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坪镇三桥卫生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一、应急事项(一)应急准备: 1、 确保各类应急设施、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及正常运转。 2、人员配备: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医疗队,总指挥:分管业务副院长。并对医疗队员进行确认,确保医疗队员在节假日期间的人员配备及通讯的畅通。 3、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二)应急处理: 1、 院行政值班接通知后,在应急预案启动前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通知应急医疗队员即刻到位。行政值班必须到场指挥协调抢救工作,第一时间通知分管医疗副院长、医务科科长、院
2、办主任、急诊科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2、 由院长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3、 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原则,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立即通知防保科科长到岗,指导传报、隔离等相关措施。 4、 对疑似病人,有权启动发热留观室的有关设施、设备及人员。 5、 如遇收治大规模成批烧伤病人时,有权立即启动“大规模、成批烧伤患者急诊救治预案”。 (三)报告制度: 1、 医务科科长及时将病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摘要、转归)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
3、关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 当病人转入某个科室后,该科室的值班医师须每天以书面形式向院行政值班通报病人病情,再由院行政值班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病人情况。 3、 对于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应立即报防保科,由防保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传报。 4、 对于职业性中毒及疑似职业病的病人,立即报防保科,由防保科按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 突发医疗纠纷: 1、 院行政值班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当立即前往事发科室进行接待、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接待的情况给予病历的复印及封存或实物证据封存。并将接待及调查情况在节后向有关职能部门交班。 2、 如院行政值班处理有困难时,可直
4、接联系院长解决。 3、 应急分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的畅通。应急分队人员接到院行政值班人员的电话后立即赶到医院,协助行政值班参与接待。 4、 应急分队人员在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此医疗事件有可能属于三级或二级医疗事故或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科长或分管院长、直至院长汇报。 5、 当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件时,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并向院长汇报。 6、 当发生可能为一级医疗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及院长汇报,处理解决。 7、 如遇 3 人以上集体来访,行政值班应与办公室联系并积极协调做好接待工作,并报分管医疗副院长,请保卫科协助工作,必要时请警方介入。 三、治安事件或院内火灾: 1、医院内发生盗窃等治安事件应及时联系医院保卫科,如有必要应同时联络警方、协助警方处理协调并通知分管行政副院长。 2、医院内发生院内火灾第一时间通知分管领导、保卫科及院办主任,并视情况上报院长、书记 附:高坪卫生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队队 长:程国良 副队长:邹发坤 队 员:占友莲 余志建 尧云香 刘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