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水务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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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水务分预案(2017 年修订)按照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丰政发201711 号)的总 体部署,为健全完善我局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提高水利工地扬尘控制水平,防控水利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局实际,在对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水务分预案(2016 年版)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水务分预案(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一、组织机构成立丰台区水务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组 长:苏 烨 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陈 军 副

2、局长(正处级)鲍永刚 副局长张 卫 副局长(执行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建 管 科 裴斅思局办公室 吴振华质安监站 王庆亮防 汛 办 蔡 捷水政大队 林少辉永 管 所 霍 铮- 2 -河道一所 李 勇河道二所 陈福春水文水保站 张灵贵供排水所 张春虎节 水 办 王晓芳拆 迁 办 梁洪祥二、职责分工组长:全面负责丰台区水务局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负责总体指挥、协调解决应急水务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执行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全局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负责应急分预案的制订、发布和修订;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单位公车停驶和工程项目的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单位公车停

3、驶和工程项目的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管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区住建委制定空气重污染期间停工工地和保障城市运行工地名单;传达丰台区空气重污染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的预警指令至各成员单位;负责向上级报送预警期间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局办公室:制定水务局公车停驶台账,组织实施水务局公车停驶工作;报送相关信息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质安监站:对在建水利工程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进行整- 3 -改;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信息、动态、数据和总结。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局办公室制订工程停驶台账,组织落实本单位公车停驶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

4、公室制订空气重污染期间停工工地和保障城市运行工地名单;负责落实所属水利施工工地防治扬尘、停止相关施工作业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等易扬尘车辆停驶等措施,对相关单位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质安监站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负责落实本单位公车停驶措施;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信息、动态、数据和总结。三、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分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展开应急工作。对因沙尘暴或臭氧形成的重污染,不执行此方案。(一)蓝色预警1.倡议性减排措施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2.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

5、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督促室外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二)黄色预警1.倡议性减排措施- 4 -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2.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督促室外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三)橙色预警1.倡议性减排措施(1)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2)根据空气污染情况,由水务局统一部署,各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2.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建设单位督促室外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

6、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2)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四)红色预警1.倡议性减排措施(1)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2)根据空气污染情况,由水务局统一部署,各单位可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5 -2.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建设单位督促室外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2)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3)本局公务用车在单双号

7、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 30%。四、应急响应(一)预警发布丰台区水务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指令后 1 小时内,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负责及时通知工地相关负责人。如接到橙色或红色级别预警,应上报执行组长,由执行组织向组长请示是否启动错峰上下班、调休等工作方式。确定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后,另行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二)预警响应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指令后,要立即将指令传达至所属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同时按照执行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同时进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

8、公室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三)预警调整- 6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指令,适时提高或者降低预警级别。(四)预警解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上级解除空气重污染应急指令后,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负责及时通知工地相关负责人。五、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明确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联络员,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负责应急工作的领导、联络员需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应急工作人员要及时到达工作岗位,确保措施落实到实处。(二)完善制度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明确本单位措施和职责,责任落实人,要求各单位在接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后立即应急启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各类相关名录,明确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实施程序及监管机制,确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同时做好预警应急工作的工作记录,以备检查。(三)抓好宣传落实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本预案和各自措施职责的学习和宣传贯彻,科学、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同时对在建水利- 7 -工程的各参建单位要加强空气重污染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水务分预案(2016 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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