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真题及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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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 20XX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4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4 分)1.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文件是( B )A.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1973 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C.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D.198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体现的生态规律是( D )A.“物物相关”律 B.“时空有益”律 C.“协调稳定” 律 D.“负载定额”律“物物相关” 律。 “土地利用规划 ”、 “环境影响评价”等。“相生相克

2、” 律。美国白蛾、鼠蛇;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法律。“能流物复” 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尤其是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负载定额” 律。以产(生物产量)定供(畜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的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规定和关于限制冲击周期,如禁止春天砍树、除草、夏时捕鱼捉鳖的规定。3.在我国现行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A )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大气环境质量标准4.由我国首创的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法律制度是( A )A.“三同时”制度 B.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3、C.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D.排污收费制度5.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污者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是( C )A.被评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 B.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的C.遇有不可抗力和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D.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因为国内没有完善的治理技术、国家又急需的产品,或者企业原来工艺设备落后,经过积极治理,仍难达到标准的,经过批准,可以减收、免收或缓收排污费。6.从狭义上讲,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税是指( A )A.矿产资源税 B.土地使用税 C.林特产品税 D.水产品税7.依照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

4、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 B )A.浓度控制制度 B.总量控制制度 C.源头控制制度 D.末端控制制度8.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D )A.具结悔过、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B.返还财物、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C.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 D.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 B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0.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中,率先规定“达标排放、超标违法”制度的是( C )A.海

5、洋环境保护法 B.水污染防治法C.大气污染防治法 D.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1.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确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 A )A.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B.船东和保险人共同承担风险C.保险人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 D.保险人和承运人共同承担风险第六十六条 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实施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2.20XX 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 D )A.对

6、地方水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B.对地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C.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D.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 B )A.20 分贝 B.15 分贝 C.10 分贝 D.5 分贝14.依照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 ( C )A.90 天 B.180 天 C.一年 D.两年第五

7、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5.依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于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外围地区,应当划定 ( C )A.特别保护区 B.特别限制区 C.规划限制区 D.规划保护区第二十三条 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外围地区应当划定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划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6.依照我

8、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其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审批机关是( A )A.国务院 B.国务院环保部门 C.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

9、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17.依照我国水法的规定,水资源规划分为( D )A.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专业规划B.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与区域专业规划C.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D.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第十四条 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

10、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前款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前款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 18.依照我国森林法的规定,国家用于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是( A )A.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B.森林生态补偿费 C.森林植被恢复费 D.林业基金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

11、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9.依照我国渔业法的规定,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 B )A.以捕捞为主 B.以养殖为主 C.以加工为主 D.以扶持为主第三条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20.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依据是( D )A.开采的矿产资源种类 B.开采的矿产资源数量 C.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程度 D.矿产品的销售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矿产品销售收入费率 回采率系数。21.依照我国森林法的

12、规定,依法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 D )A.不得将其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的出资、合作条件 B.不得将其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C.不得将其作价入股 D.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2.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机构是( B )A.国务院林业部门 B.国务院环保部门 C.国务院农业部门 D.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规定: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即: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23.标志着海洋环境保护条约体系基本建成的

13、国际法文件是( A )A.联合国海洋法公约B.伦敦倾倒公约C.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D.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82 年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的通过可以说是给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24.“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 体现的国际环境法原则是( C )A.谨慎原则 B.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C.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原则 D.防止环境损害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8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6 分)25.国外学者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所提出的主要理论根据有( BDE )A.“天赋人权”论 B.“环境权” 论 C.“环境要素先占” 论 D.“环境公共财产”论 E.“公

14、共信托” 论26.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ACE )A.法定取得 B.强制取得 C.天然孳息 D.时效取得 E.开发利用取得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我国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法定取得、天然孳息、开发利用取得。个人所有权的取得。在我国,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只存在某自然资源个别部分的个人所有权。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27.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包括( ABCDE )A.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B.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C.非法猎捕和狩猎罪

15、D.非法占用耕地罪 E.破坏矿产资源罪28.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将海洋倾倒许可证分为( ABD )A.普通许可证 B.特别许可证 C.临时许可证 D.紧急许可证 E.指定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可分为:紧急许可证、特别许可证、普通许可证。1、对于禁止倾倒的废弃物,当出现紧急情况,在陆地上处置这类物质会严重危及人民健康时,经国家海洋局批准,可获得紧急许可证,到指定的区域按指定的方法倾倒;2、对于对海洋生物没有剧毒性,但能通过生物富集污染水产品或危害航行、渔业等活动的物质,倾倒时应当事先获得特别许可证;3、对于不属于前两类物质的其它低毒或无毒的物质,倾倒时应事先获得普通许可证。29.我

16、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 BCDE )A.农业活动 B.社会生活 C.工业生产 D.建筑施工 E.交通运输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2 条第 1 款对“环境噪声”的概念作了立法解释,就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0.我国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制度包括( ABCD )A.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制度 B.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C.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 D.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E.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监视制度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下列制度:(1)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

