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6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表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1.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能源法律法规立改时体现信用体系建设要求 法改司、资质中心 持续推动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资质中心、法改司 2016年 12月底前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完善能源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年 6 月底前 持续出台其他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行 业信用制度体系 2020年 12月底前 2.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交换体系 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 编制
2、和发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并且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版本 资质中心、科技司 2017年 5 月底前 编制和发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2017年 8 月底前 持续编制和发布其他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标准体系 2020年 12月底前 17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2.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交换体系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设 建立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 等 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2018年 12月底前 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
3、 建成能源行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建成能源行业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2020年 12月底前 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完成平台的一期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基础功能,要求各单位向平台常态化提供信息,将能源行业信用 信息报送至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完成平台的二期建设,拓展平台功能,要求各单位提高提供信息的频率与质量,实时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信息 2018年 12月底前 18 工作事项 重点
4、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3.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使用 建设“信用能源”网站 完成网站的一期建设,公示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在线提供信用信息 “ 一站式 ” 查询服务,发布“红黑名单” 和信用评价结 果 ,将信息报送“信用中国”网站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完成网站的二期建设,优化网站的各项基础功能,拓展应用和服务功能,实时与“信用中国”网站共享信息 2018年 12月底前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 在“信用能源”网站设立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在“信用能源”网站公示并报“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资质中
5、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拓宽信息公示渠道,提升信息公示的数 量、质量和时效性,实时报“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2018年 12月底前 19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3.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使用 加强信用信息使用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信用信息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2018年 6 月底前 依法依规向社会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社会化
6、应用 2020年 12月底前 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建立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和相关细则 资质 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 2017年 12月底前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体系 2020年 12月底前 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硬件设备、技术支撑等建设 资质中心、综合司、安全司、信息中心 2017年 12月底前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 12月底前 20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4.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
7、等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 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等 2020年 12月底前 指导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指导开展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指导开展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2020年 12月底前 规范信用评价机构管理 持续组织指导监督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持续开展 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持续实施 ,适当地将结果予以公布 各专业司、资质中心、各派出能源监
8、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持续开展 21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5.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要求能源行业新设市场主体在申请行业准入时填写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资质中心、各派出 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要求能源行业各市场主体填写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在“信用能源”网站公示 2020年 12月底前 加强信用分类 监管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评定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等级 资质中心、各专业 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2017年 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类监
9、管制度,对不同等级的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联动奖惩办法,提升监管效率 2020年 12月底前 加强守信联合激励 树立和宣传能源行业诚信典型,出台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各专业司、资质中 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联合激励措施,联合行业组织、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对诚信市场主体全面实施激 励 2020年 12月底前 22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5.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 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制定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对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出台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各专业司、资质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10、 2017年 6 月底前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披露,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措施,联合行业组织、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对严重失信主体全面实施惩戒 2020年 12月底前 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制定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在“信用能源”网站发布“红名单”和“黑名单”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 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拓宽红黑名单的应用领域,探索将行业组织、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产生的能源行业“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用于政府监管 2020年 12月底前 23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6.调动
11、社会力量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持续性工作,指导各行业组织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持续开展 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引导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对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的企 业提出要求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 2018年 12月底前 要求能源行业各领域的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2020年 12月底前 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 结合工作推进,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
12、组织 持续开展 24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7.强化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普及诚信教育和培训 组织开展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编制和印发能源信用宣传材料 资质中心、综合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 12月底前 丰富能源行业诚信教育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群体,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普及诚信教育 2020年 12月底前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诚信主题活动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 持续开展 加强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联合行业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能源行业信用管理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信用工作专家库,举办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论坛 资质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 2017年 12月底前 持续多形式、多层次的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