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

上传人:坚持 文档编号:3628029 上传时间:2019-06-27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电大法学本科论文题目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资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浅析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及预防2015 级秋法学本科 王泉【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加重,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已向低龄化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而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则是一个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娃娃抓起,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是关键的一环。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对青少年犯罪进行界定,其次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最后根据中外案列简要介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方法。【关键词】:青少年

2、犯罪 原因 特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加重,且犯罪向低龄化、高智商、暴力型、团伙性犯罪转变。青少年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1、青少年犯罪的概念1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国家三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并把其提到重要位置。1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都十分关心。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

3、出,已向低龄化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而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则是一个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娃娃抓起,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是关键的一环。(一)什么是青少年犯罪处理或研究青少年犯罪,离不开刑法。因为各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都做了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几种。我国的刑事法律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采用了四分法,具体内容包括:1、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 14 周岁不满 16

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 周岁-16 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23、不满 14 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4、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6、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

5、,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8、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9、已满 75 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0、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见,在我国少年犯罪的称谓一般只是用于已满 14 岁不满 18岁的年龄段。大于 18 岁的人犯罪,属于成年人犯罪;小于 14 岁的3人不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属犯罪,一般也不予以处理(某些不足 14 岁的少年劳教人员例外)。(二)青少年犯罪的狭义和广义概念青少年犯罪,青

6、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 14周岁而不满 25 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即按年龄界定可划分为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和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 1425 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14 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 18 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 18 周岁不满 25 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

7、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三)青少年犯罪的狭义和广义概念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4随着越来越年轻的年龄结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犯罪成员的低龄化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在 17 岁以上,而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 15 岁,有的案犯甚至不到 14 岁。(二)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三)青少年犯罪主体知识层次较低目前的青少

8、年犯罪人群主要集中表现在校时绝大多数是成绩差的学生,多数有学业失败的经历;学习成绩中下或者根本跟不上;从未受过老师或者家长们的关心表扬,这些原因是造成他们中的部分人破罐破摔,部分中途辍学,加之受到社会上不良影响后就走上犯罪道路。(四)青少年犯罪不具有明显的动机和明确目标青少年犯罪在作案前很少有明确的目的性,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者争强好胜。有的是同学或者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互相攀比导致产生隔阂,为彰显自己5的“面子”,体现自己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或是在闲逛,喝醉酒后过程中,由于一时的冲动身不由己,别人怂恿等原因而作案或是正在做某事的过程中,见有机可乘,突然改变

9、计划而作案。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的特点。(五)青少年犯罪手段多端,智能化、成熟化由于青少年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伴随着网络的普及,他们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青少年犯罪开始显现。另外,通过网络学习,一些青少年由于模仿性比较强,又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开始有了反侦察意识,逐渐的成熟化手段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六)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团伙化青少年犯罪按键多为团伙犯罪,主要以团伙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犯罪成员分工明确。有些自认为经验丰富,在犯罪过程中,目的性、预谋性更加明确。最后

10、作案方式“成人化”。(七)青少年犯罪反复性强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6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超出法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公开说谎、偷窃、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财物、结伙抢劫、为非作歹、乱搞男女关系、杀人等。这些行为都是病态心理或行为障碍的表现,经常是流氓团伙的集体行为,较少是一

11、个人做的。而造成这种行为主要由内因和外因,自身是内因,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一)自身原因其中自身原因是主要原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自制能力差,自控能力低。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面对社会上的各种事物过分好奇,抵不住外界诱惑,沉迷网络,特别是网上暴力、色情游戏的痴迷。另外,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当这些青少年无钱上网时,便会产生其他的办法,导致犯罪。有的青少年不管自身的经济条件和佳通条件,盲目消费攀比。当家里给的钱无法满足自己的消费时,犯罪行为便因此而发生。还有的青年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

12、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7(2)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温暖的可以栖息的港湾,也应该是完整的。有的青少年家庭由于各种导致残缺不全,对孩子缺少关心,导致孩子性格孤僻、自卑、偏激、不合群;有的家庭氛围不和睦,父母经常吵架甚至家庭暴力,使孩子不再相信有美好的感情,从而对一切持怀疑态度,对他人、对社会冷漠、不关心;有的家庭父母言行不一,不注意自身修养,久而久之使孩子对父母缺乏信任,孩子也会在耳濡目染中去模仿;还有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由于不注意教育方式,父母长辈过分的娇宠溺爱或简单粗暴或放任自流或职注重学习、忽视其他,从而导致孩子的人格缺陷,造成引发犯罪

13、的内在原因。(3)学校原因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部分学校只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德育、法制教育,造成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低下;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根本不关心,学校和老师的放任自流导致学生自暴自弃,打架、逃学、夜不归宿;性教育、心理教育落后,一些青少年到青春期后,性生理逐渐成熟,性心理不完善,好奇心导致不能从正常渠道得到满足,于是尝试从网络等渠道了解并沉迷其中。(4)社会原因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8由于现在文化市场的管理非常混乱,们充满色情、暴力的报刊、杂志、光碟随处可看,随处可买。网上通过观察

14、学习得来的如观看电视、电影及周围环境中有些人的行为。色情制品,各种暴力元素刺激他们脆弱的毅力和自制力,导致模仿网络实施性犯罪、暴力犯罪。4、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措施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一)预防、教育为主。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强抵御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培养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强、自律、自爱的意识,正确认识自我,端正心态,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

15、为及违法犯罪的诱导和侵害。(二)家庭教育为主校园式教育相结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9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

16、,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只有这样才能和子女保持正常的沟通和往来,有效的监督子女的行为,真正的关爱子女的身心,尽到父母的责任,为子女营造一个和睦的佳通环境;家长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对子女因材施教,尊重子女,平等对话,加强情感交流,奖惩分明,不溺爱孩子,逐渐培养子女对父母的信任感,同时加强和学校教育的联系,随时沟通信息,充分了解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避免出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空白地带。(三)强化法制道德教育,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首先,学校在注重升学率的同时,应当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教师对学生的模范表率和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响是终生受益的。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学生懂法,教师必须先学法,要想使学生做好人,教师必须先做好人,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这须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国现已开始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参考答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