17、 (2)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3)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法定凭证) ; (4)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制度(5)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禁止出口。31.依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分区包括( ACD )A.核心区 B.过渡区 C.缓冲区 D.实验区 E.外围区32.南极条约的宗旨是( ABC )A.冻结和搁置所有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C.各国有权在南极自由地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并增进相互间的国际合作D.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制度 E.建立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有序开发机制南极条约的基本宗旨和主要内容为:1、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不应成为国际纷

18、争的场所或目标;2、禁止在条约区从事任何带有军事性质的活动,但不妨碍为科学研究和其它和平目的而使用军事人员或设施;3、禁止在南极进行核试验或处理放射性废物;4、南极科学考察自由,鼓励在南极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各协商国都有权派人到其它协商国的南极考察站上视察;南极条约的规定适用于南纬 60 度以南地区。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33.什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特征如下:环境与资源

19、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参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也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34.简述我国控制固体废物转移的法律制度。答:固体废物转移,是指将固体废物从某一地域运到另一地域的过程,但不包括在同一固体废物产生源内部的转移。从固体废物的转移范围是否跨越国境来划分,可以将固体废物的转移分为:境内转移、过境转移和越境转移三类。对于在国内范围内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

20、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的转移进境行为,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未列入该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对于确有必要进口列入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对于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禁止进口。申请进口者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利用废物的能力和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对于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

21、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为防止境外固体废物非法进入我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文规定: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任何企业不得进行废物的转口贸易。35.简述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答:自然资源保护目的是为了规范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改善与增强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改善与增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6.简述国际环境损害赔偿中的赔偿基金方式。四、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第 37 题 12

22、 分,第 38 题 8 分,共 20 分)37.试述我国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分类及各类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12 分)答: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1)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具有规范性,他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2)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3)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分类:根据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三类两级组成。(1)三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2)两级,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级。地方级,实际上是省级,因此,我们又可以将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省、自

23、治区、直辖市级(省级)两级。各类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在一定时间内的容许含量。环境质量标准的法律意义在于:它可以反映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而且,他还可以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排放标准的依据。(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的排放量,达到环境质量的要求。排放标准比环境质量标准更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承

24、担相应的责任。排放标准是较强国家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3)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是为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需要遵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关于臭氧、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他们是制定环境标准所依据的法律规范。38.什么是水事纠纷,它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理?(8 分)答:水事纠纷是指在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职权的冲突而产生的纠纷。地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协作的精神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25、,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当事人必须服从。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第 39 小题 12 分,第 40 小题 8 分,共 20 分)39.A 工厂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投资兴建了一条三氧化二砷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由于其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中,造成与 A 相邻村庄的村民在饮用河水后出现了砷中毒的症状。此后环保部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26、31 条的规定,责令 A 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A 遂委托 B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认为:由于 A 工厂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中,导致该评价区域内水环境中砷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在未彻底消除污染的情况下,河水不适宜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此,报告表的结论是:除非 A 工厂投入技术先进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全面回收处理废水中的砷物质,否则 A 工厂应当另行选址建设。然而,由于污染物回收处理设备成本过高,A 工厂难以投入相应资金,且 A 工厂在当地属于利税大户,地方政府也不愿意令其搬迁。环保部门只好以“A 工厂应当积极治理已产生的污染,减少废水排放并缴纳排污费

27、,补偿村民所遭受的损失”作为审批意见通过了该项目,但河水被污染的状况最终未能获得解决,厂群纠纷时有发生。(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31 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 补办手续;)问:(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是什么?(5 分)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的一整套规范和措施。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2)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将“补办”环评

28、手续也作为合法行为对待,因此我国许多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先建设、后 补办” 的现象非常严重。请结合本案谈谈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31 条关于“补办” 环评规定的不足。(7 分)答:第一,由于政府有关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审批在先,使得环评制度无法在实践中真正实现预防的目的;第二,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就擅自施工的行为只做出了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规定,因此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普遍存在着先建设、后环评的问题;第三,由于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导致大量未经环评的建设项目开工并投入使用,或者环评审批出现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第四,由于环评制度中缺少公众参与的具体规定,公众难以了解各种

29、建设项目的信息资料,使得违法开工的建设项目不能被公众及时予以检举和控告。40.A 和 B 分别经营的鱼塘相邻,有堤岸相隔。A 经营的鱼塘因其不善于管理,鱼儿成长缓慢,眼看就要亏本,A 就想方设法寻思如何挽回损失。正巧在附近有一家工厂 C,其排污渠道与 A 的鱼塘排水口有一个汇合处,为了防止污染,平时这个接口是封闭的。某夜,趁着天降大雨,A 偷偷将接口处挖开,污水进入鱼塘,导致鱼苗大部分死亡。同时,由于雨势较大,污水漫入了邻近 B 的鱼塘,造成 B 经营的鱼塘中鱼苗大部分死亡。问:(1)本案中,A 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4 分)答:A 的损害应当由 A 自己承担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三种情况下可免予承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受害者自身造成的;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本案中 A 的损失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厂不用承担责任。(2)本案中,B 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4 分)答:B 的损害应当由 A 承担。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损害,应当由引起损害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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