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湾镇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根 据 北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北 海 市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救 助应 急 预 案 的 通 知 (北 政 办 20144 号 )和 合 浦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合浦 县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救 助 应 急 预 案 的 通 知 (合 政 发 201469 号 ),结 合 我镇 的 实 际 ,为 适 应 防 灾 救 灾 工 作 的 需 要 ,及 时 转 移 安 置 灾 民 ,保 护 人民 群 众 生 命 财 5 产 安 全 ,最 低 限 度 减 少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的 损 失 ,保 障 灾民 的 基
2、本 生 活 ,尽 快 帮 助 受 灾 群 众 开 展 生 产 自 救 ,恢 复 生 产 、生 活 秩序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特 制 定 本 预 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救助,准备充分,科学安排,确保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财产损失,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二)基本原则1.密切配合的原则。发生全镇性的重大自然灾害以镇人民政府为主,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镇政府各部门及各村(社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安置转移灾民,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一般性和局部自然灾害以村(社区)为主,村(社区)干部各负其责,在镇统一安排下
3、,及时转移灾民和贵重物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果断处置的原则。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转移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汛情能够迅速反应,因地制宜,果断处置,及时将灾民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二、应 急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一 )成 立 应 急 组 织 指 挥 部2指 挥 长:庞雄胜 党委书记副指挥长:庞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路融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成 员:徐少华 维稳副书记李朝东 党委委员、副镇长易琼远 党委委员、副镇长张 霞 党委委员、副镇长陈 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李青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付伟清 党委委员陈丹毅
4、 人大副主席杨资群 团委书记邓李复 民政办主任易文柱 统计站站长陈钦桦 派出所所长王宗宏 财政所所长黄家敏 中心校校长罗 晖 建设站负责人何日声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文洋 交通站站长陈世松 水利站站长陈源雄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彭福添 畜牧兽医站站长谭昌海 林业站站长王异友 卫生院院长花泽强 文化广播站站长包昭满 粮所所长3苏时军 工商所所长陈科棠 供电站站长岑剑波 中 国移动石湾分公司办 公 室 下 设 在 县 民 政 办 ,办公室主任由邓李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传达指 挥 部 领 导 的 指 示 命 令 ,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工作,掌握灾情的预警信息
5、,及时提出转移安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督 促 各 组 落 实 工 作 职责 ,确 保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应 急 救 助 任 务 的 完 成 。(二) 指 挥 部 设 九 个 工 作 组 ,各组主要职责1.宣传动员组组长:张 霞 副镇成员单位:镇文化广播站主 要 职 责 :负 责 动 员 发 动 群 众 防 灾 救 灾 ,宣 传 在 救 灾 工 作 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及 时 报 道 救 灾 工 作 和 灾 情 情 况 。2.转移安置组组长:付伟清 党委委员成 员 单 位 :民 政 办 、国 土 所 、村 建 所 、交 通 站 、中 心 校 、团 镇 委 和相 关 村 委 (社 区
6、)主 要 职 责 :负 责 转 移 安 置 场 所 (点 )的 设 置 和 救 灾 物 资 的 接 收 及 分发 ,组 织 和 指 导 全 镇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保 障 灾 民 的 住 宿 、穿 衣 、饮 食 等 基本 生 活 ,提 供 转 移 安 置 灾 民 的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食 用 品 和 必 要 物 资 。3.灾害信息预警和通信保障组组长:邓李青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单位:水利站、中 国移动石湾分公司主 要 职 责 :负 责 转 移 安 置 应 急 救助的通讯保障和信息网络畅通无阻,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44.安全保卫组 组长:徐少华 维稳副书记成员单位:派出所主 要
7、 职 责 :负 责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地 点 的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由 公安干警和 被 安 置 群 众 组 成 联防机构,负责转 移 安 置 地 点 的 安全联防工作,督 促 、指 导 村 、社 区 及 单 位 成 立 看 护 组 织 ,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和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行为。5.款物保障和饮食供应组组长:易琼远 副镇长成员单位:财政所、民政办、粮所、工商所、卫 生 院主 要 职 责 :负 责 灾 民 转 移 安 置 的 经 费 、物 资 、粮 食 保 障 和 食 品 卫 生检 疫 工 作 ,督 促 落 实 救 灾 物 资 、食 品 和 饮 用 水 等 。6.卫生防疫组
8、 组长:张 霞 副镇长成员单位:卫生院。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转 移 安 置 灾 民 的 医 疗 卫 生 工 作 ,组建医疗防疫小分队,进驻灾区,与村(社区)卫生所协作抢救、治疗和运送伤病员;对生活用水进行检测;做好疾病防治和传染病预防工作。7.水电供应组 组长:李朝东 副镇长成员单位:水利站、供电站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加 强 对 供 电 、供 水 设 备 、线 路 、管 道 的 检 查 维 护 ,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水电供应。8.车辆调度组组长:陈 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成员单位:交通站5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所需的车辆保障和运输调度工作,维护撤离点至安置点转移沿途的交通秩序,指
