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地震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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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水区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行动。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工作职能,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组织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

2、做好应急资源准备工作,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2 组织体系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对我区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后,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由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2.1.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 挥 长:区长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副 指 挥 长 :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科技局局长。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职,团区委、区发改统计局、区城乡建设

3、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外侨办、区安监局、区粮管中心、区人防办、区人武部、辖区各公安分局、金水消防大队、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1.2 主要职责(1)接受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2)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并宣布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伤员救治、转运、

4、遇难人员善后处理。(4)请求市政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5)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6)做好震情灾情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7)协调临震应急事项。(8)负责接待上级、其他慰问团的具体事务。(9)接受郑州市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震应急救援指令。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是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主 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区科技局局长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科

5、技局、区发改统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辖区各公安分局、金水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各 1 名。主要职责:(1)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2)传达、贯彻区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3)协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4)掌握震情和分析会商情况。(5)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6)起草区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指挥部各种文书资料的准备和归档。(7)协调上级和本级地震现场工作队的具体事务。(8)处理其他相关事务。2.2.2 区

6、指挥部下属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1)地震监测组组长单位:区科技局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区科技局职责:负责地震宏观观测人员进行宏观异常情况调查、落实和上报。负责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进行灾情速报。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灾情、震情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地震局,同时通报区民政局。对全区各类地震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震情跟踪,并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2)震害评估组组长单位:区科技局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委、区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区工信局办公地址:区科技局职责:负责地震现场宏观调查和考察工作。迅速组织

7、开展震害调查,及时做出震害快速评估,汇总灾情调查结果。处理其他相关事务。(3)抢险救灾组组长单位:区人武部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区城管局、辖区各公安分局、金水消防大队办公地址:区人武部职责: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财产,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等。(4)通讯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工信局成员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保密局办公地址:区工信局职责:协调、沟通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保障区指挥部与震区现场、震区现场与各工作组、区指挥部与省、市政府之间的通讯联络,及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设备和线路,保障震区通讯的畅通。(5)交通运输组组长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委

8、政法委、区城管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办公地址:区交通局职责:紧急调动、租用各种车辆,保障区指挥部的应急用车;负责运输救灾人员、救灾物资、转移伤员(与医疗卫生组配合) ,组织抢修区级公路(道路)及其所属桥梁,保障震区内区级公路交通畅通(与抢险救灾组配合) 。(6)医疗卫生组组长单位:区卫生局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食药局办公地址:区卫生局职责: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赶赴震区,建立震区临时医疗机构,及时抢救伤病员、转移重伤病员;监测震区饮用水源、食品,及时喷撒药物,防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筹调、运送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7)工程抢险组组长单位:区城乡建设局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住

9、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办公地址:区城乡建设局职责:负责职权范围内各类建筑物的抢险、抗震加固和修复;负责协调辖区震区水利、电力、供水、供气、排污设施的抢险,保障区指挥部和灾区用水、用电等。(8)物资供应组组长单位:区民政局成员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商务局、区粮管中心、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办公地址:区民政局职责: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和日常生活急需物资的调运、保管、分配、供应、发放以及灾区灾民的疏散、安置、吃穿住等;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接收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捐赠、救助物款。(9)治安保卫组组长单位:区委政法委成员单位:辖区各公安分局、金水消防大队办公地址:区委

10、政法委职责:维护震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巡逻,维护震区交通秩序,负责火患的消防,防止火灾的发生。(10)宣传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局办公地址:区委宣传部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平息地震谣传,安定民心。(11)财务组组长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办公地址:区财政局职责:负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3 应急与处置3.1 发生 4.0 级(含)以上地震的应急处置按照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由市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级各职能工作组,按照职责,立即投入工作,并加强与市级工作组的

11、沟通与协调。3.2 发生 4.0 级以下地震的应急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由区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1)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救援工作。(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3)各救援队伍要服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及时报告队伍实力、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和救援工作情况。(4)接受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的指导,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5)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误传事件。稳定生产、生活秩序,适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6)其他紧急事项由区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4 其他事项4.1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照本预案,依据单位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4.2 震后涉及国(境)外人员的问题,由接待单位和区外事部门按规定协调处理。4.3 本预案由区科技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制定的地震应急措施,适用于一般地区;重要军事设施地区,需根据情况特殊处理。本预案由区政府负责解释。4.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金水区地震应急预案(金政文200860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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