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由明德修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2 学分)、敏行尚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 5 学分)、崇美塑心(身心健康与文体艺术 2学分)、创新创业(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3 学分)四部分组成。基本学分为 12 个学分,学生应当修满每个模块的基本学分
2、,不设上限。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拓展活动,获得学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第二条 素质拓展基本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 12 个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批,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第三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分为四个等级:低于 12 学分为不合格,满 12 学分为合格,12 学分以上 20 学分以内(含 20 学分)为良好,超过 20 学分为优秀。在学生学籍档案中只记录基本学 2 分,在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记录实际学分并给予等级评价。第四条 各级素质拓展活动
3、必须事先申报。院(系)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定和登记备案,班级活动由各院(系)党团组织认定和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学分。第五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原则:(一)申报自主化,即“自主选择、自主申报” ,只要是学生确实参加的、自己认为重要的和应该填写的就可以申报填写;(二)组织归属化,即“谁组织,谁认证” ,校 级 及以上活 动由团委认证,院(系)及班级活动由各级党团组织认证,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每学年 6 月份对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过程公开化,即“ 申报认证 公示、公开” 。第六条 计分办法:素质拓展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每学期开学后,核算上一学期的
4、素质拓展学分。具体参照标准如下:(一)活动及获奖认证参照分值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学分;省级活动是指由安徽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学分; 3 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学分;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系)级活动认证学分;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学分。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活动难度较大,以培
5、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在两周以内,活动难度一般,以培养学生基础性综合素质为主的活动。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多项同类活动可以累加,但在同一次活动中不得重复累加,按最高学分计算。素质拓展活动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系)级、班级五个层级,每个级别根据活动的规模、时间、难易等分为两类。同类别下一级活动分值原则上不能高于上一级,活动不重复计分,逐级选拔的活动只计最高分。各级各类活动分值标准参考下表:类活动 类活动获奖者 获奖者级别参加者优秀 三等 二等 一等参加者优秀 三等 二等 一等国家级 3.0 3.5 4.0 4.5 5.0 2.5 3.0 3.5 4.0 4.
6、5省级 2.0 2.2 2.5 3.0 3.5 1.5 1.8 2.0 2.5 3.0校级 1.2 1.3 1.5 1.8 2.2 1.0 1.1 1.3 1.5 1.8院(系)级 0.8 0.9 1.0 1.1 1.2 0.6 0.7 0.8 0.9 1.1 4 班级 0.5 0.6 0.7 0.8 0.9 0.3 0.4 0.5 0.6 0.7(二)作品、专利(著)、资格证书等认证参照分值学生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课题研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考级考证等学分认证,以主办单位颁发或出具的获奖证书、正式函件等为准,由学生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小组统一认证,分值标准参照下表:项目 等级和内容 分值国家
7、级刊物 5.0省级刊物 3.0其他正式刊物 1.5学术论文正式会议交流 1.0出版著作 5.0专著专利专利 5.0国家级 5.0省部级 3.0课题地市级及以下第一作者(参加者),合作者计分自第二作者依次递减1 分。1.0国家级 3.0省级 1.5纸质杂志或媒体地市级及以下 0.5国家级 2.5文学艺术作品电子杂志或媒体其他按每件计分,其中在主要门户、专题网站上 发表计分减半,博客、论坛等其他网站不 计分。0.5高级 2.0中级 1.5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1.0国家级 1.5省级 1.0职业资格技能培训技能培训证书地市级按证书计分(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第一课堂获得的公共性的等级或资格证书除外 )
8、0.5 5 (三)社会工作参照分值分类 职务 分值类 校学生会主席、社管委主任、青协会长、 团委办公助理 1.5类校学生会副主席、社管委副主任、青协副会长、 艺术团团长、通讯社社长、广播台台长、编辑部执行主编;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 书记、青协会长、学生党支部书记;1.2类校学生会、社管委、青协各部部长、学生社团社长、艺术团副团长;通讯社副社长、广播台副台长、编辑部执行副主编;院(系)学生会副主席、青协副会长0.8类校学生会、社管委、青协各部副部长、 编辑部编辑;院(系)学生会、青协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0.5类 除以上所有其他学生干部 0.3备注 任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方可认
9、证学分,由各主管单位统一认证。(四)学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参加志愿服务 3 小时认证 0.2 学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 1.0 学分);无偿献血每次认证 0.5 学分,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 1.0 学分。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事迹每学年由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视情况认证 0.5-1.0 学分,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报经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认证 1.0-2.0 学分。 6 (五)学生参加讲座、报告会、党团校培训、创业培训等分别凭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读书笔记、结业证书、创业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按有关规定认定学分。(六)社团活动一般认定为院(系)级活动,特殊
10、情况下作为校级活动须经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第六条 认证内容:(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2 学分)1.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团校学习、学生干部培训等活动;2.通过演讲、辩论、讲座、征文、报告会、座谈会、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文明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3.积极组织主题明确、富有教育意义、创新性强并在全校范围内引起较大影响的主题团日活动;4.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或公开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文章的;5.在校内外参加的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拾金不昧或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及贡献的;6.积极参加文明创建、廉洁教育等与大学生思想
11、政治、道德素养相关的其它教育活动。(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2 学分)1.参加各种形式的日常性社会实践活动情况;2.参加学校在暑期集中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 活动;3.参加在校期间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种社会调查并完成社 7 会实践报告的;4.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5.参加其它社会团体实践调研活动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或图片资料的;(三)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2 学分)1.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2.担任各类学生社团组织负责人和社团刊物编辑工作;3.参加各类学生组织,如参加各级学生会、社团管理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各
12、类社团等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4.担任校内外其它社会工作的。(四)技能培训主要内容(1 学分)1.专业资格考试培训。包括各种通用资格证书考试、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出国留学所需的各种语言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等;2.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如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注册建筑师、会计师、税务师考试培训等。3.未能被本条例包括的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起积极作用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绩。(五)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2 学分)1.参加全国、省级、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的;2.参加全国、省级、学校和院(系)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3.参加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培训、讲座、报告会、
13、读书节、辩 8 论赛、演讲比赛等;4.参加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报告、讲座、咨询等活动;5.其他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六)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3 学分)1.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 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 战杯” 大学生 创业计划大赛;2.参加全国、省级“电 子竞赛” 、科普竞赛 、数学建模等;3.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的;4.科研立项(包括参与教师负责的有关课题组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服务项目及科研助学活动等)5.创新创业项目6.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的(报告会、培训、论坛、学术交流等);7.参加科技类学生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8.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9.参加其它创新型科技教育活动的;10.参加创业计划相关情况(讲座、培训、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