳辐射

11、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 工 质的装臵。 2.5.5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 和全年其他用热的系统,系统主要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5 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臵、控制系统、其它能源辅助加热 / 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供热采暖系统等。 2.6 道路及相关 2.6.1社 区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6.2组团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以及上接社区路、下连宅间路的道路。 2.6.3宅间道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6.4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2、。 2.7 其它 2.7.1配套设施 与社区人口规模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 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设施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2.7.2历史文化名村 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 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 (有申报历史文化名村意向的村庄,也应划入历史文化名村范畴,并予以保护)。 2.7.3传统村落 传统建筑风貌完整、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的村落。 2.7.4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指 2009 年以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景观特色

13、明显、旅游资源丰富、并已形成一定旅游规模、人居环境较好的村庄。 2.7.5绿地率 是指社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社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6 第三章 基本规定 3.1 基本原则 3.1.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 居住环境 、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目的,以完善 基础设施配套和 公共服务 设施为重点,以建筑节能和新 能源、新技术利用为亮点, 强化

14、 新型农村社区的技术 引导 和政策 推动,着力 构建 生态 宜居、 文明和谐 、可持续发展 的 新型农村社区 。 3.1.2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区设计和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3.1.2.1坚持 “ 环保优先、 生态文明” 原则。 尊重社区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提升社区绿化景观水平; 3.1.2.2坚持 “节能减排 、低碳绿色 ” 原则。 统筹考虑社区建设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3.1.2.3 坚持 “宜居宜业 、 环境优美 ” 原则。 合理安排住宅建筑,着力提升绿地、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重点改善社区人居 环境,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目标奠定基础。

15、 3.1.2.4坚持 “ 适度超前、 基础先行 ” 原则。 社区建设应树立“精品工程、百年社区”的理念,积极对基础设施配套、建筑节能、新型技术进行试点和推广,统筹初期建设成本与后期运行费用的关系,做到适度超前,近中期不落后; 适度超前配套基础设施,循序渐进配臵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社区生活便捷、环境美化,逐步实现与城镇资源共享、互动发展。 3.1.2.5坚持 “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 原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点有高低、进程有快慢、特色也不同,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充分结合社区发展基础和村民意愿,合理选择建设标准, 并 保护和体现历史文化及乡村风貌特色 。 3.1.2.6坚持“ 集中

16、建设、规范管理 ”原则。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统一验收交付,并建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对建设质量终身追究制度和群众全程参与制度,减少工程投资,保证建设效果和质量。 3.2 总体要求 3.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 3.2.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应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倡导绿色建筑建设。 3.2.2.1住宅建筑热工设计 应 符合国家和 青岛市 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重点控 制 外墙、屋顶、地面的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和(或)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建筑体形系数 ,提高 住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 3.2.2.2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

17、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7 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3.2.2.3新型农村社区建筑节能设计应纳入施工图审查,并严格 按施工图施工。 3.2.3 新型农村社区 建筑 应进行结构、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并应根据结构材料、结构体系、房屋高度、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等因素,采取可靠的抗震措施。 3.2.4 对于旧村拆除的建筑废弃物,应 适当利用或转化为新型建材,提高再生资源化利用率,杜绝浪费。 3.2.5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配套设施要宜居适度。新建社区要配套完善的水、电、路、气、暖、通信、排污、绿化、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 ,让群众住

18、得舒适满意。基础配套设施要在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 。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雨水集蓄、污水处理、新能源利用等各种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3.2.6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 积极推广 使用技术成熟的太阳能、地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10%, 基本实现 新型农村社区 “生态环境靓化、生活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舒适化 ”。 3.2.7 新型农村社区原则上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 实现“八有”(社区行政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目标,并应积极整合公共管理和基础服务数据,

19、建立智慧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智能化。 3.2.8 新型农村社区应实现社区周围森林化、社区道路林荫化、社区庭院花果化、社区集中绿地人性化、河渠道路风景化,加强村委会、学校、医院、文化站、养老院和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为实现生态良好、生活 富裕的目标奠定基础。 重点加强村庄主要出入口与中心绿地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 3.3 类型划分 3.3.1 社区类型的划分可以根据社区规模、地理区位、技术指标(建筑户型、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控制指标)、地形条件、村庄整合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 3.3.2 根据人口规模可将新型农村社区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新型农村社区。 表 3.3.2 新型农村社区规模划分 人口规模(人) 社区类型 10000 特大型社区 5000 10000 大型社区 3000 5000 中型社区 3000 小型社区 3.3.3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所处地理区位,可将新型农村社区分为城中村和城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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