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税收第一章 导论选择填空1 国际税收的理解:(1)以国家税收为基础,具有国际意义的税收活动。 (2)国际税收活动是由于对跨国纳税人、跨国所得征税而引起的。 (3)国际税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权益,体现主权国家或地区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 国际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出现国际经济联系即纳税人收入国际化3 国际税收产生的政治条件:伴随着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国家课税权超越本国领土范围,形成国家间交叉的税收管辖权。4 国际税收形成于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5 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1)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总结。 (2)国家间对国际税收活动的协调管理。6 (多选)国际税收的研究
2、范围:(1)税收管辖权和涉及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的确立。(2)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 (3)国际重复征税时引起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原因,也是国际税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4)国际税收协定。名词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税收活动。它体现主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跨国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或单位。涉外税收财政降格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恶性税收竞争简答1 国际税收的定义和理解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被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税收活动。它体现主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 国
3、际税收的形成条件和形成时期(见选择填空 2-4)3 二战前后,国际税收由不受重视到受重视的原因分析不受重视的原因:(1)所得税制度在世界上没有普及、稳固。开征的国家少而且时征时停。(2)资本输入国主要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没有独立的政权,所以没有独立的征税权。在帝国主义国家与殖民地之间不可能平等分享税收。 (3)所得税制度建立不久,税率低,国家间矛盾不尖锐。受到重视的原因:(1)跨国公司广泛发展。 (2)国际资本流向发生变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投资增加,发展中国家组建跨国公司进行投资。 (3)殖民地建立独立的政权,拥2有独立征税权。 (4)所得税制度普及,并且税率大幅提高。4 国际税收的
4、研究对象、研究范围(见选择填空 5、6)5 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6 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7 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于国际税收8 从税制设计上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如何解决?9 研究范围各项对经济权益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影响(1) 税收管辖权的影响:税收管辖权本身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税收管辖权具体体现在对纳税人、课税对象的管辖;税收管辖权在国家之间的协调对国家权益和国际经济交往有重大影响。(2)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的影响:国际重复征税是各国维护各自权益共同对同一税源征税而带来的;为了不因国际重复征税阻碍国际经济交往,必须进行国际经济协调,它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经济权益和经济交往。(3)
5、 国际避税的影响:从现象上看,纳税人避税肯定减轻税收负担,而这种纳税人税负减轻时以某些国家经济权益受损害为代价的;从避税的方式方法看,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在国际流动(由高税区流向低税区) ,国际避税地,影响高税国家权益;国际避税带来国际资本不正常的流动。(4) 国际税收协定的影响:从目的上看,国家为了维护主权和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正常发展,才签订了协定;从内容上看,协定协调税收管辖权,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国家间合作反避税。第二章 税收管辖权选择填空1. 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1)从地域上看,领土的全部空间,包括领路、领水、领空。(2)从人员上看,包括公民和居民。2. 税收管辖权的确立原则:属
6、人原则和属地原则。3. 地域管辖权下的纳税人,具有有限的纳税义务;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下的纳税人具有无限的纳税义务。4. 大多数国家以及我国实行的是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5. 发展中国家偏重地域管辖权,发达国家偏重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6. 公民管辖权实行的国家最少,因为(1)使国际税收关系复杂化;(2)脱离实际;(3)容易引起国际避税。7. 税收管辖权与纳税人的连结包括人身连结,经济连结。8. 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包括人身的双重或多重的相互交叉的税收连结,人身与经济的双重或多重的相互交叉的税收连结。9.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10. 我国
7、的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住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11.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2. 我国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13. 我国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常设机构标准。名词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即国家政府自行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怎样征税的权利。它是国家政治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权利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地域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3居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公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
8、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属人原则: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常设机构:一国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包括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建筑工地等。引力原则: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驻机构,这时即使它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这个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没有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被归并到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并在当地一并纳税。实际所得原则有限纳税义务推迟课税简答1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确立原则、种类。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即国家政府自行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9、,征什么税,征多少税,怎样征税的权利。它是国家政治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权利在税收领域的体现。确立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属人原则: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种类: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居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公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2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偏重哪种税收管辖权?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偏重地域管辖权,发达国家偏重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资本流入 vs 人才输出3
10、 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住所标准:一个人拥有或占有住家所在地。居所标准:事实居住的地方。停留时间标准:停留达到一定时间则为居民。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包括管理和控制中心机构和总机构。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4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4(1) 经营所得:常设机构标准:一国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包括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办事处
11、、工厂、车间、作业场所、建筑工地等。交易地点标准。(2) 劳务所得:劳务提供地标准,劳务所得支付地标准,劳务合同签订地标准(3) 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所得。5 居所和住所的区别6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判定实际管理机构的?7 什么是有限/无限的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有有限 /无限的纳税义务有限纳税义务:对该国负有的仅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纳税的义务。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即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非居民纳税人对其所得来源国具有有限的纳税义务。或地域管辖权管辖下的纳税人具有有限的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对其居民国具有无限的纳税义务。或居民税收管辖权管辖下的纳
12、税人具有无限的纳税义务。第三章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选择填空1 国际重复征税从类型上可分为法律型、经济型计算 见笔记 P12名词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有源泉关系的不同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累进免税法:抵免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的税款的一定限额或全额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起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税收饶让: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的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
