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焦化重油 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 送审 稿) 一、工作概况 根据国标委综合 200959 号文关于下达 2009 年第一批国标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上海巨盛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制定焦化重油国家标准,计划编号 20090660-T-605。 接到任务后我们联系了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并到辽宁省标准情报研究所查找焦化重油的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和有关资料 ,尚未查到。国内也无焦化重油行业标准,各生产单位均依据本企业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经多方联系和查找,仅查找到本钢焦化厂、太钢焦化厂、石焦集团的企业标准和有关焦化重 油的资料。 为使制定的焦化重油国家标准符合使用要求,在冶金工业信息研究院的协助下,
2、我们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巨盛化工有限公司召开了部分生产厂家和用户参加的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上海巨盛化工有限公司、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本钢焦化厂、上海平板玻璃厂等单位。与会代表对起草单位前期的标准收集、实物质量调研及实物质量的实际测试工作,我国焦化重油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用户的使用要求等,进行了广泛交流与探讨,尤其对焦化重油的技术指标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0 年 1 月 15 日 我们向全国 16 个单位发出了焦化重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截止 3 月底共收到 4 封回函,其中部分修改意见被采纳,回函处理意见见回
3、函意见处理汇总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草案送审稿。 二、标准制定概况 1 标准制定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产品 的生产和贸易 ,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精神制定的。 2 标准格式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 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 3 标准内容 本标准设置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检验规则、 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八 章和一个规范性附录 A。 3.1 范围 规定了 焦
4、化重油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在适用范围上规定适用焦化重油。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 3 个国家标准和 2 个焦化行业标准。分别为: GB/T 1999 焦 化油类产 品取样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81 焦 化油类 产品密度测定方法 GB/T 24209 洗油粘度的测定方法 YB/T 5172 木材防腐油试验方法 闪点测定方法 3.3 术语与定义 确立了焦化重油术语与定义。 焦化重油为 高温煤焦油加工所得蒽油馏分与煤沥青调配的混合油及煤沥青加工所得沥青油的统称。 3.4 技术要求 随着能源紧缺
5、及作为燃料用的石油重油减少,国内焦化行业开始研制焦化重油以补充 使用燃料油企业的不足, 虽然焦化重油热值(34 39 MJ/kg)低于石油重油 (39 41 MJ/kg),但远高于煤炭 (21 29 MJ/kg),并且焦化重油具有含硫低 (小于 1%)特点 ,作为燃料使用比燃煤生成的 SO2 低, 可减少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 ,受到用户的青睐,需求量逐年增加。 目前我国的焦化重油虽然名称各不相同, 但 主要都是由焦油中的蒽油馏分与 煤 沥青 加工 的,其实物质量与石化行业 SH/T 0356-1996燃料油中 7 号燃料油指标相近。 7 号燃料油指标见表 1。 表 1 燃料油 SH/T 0356
6、-1996 中 7 号燃料油指标 项 目 技术指标 闪点(开口), 不低于 130 水和沉淀物, %( v/v) 不大于 3.00 运动粘度 100, 不大于 185(相当于 E100=25) 前期调研中,我们收集到的本钢焦化厂企业标准见表 2、太钢焦化厂主要技术指标见表 3、石焦集团主要技术指标见表 4。 表 2 本钢焦化厂焦化重油企业标准 项 目 技术指标 闪点(开口), 不低于 130 水分, %( v/v) 不大于 3.0 恩氏粘度, 100 不大于 9.5 表 3 太钢焦化厂焦化重油主要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指标 密度 20 , g/dm3 不大 于 1.23 热值, MJ/kg 3
7、4.0 36.0 粘度, 50 10 75s 表 4 石焦集团焦化重油主要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指标 热值, MJ/kg 34.0 39.0 恩氏粘度, 50 4.5 左右 从收集到的上述技术指标可见,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各生产厂均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技术指标不一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规范和提高焦化重油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以利于焦化重油的 使 用,本标准提出了四项技术指标,密度、闪点、粘度、发热量。 在前期调研中,没有找到可参照的 焦化重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因此,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主要依据用户的要求和国家资源情况及焦化行业工艺水平制定的。 3.4.1 密度 为
