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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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二月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2016 年12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6】304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2、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3、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

4、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5、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目 录一、绪言 .4二、释义 .5三、基金管 理人 .11四、基金 托管人 .25五、相关服务机构 .27六、基金的募集 .37七、基金备案 .45

6、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46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48十、基金的投资 .62十一、基金的财产 .70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71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7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9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1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2十七、风险揭示 .88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1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 要 .93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0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0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3二十四、备查文件 .124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一、绪言银

7、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8、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

9、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指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10、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制定机构不时做出的修改、补充和有权解释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11、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12、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13、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其不时修订)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

14、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3、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24、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15、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25、基金销售网点: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26、场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27、场内: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

16、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登记机构30、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外份额31、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内份额3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17、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33、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证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券登记系统34、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

18、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之日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间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4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41、T+n 日:指自

19、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1,2,3,4,542、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18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8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 18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43、开放期:指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开

20、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44、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4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4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47、 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销

21、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4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要求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51、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52、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

22、书5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5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55、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56、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5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58、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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