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无需办理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确认申请单编号:申 请 事 项 :我公司本次报检进口货物信息(品名、商标、HS 编码、型号、数量/重量、生产厂等): 。我司进口的上述货物属于第 种情况(1、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属于“无需办理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请予以确认。随附证明材料如下:1、2、 3、 申请人: 日期: (盖章)确 认 事 项经核查,确认结果为: 所述货物属于“无需办理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 所述货物不
2、属于“无需办理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 所述货物情况较特殊,尚需进一步核实后回复经办人: 日期: (盖章)备注:作业指导书CCC 免办工作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2016 修订状态:0GSCIQ-C0804-2012/0 第 2 页 共 4 页附件 4: 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商品核销清单(存根) 编号: 企业名称: 电话: 联系人: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免办证明号: 预计出口时间: 经办人: 日期:- 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商品核销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 经办人: 电话: 编号: 免办证明号 免办产品名称 规 格 数 量核 销 记 录序号 出口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出口数量 出口日期 出
3、口报关单号 提(单)运号 单 耗 剩余数量 核销人日期(此栏由检验检疫填写)123注:、免办申请人应在产品出口后两周内携带海关通关凭证、出口合同、提(运)单、发票(复印件)及核销报告(应承诺进口商品已全部出口)到甘肃检验检疫局办理核销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核销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商品核销清单”可到 http:/ 下载。作业指导书CCC 免办工作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2016 修订状态:0GSCIQ-C0804-2012/0 第 3 页 共 4 页附件 5: 进口免办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台帐单位名称:序号进口产品名 称 数量规格型号免 办证明号免办性质入库数量 入库日期仓 库保管员领用数量结余数量 领用人/日期 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处理情况 备注注:1、上述进口免办强制性认证产品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2、此表可在 http:/ 下载。作业指导书CCC 免办工作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2016 修订状态:0GSCIQ-C0804-2012/0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