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 报 表 (学习班)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2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能空缺。项目名称表达要明确,专业针对性强 ,有创新点与新颖性;忌含糊、空泛。并要求打印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内容要充分符合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四新”要求,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技术要点应清晰明了 ,内容设置与题目应关联密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本学科国际发展前沿; 本学科国内发展前沿; 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具有省内领先水平,有显著效益的
2、新技术、新方法; 卫生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提高与应用。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承担人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正高级职称 、 博士学位 、 获省级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授课人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占 80%以上。专题讲座的主讲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凡拟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须填写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 报 表,报市 卫计局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统一汇总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中央驻陕医疗卫生单位、省直属单位和省级与医药卫生相关的一级学会,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非我省卫生系统所属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类协会,按 所属系统辖区管理
3、原则,经当地 卫计局 申报。 五、学分授予标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人员并考核合格者,按每 6 小时授予 1 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 2 学分; 六、申报时间:每年 6 月 1 日 25 日(申报下半年度)、 12 月 1 日 25 日(申报下一年度)为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受理时限,逾期不再受理。 七、获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结束后一周内,将以下资料报送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举办通知 项目日程安排 执行项目的情况汇报表、总结(含文字与声像教材、授课大纲) 学分证 明 复印件 1 份 参加人员登记表( 复印件 ) 如期未能举办完成的继续医学教
4、育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应书面阐明原因,否则今后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报。 八、 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 报 表填写不完整、无授课教师本人签字 (外地授课教师须出具同意函) 不予 受理。 申报授课内容与 实际 授课内容出入较大,不予办理学分 证明申领 手续 ,同一单位授课人员不得超过课时 40%, 公司 人员不得参与 授课 。 3 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学习班) 项目 名称 学习班 项目所属学科 关键词 项目承担人 职称 学位 年龄 单位、科室 举办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举办期限 /期 天 教学学时 期数 申请学分 参加对象 地点 是否收费 是 否 拟 收费标准 主办单位近三年与项目有关 的工作概况 ( 举办 学习班 情况 、发表文章、科研活动) 项目内容 和 关 键技术简介 项目水平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 4 教 学 安 排 主 要 教 师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讲授 /论文 题目 学时数 授课教师签字 申报单位意见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公章)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