9、导有关村委(社区)及单位做好转移运输安全工作。9.综合统计组 组长:陈丹毅 人大副主席成员单位:统计站、财政所、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 主要职责:负责报灾、查灾、核灾工作。严 格 执 行 灾 情 管 理 制 度 ;认 真 收集、统计、汇总 灾情,充分利用灾情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灾;重大灾情要逐 级 上 报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领 导 报 告 请 示 同 意 后 上 报 ;坚 持值 班 ,做 好 记 录 ;撰 写 有 关 汇 报 材 料 ;灾 情 最 后核定后,按规定及时申请核拨特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和救灾物资。三、转移安置准备(一)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灾
10、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二)镇 民 政 办 、水 利 站 要 进 行 受 灾 范 围 、人 数 的 预 测 ,负 责 落实 灾 民 转 移 路 线 以 及 低 水 位 、危 房 人 员 的 安 置 地 点 。做 好 车 辆 、麻 袋等 抢 险 器 材 、设 备 和 食 品 、药 品 等 应 急 物 资 的 准 备 和 调 集 计 划。及时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检查、维修和改造。(三)镇 财 政 所 要 按 照 自 治 区 财 政 、民 政 厅 关于印发广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355 号和“1708 科 目 ”预
11、 算 落 实 特 大 自 然 灾 害 救灾款和救灾配套 资金。(四)镇 民 政 办 要 储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大 米 、矿 泉 水 、饼 干 、衣 、被 等救 援 物 资 ,重 特 大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后,保证 24 小时内,将救援物资发送到灾区。(五)镇各成员单位,按照石湾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6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 落 实 救 灾 应 急 物资 、抢 险 装 备 、抢 险 队 伍 ,以 备 紧急之需。(六)镇 民 政 办 加 强 对 灾 情 信 息 系 统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灾 情 信 息 系统 正 常 运 转 。重 特 大 自 然 灾
12、害 发 生 后 ,镇民政办应在灾情发生 1 小时内汇总上报县民政局。(七)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制订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安排人员坚持 24 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四、转移安置实施(一)转移安置条件1.当南流江常乐站水位达 15.9 米的警戒水位或水位距沿岸堤顶 1.5 米时,沿岸村委(桥头、汉水、汉马、垌心、石湾、清水、兵岳、东江、沙朗)预先转移。一旦洪水漫堤,进行紧急转移。2.根据气象部门对台风的预测,台风登陆或经过的地方 可 能造 成 人 员 伤 亡 或 房 屋 倒 塌 时 ,做 好 有 关 人 员 的 紧 急 转 移 。(二)转移安置办法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村(社区)层层负责,原则
13、上就地就近定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1.转移安置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镇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的命令,各村(社区)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和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它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三是紧急转移。当接到预先规定的出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按原定路线快速撤离。2.转移安置方法:投亲靠友;在附近村屯、社区集中安置;镇统一安置。五、灾民救助7(一 )各 村 (社 区 )在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期 间 ,要 及 时 设 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并提供救灾物资,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二)重点安排受灾烈军属、五保
14、户、特困户、低保户的生活,及时向他们发放粮食、衣被、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三)镇政府通过采取紧急采购,临时借用、社会捐赠、政府救助等方式解决灾民的基本口粮和生活必须品。(四)对因洪水、台风造成交通中断而滞留本镇的旅客,经济有困难、食宿无着落者,由镇政府负责及时做好安置及生活安排工作,防止非正常事件发生。六、纪律要求(一)各工作组在灾情发生后,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撤离转移的命令,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绝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二)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各组及村(社区)要增强防灾救灾
15、意识,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地震、强台风、防大洪涝、抗大汛的思想。(三)切实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转移安置灾民任务的村(社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接收安置灾民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安置灾民。在灾民转移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临时用的物品,确保转移中不出现任何问题。(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的主要领导要总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五)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和上8报灾情,防止虚报、谎报、瞒报和欺骗冒领的现象发生。七、启动条件发生全镇性重大自然灾害时,全镇共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达 400 人以上(含 400 人),启动本预案。八、制订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民政办制订,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民政办负责解释。九、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民政局、镇辖各单位,各村委(社区) 石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7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