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文件重大校研20152 号重庆 大学关于做好 2015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的安排作好具体布署。1、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写作规范的指导,作好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各项工作的审查,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师要为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留出足够的时间;2、研究生教务秘书应对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现对 2015 年学位授予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学位授予时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每年 2 次,今年暂定为 2015 年 6
2、 月 25 日和 12 月 24 日。、 学位申请材料送审时间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最后期限是 2015年 6 月 10 日和 2015 年 12 月 10 日。逾期未报的,不提交当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要求1、学历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办按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大校2008152 号)、 重庆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大校201566 号)、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评试行办法(重大校2014246号)文件规定和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流程的办理学位申请相应审批手续。学位论文送审的办理:预答辩通过后经
3、培养办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学位模块中根据要求完成相应环节、生成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由导师、研究生教务秘书、主管领导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研究生教务秘书将完成的 D1-D5 表及相关材料和学位论文,根据工作安排分期分批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办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审查。为了保证博士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盲评的评阅时间为 50 天,送评时间以提交符合送评条件的材料完备之日起计算。为了能在申请学期授位,提交盲评学位论文送审到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 4 月 8 日前(上半年授位)和 10 月 12 日前(下半年授位);提交免盲评论文送审到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 5 月
4、8 日前(上半年3授位)和 11 月 6 日前(下半年授位)。不在送审学期授位的盲评论文或免盲评论文的送审办理时间可延长到 5 月 29 日和 11 月 30日,每学期开学三天后即开始学位论文的评阅送审办理,仅限于工作时间。学位论文答辩办理:评阅意见书要求全部返回学位办,由学位办编号分离专家信息和记录评阅成绩,待评阅意见书全部回收且能够进入答辩程序的,由研究生教务秘书或学位申请人到学位办领取隐去专家信息的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回答相关问题并经导师审核,完成相关环节(D7-D8,打印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授位登记表),方可到学位办办理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手续。若评阅意见书回收后不能够进入答辩
5、程序的,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程序办理。为保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的质量,每年的 6月 10 日、12 月 10 日至相应学期期末不能办理答辩手续。2、学历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学位学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按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大校2008152 号)、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大校2011169 号)文件的规定,对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答辩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要求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科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分组组织学生答辩,并对答辩结果进行排序,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4校学位
6、办仍将按照重庆大学关于对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查的办法重大校2006235 号,开展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查工作,并加大对盲评抽查中问题较多的学科、申请缓公开的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学校盲评抽签全年开放,抽签范围是全日制学历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 MBA1、JM1 等)。未抽签、抽中学校盲评或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而被强制盲评的,MIS 系统中学生平台的答辩流程都处于关闭状态,盲评材料提交到学位办后方能开通。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开展学院盲评工作。学校盲评提交材料要求:1) MIS 系统打印的盲评送审申请表,有水印,导师签字同意;2) 纸质盲评格式硕士学位论文一份(在研究生院一楼服务中
7、心制作);3) 提交以上材料到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 4 月 8 日(上半年授位)和 10 月 12 日(下半年授位),过时不提交的,该学期不能申请学位。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重大校2002468 号)文件和相应答辩程序办理。四、学位授予过程的有关要求51、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研究生和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质量负责,自觉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指导和质量审核工作。论文书写格式应符合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 修订)(重大校200
8、7468 号)的要求。2、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会应逐步建立和形成有效的学位论文质量审查机制,原则上要求利用万方“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 或同方“ 学位 论文学术不端行 为检测系统” 统一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定,认真审定申请人的全套答辩材料(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评阅意见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特别对答辩组排序靠后的申请人材料要严格审核,从严掌握,确定是否达到授位标准或需要组织再次答辩;同时对答辩组排序位于前列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参评名单;认真填写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结果总表,
9、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完整的填写,不得缺项,需存档备查。所有材料的“学科、专业名称”都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1 年印发的文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位【2011】11 号)为准。4、提交的学位论文形式要符合要求,论文封面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到研究生教育服务中心打印。学位论文最后一页必须装订6好已签名的“独创性声明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并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到研究生教育服务中心交验最后成形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并附上已签名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单页一式三份,且博士生还需另交三份精装学位论文,由服务中心在离校单上签字确认(涉密论文不需交)。5、凡涉密的学位论文,按照重庆大
10、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及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重大校2011112 号)文件办理。6、为制作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的需要,由学院统一收取学生的彩色照片(硕士 2 寸一张,博士 2 寸一张,暂留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待学位证书打印完成后再另行通知学院粘贴);注意:研究生提交的毕业证书照片、学位证书照片一律使用 2 寸蓝底的照片,与 MIS 系统中的电子照片一致,且须满足以下要求:1)图片尺寸(像素):宽 150、高 210 2)大小:10K、格式:JPG3)成像区:全部面积 48mm33mm;头部宽度 21mm-24mm,头部长度 28mm-33mm;下额到头顶 25mm-35mm;像
11、长 35mmX45mm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5)照片背景:单一蓝色对学历博士、硕士直接使用新华社的电子注册照片;对非学历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 硕士、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照片给研究生教务秘书,由秘书7在 MIS 系统平台中上传。7、研究生教务秘书务必认真检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学生对所填报的信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打印出“ 授予学位人 员 登记表” 签字确认。所有材料由各研究生教 务秘书按各学院报送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材料清单要求上交,上交截止时间同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时间。五、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2015 年我校
12、继续开展重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重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评选办法(重大校2014 15 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年的 6 月把推荐参评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及材料报学位办上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注:1、研究生教育服务中心提供专业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联系电话:65111643。2、相关答辩程序、表格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有关问题,请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学位办下载并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 以上各项要求,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和学生。重庆大学研究生院82015 年 3 月 2 日 9附 1:重庆
13、大学 2015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位工作时间节点表时间 工作内容和要求 备注6 月 25 日、12 月 24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 初定6 月 10 日、12 月 10 日 各培养单位向学位办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者材料4 月 8 日、10 月 12 日前 各培养单位对需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5 月 8 日、11 月 6 日前 各培养单位对需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4 月 8 日、10 月 12 日前 盲评博士学位论文报送学位办 在送审学期授位5 月 8 日、11 月 6 日前 免盲评博士学位论文报送学位办 在送审学期授位5 月 29 日、11 月 30 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报送学位
14、办 不在送审学期授位4 月 8 日、10 月 12 日前 硕士盲评学位论文报送学位办6 月 10 日、12 月 10 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各向学位办提交材料交学位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结果总表,答辩表决票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和表决票总表,收材料清单;交服务中心: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材料及其它档案材料6 月 10 日前 各培养单位报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材料6 月 10-25 日、12 月 10-24日学位办审核学位申请者材料、制作学位证书、准备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6 月 25 日、12 月 24 日至期末发放学位证书、制作档案材料并整理归档等、举行授位典礼为保证上会材料的质量,完成会后的材料归档、文件处理及后续相关工作准备,此期间不予以办理博士送审、答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