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式样)流转合同编号:鉴证编号:甲方(转出方) 县、市、区 乡、镇 村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流转方式 。(注:流转方式是指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中的一种。实行转让形式流转的,在流转合同期内,由乙方同发包方确立土地承包关系,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实行互换方式流转的,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转包、出租、入股形式流转的,甲方与发包方原确立的承包关系不变。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序号座落地名面积(亩)四至用途 地上附着物123合计三、流转期限 自 年
2、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时间 每年每亩 元,共计 元。如以粮食结算,每年每亩 公斤(粮食名称),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2方支付。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3、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 。七、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 1、 。2、 。3、 。八、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 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九、解决纠纷的办法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置补助费或者占用费的办法: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3、 。十一、本合同(转让合同除外)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是转让合同的,由甲乙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约定到乡政府鉴证后方可生效的,自鉴证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政府各存一份。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发包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鉴证机关(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