8、了制定合理的密度范围,我们统计了宝钢、马钢、本钢各厂产品的密度,统计结果见表 5。 表 5 密度统计表 单位: g/cm3 单位 指标 宝钢 梅山 马钢 本钢 太钢 密 度 ( 20) 1.20 1.24 1.21 1.24 1.22 1.24 1.20 1.23 不大于 1.23 根据实物 质量统计结果,将密度指标定为不大于 1.24 g/cm3。 3.4.2 粘度 粘度的大小对焦化重油的运输和雾化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对焦化重油的粘度应有一定的要求。因石油重质燃料油的粘度规定为:100时运动粘度不大于 185(相当于恩氏粘度 25),已能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所以将焦化重油的粘度定为不大于 2
9、5(E100),考虑到焦化产品均使用恩氏粘度表示,焦化重油也采用恩氏粘度。统计了一些焦化重油的粘度,均在此范围内。统计结果见表 6。 表 6 粘度统计结果 单位 指标 宝钢 梅山 马钢 本钢 恩氏粘 度 (E100) 24 15 22 10 3.4.3 闪点 闪点是表示液体燃料危险程度的指标,也是使用液体燃料时必须掌握的性能指标,它关系到用油的贮存、运输安全技术和燃烧条件,因此,本标准设定了闪点指标。根据燃油使用情况,喷嘴前的重油温度一般保持在 110 120左右,故将重油的闪点指标定为不小于130(开口)。测定了本钢焦化厂的不同配比的焦化重油闪点,均在130 (开口 )以上。同时还测定了蒽油
10、和脱晶蒽油的闪点,测定结果见表 7。 表 7 闪点测定结果 单位: 样品 焦化重油 蒽油 脱晶 蒽油 编号 1 2 3 4 5 6 7 闪点 135 140 143 148 152 162 138 3.4.4 发热量 发热量是评价燃料油必不可缺的重要指标。考虑到焦化重油作为燃料使用时应设定发热量指标。资料介绍煤焦油的发热量为 35.739.0MJ/kg,焦化重油是煤焦油中的重质组分,主要是蒽油和沥青组分,分别测定了本钢焦化厂蒽油和沥青的发热量,为 35.7 MJ/kg 和35.8 MJ/kg,并统计了一些焦化厂重油的发热量,统计结果见表 8。从统计结果看,发热量均在 34.0MJ/kg 以上,
11、因此将焦化重油发热量定为不小于 34.0MJ/kg。 表 8 发热量统计结果 单位: MJ/kg 单位 指标 宝钢 梅山 马钢 本钢 太钢 石焦 发热量 ) 38.0 38.0 38.0 35.0 34.0 36.0 34.0 39.0 4 检验规则 焦化重油是焦化粘油类产品,本标准规定试样的采取按 GB/T 1999 规 定进行。数值修约按 GB/T 8170 规定进行。 5 试验方法 5.1 密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密度测定方法采用 GB/T 2281焦化油类 密度测定方法,因焦化重油的密度指标接近煤焦油密度指标的上限,密度的平均校正值 K 值和重复性分别选用煤焦油的 K 值 0.0006、
12、重复性不大于0.004g/cm3。 5.2 闪点测定方法 闪点的测定方法采用 YB/T 5172 木材防腐油试验方法 闪点测定方法 。 5.3 粘度测定方法 粘度的测定方法采用 GB/T 24209 洗油粘度的测定方法 ,测定温度为 100,因测定温度与煤焦油 的测定温度( 80)接近,方法的精密度是否适用,对方法精密度进行了验证,受条件和样品限制仅验证了重复性,验证结果见表 9。 表 9 粘度重 复性测定结果 单位: s 编号 1 2 3 4 5 6 7 8 第 1 次 189.1 236.0 222.8 182.0 198.5 148.5 687.8 453.0 第 2 次 193.0 2
13、39.9 222.6 181.2 201.8 150.8 694.3 448.0 差值 3.9 3.9 0.2 0.8 3.3 2.3 6.5 5.0 煤焦油粘度的重复性规定为:试样流出时间每 100s 不得超过 3s。表9 验证结果与之 基本 相符 。 由于试验期间测定的样品 粘 度最大仅为13.61( 694.3s),没有找到粘度达到 25 的样品。为进一步验证,查阅了 GB266 88石油产品恩氏粘度测定方法 规定的重复性,当 试样流出时间 1000s 时(恩氏粘度为 25时留出时间为约为 1275s),重复性不大于 10s 远比焦化煤焦油粘度的重复性严格(按煤焦油的规定试样流出时间每
14、100s 不得超过 3s, 1275s 的重复性应不大于 36s) 。据此可见,可以采用煤焦油的粘度重复性。 考虑 到焦化重油粘度的测定温度为 100,外容器中的液体采用丙三醇,丙三醇的沸点为 167.2。 5.4 发热量 目前 ,我国焦化重油的发热量均采用自动热量计进行测定,据此本标准规定采用自动热量计测定发热量。发热量测定方法是新制定的方法,根据 GB/T 1.1-2009 的规定,用规范性附录的形式表述。 发热量的测定是条件试验,为规范和统一自动热量计,规定了自动热量计主要部件技术条件。国内自动热量计均是根据 GB/T 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设计和制造的,本标准规定的自动热
15、量计主要部件技术条件,参照了 GB/T 213 中对热量计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标准制定中选择了 11 个样品测定重复性,测定结果见表 10。 表 10 焦化重油 发热量重复 性测定试验数据 单位: J/g 编号 测定结果 第 1 次 第 2 次 差值 1 38392.2 38417.4 25.2 2 37905.0 37892.4 12.6 3 38530.8 38505.6 25.2 4 38375.4 38425.8 50.4 5 38610.6 38635.8 29.4 6 38493.0 38476.2 16.8 7 38262.0 38283.0 21.0 8 38635.8 38530.8 105.0 9 38178.0 38169.6 8.4 10 38358.6 38425.8 67.2 11 38488.8 38572.8 80.4 S 35.4 2ts 118 从表 10 中数据可见,方法的重复性为 118J/g,与 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的重复性 120J/g 相近,本标准的重复性规定为:不大于 120 J/g。 6 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章详细规定了对焦化重油的运 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的要求。由于焦化重油是可燃液体,提出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