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查验行业标准年检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对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查验以下项目并审核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 基本信息: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 、 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定载人数、车辆号牌、车辆外观形状、轮胎完好情况; 、对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查验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 对乘用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和旅居车的所有座椅及其他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的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按照规定查验汽车安全带; 、 对所有货车(包括低速汽车 和半挂牵引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以及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40km/h的汽车和挂
2、车,按照规定查验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 、 对除半挂牵引车外的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按照规定查验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客车 即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 ,查验灭火器; 、 对车长大于等于 6m 的客车,按照规定查验应急出口和应急锤;对车长大于 9 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按照规定查验乘客门数量; 、 对危险货物运输 车、燃气汽车(包括气体燃料汽车、两用燃料汽车和双燃料汽车,下同),查验外部标识、文字;对货车(包括低速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查验是否喷涂了总质量(或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栏
3、板高度、罐体容积和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对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查验是否喷涂了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 10、 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查验车辆外观制式、标志灯具和车用电子警报器; 、 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 9m 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查验是否具有限速功能或装备限速装置,以及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调定的最大车速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是否超过100km/h,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是否大于 80km/h; 、 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查验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是否大于等于 50%及是否张贴有不透
4、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二、根据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出厂日期和注册登记日期、用途的不同,还应当查验以下项目: 、 对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挂车,查验号牌放大 号; 、 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查验行驶记录装置。对卧铺客车,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 、 对车辆外廓尺寸、轴数和轮胎规格等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存在疑问时,可增加查验; 、 对残疾人专用汽车,查验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 、 对校车,查验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干粉灭火器、应急锤、急救箱;对安装有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和倒车辅助装置的校车,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和倒车辅助装置;对专用校车和喷涂粘贴有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的非专用 校车,还应查验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