13、,并允许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参与免税抵免限额简答1 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特征和产生原因基本特征:(1)课税权主体的非同一性和非一国性。(2)课税主体(纳税人)的同一性和非同一性。5(3)课税客体(课税对象)的同一性和有源泉关系的非同一性。(4)税收的同一性和实质相似性。原因:(1)两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2)两国不同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2 双重或多重居民身份的协调处理对自然人:(1)住所标准(永久性住房,利益中心)(2)经济利益中心(3)居所标准(临时住所,居住时间)(4)国籍。 (5)协商解决。对法人约束:(1)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2)登记注册地标准。3 减
14、除同种税收管辖权导致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具体方法4 为什么扣除法不能完全免除重复征税5 全面分析税收饶让的利弊6 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行使的原因(1) 纳税人从哪个国家赚钱,首先应当向哪个国家纳税,否则不允许收入来源地国家优先征税,就会排斥外来投资。(2) 从事跨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认和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其中也包括税法,否则从事经营的权利也会被剥夺,更谈不到取得所得。(3) 跨国纳税人所得来源国获得的所得,必然先处于来源国管辖之内,一般情况下,只有纳了税才能把税后所得拿走。(4) 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注重维护地域管辖权,而发达国家又希望对外投资,所以发达国家不得不承认地域管辖权优先。7 直接抵
15、免的定义,适用范围,计算定义: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适用范围: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计算:应纳居住国税额=(居住国所得+来源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实际抵免额8 间接抵免的定义,适用范围,计算定义:居住国的纳税人用起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适用范围:母子公司(并不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取得决定权是,就成为了母公司。计算:笔记 P15,课本 P936第四章名词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
16、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其在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避税地: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详见笔记P17纯避税地:既不征收所得税又不征收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转让定价: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关联企业:处于同一集团利益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下,起资本股权和财务税收相互关联达到一定程度的各相关企业。拉姆齐法则一般性反避税条款简答1 避税与逃税的相同与区别相同:(1)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有意采取的减轻自己税收负担的行为。(2)结果相同:都是国家税收受到损害。不同:(1
17、)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则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2)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避税是钻法律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它是一种不违反行为。(3)偷税不仅违反,而且往往还有借助犯罪手段,如作假帐、伪造凭证等,所以偷税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避税是一种不违反 ,并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2 国际避税的成因主观原因:利益的驱使。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税负过重的刺激客观原因: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为跨国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管辖权的真空。税率的差异。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
18、存在。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以及执行程度。各国反避税措施的差异和国际税务合作的困难。3 面对国际避税,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4 国际避税地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各有何特点?75 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6 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动机(1)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 (2)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3)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 (4)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利润汇回国内。(5)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 (6)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7)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的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第五章名词直
19、接导管公司:介于两个公司之间,能够得到有关协定优惠的中介公司。踏脚石公司:介于两个公司之间,能够得到有关税收协定优惠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介公司。资本弱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逆向避税: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即将利润从低税区转移到高税区去实现减轻负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内部保险公司:简答1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5)资本弱化;(6)选择有利的公司形式(7)通过
20、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2外商在我国避税主要采取哪些手段?(1)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包括商品购销、提供劳务、融通资金、提供设备。(2)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安协议或合同给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3)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4)建筑等工程项目“由大化小” ,工期控制在 6 个月内,并单独签订小项目合同,避免成为常设机构,规避工程项目所得本应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4.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对跨国公司有哪些影响5.跨国公司怎样利用资本弱化进行避税6.跨国公司怎样利用股息混合公司进行
21、避税?该类混合公司选址应该注意哪些问题?7.跨国公司怎样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进行避税(图示说明)?应注意哪些问题?98.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特点是什么?为什么?第六章选择填空1最早的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法规与 1995 年在英国颁布。名词预约定价协议(APA):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再销售价格法(RPM):成本加成法(CPLM):简答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国际:(1)股权测定法(中国的标准为 25%)(2)实际控股管理判定法(3)避税地特殊处理法:本国企业与避税地企
22、业的交往视同于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加以进行税务管理。我国:(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位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以上的。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3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它的目标是什么?定义: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目标:(1)使纳税人在三个基本问题上与税务部门达成谅解:预约定价协议涉及的公司间交易的真实性质;适用于这些交易的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应用这些转让定价方法所能期望取得效果的范围。(2)创造一种是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相互理解、相互
23、合作的环境。(3)能够以比传统方法更快的方式与纳税人达成协议。(4)以一种对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来说成本更低、更有效率的方式达成转让定价协议。4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征纳双方带来什么利益?对纳税人来说:10(1)清楚税务机构对纳税人转让定价的要求,是纳税人更好的预测其纳税义务。(2)是纳税人拥有稳定的税收环境,减少税收风险,更好的规划长远发展。(3)减轻纳税人保存凭证、资料的负担,节约成本、提高效率。(4)税企间和国家间避免转让定价整一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双方互相合作。对税务部门来说:(1) 更好的维护国家税收利益。(2) 税企间和国家间避免转让定价整一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双方互相合作。(3) 节约税收
24、征管成本,提高征税管理效率。5我国反避税中存在的问题(1)我国反避税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太原则性,操作性差;各地执行不平衡。(2)反避税人才不足。(3)一些地方政府不实行反避税一吸引外资。(4)我国的财税部门对外交流的比较少。6. 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有哪些(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比较市场法(即再销售价格法) (3)组成市场标准(即成本加成法)7.转让定价为什么会导致国际重复征税?如何解决?8.我国转让定价调查重点选择哪些企业9.根据我国转让定价相关管理法规,各种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适用范围第七章名词解释对付避税地法规“安全港”规则简答题1各国对付避税地的法规的主要内容(1)本国企业与避税地企业的交往视同于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加以进行税务管理。(2)严格避税地所得延期纳税的规定(3)与避税地企业交易需进行报告,批准后才能执行,即预审。我国:P256在实际税负低于 12.5%的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居民企业或由中国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