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经济学院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一、学生素质测评项目及测评等级1学生素质测评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实践能力素质四个方面。2学生素质测评等级:依据每个方面的素质测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等级为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 25以内,80 分(包括 80)优秀之间为良好,70(包括 70 分)80 分之间为一般,70 分以下为较差。 二、参评人员界定参评人员包括:过去一年在校的现在学籍在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包括保留学籍国内外交流的学生;包括延期毕业;班级中如有成功转入的同学,以现在学籍为准参加素质测评,还没有成功办理转入、转出手续的,该同学应该回到原来班
2、级参加素质测评。不包括:过去一年出国、休学、退学的同学。人数基数与参评人员保持一致。三、学生素质测评细则(一)思想政治素质测评1思想政治素质测评成绩=评议分十加分一扣分2思想政治素质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生活态度等七个方面。满分为 100分。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必须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等共同评议得出。3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评优加分:(称号加分)在测评年度内,被评为国家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及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
3、10 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 5 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获校五四青年奖章者,加 5 分;被评为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加 2 分。院学生会年度考评中,优秀部长加 0.5 分,优秀分部的全体成员各加 0.5 分,此项可累加。荣获多项称号者,加分以最高分计、不叠加。(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4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无故不参加校院集体活动者,扣 25 分。(2)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扣 25 分。各班酌情。(4)受纪律处分者:警告扣 15 分;严重警告扣 20 分;记过扣 25 分;留校察看扣 35分;党团纪律处分参照扣分。受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
4、 2035 分。同一事由者,扣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扣分。(二)科学文化素质测评(2013 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 2013 年夏季学期课程不计入本次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计入下一学年素质测评工作。)1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十加分一扣分2平均学分绩=(i 科成绩 x i 科学分)/(i 科学分)注:(1)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学年所选的全部必修课与限选课,旷考做0 分计算。专业课与限选课以本专业开课计划中为准,选学其他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一律作为本专业的任选课不能计入计算,除欲转专业同学外。(欲转专业须提供说明,说明自己未选本专业的课程,只选欲转专业的课程,并且只计
5、算欲转专业的课程成绩)(2)当学年课程所获得学分及成绩只能在当学年使用,重修课程和补考获得的学分都不计入,即二者既不算入平均分,也不算入奖励分(每学分 0.2 计算加分),合格85分。3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2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学分(不含任选课)不少于 12 分者,对获得的必修课与限选课的学分(不需扣除 12 分)以每学分 0.2 计算进行加分。4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的学分(不含任选课)低于 12 学分者,每缺少一学分扣 5 分。(三)身心素质测评1身心素质测评成绩=身体素质分(或体育课成绩)x 50十评议分 x 50十加分一扣分(1)身体素质分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测试成绩评定;体育课成绩按学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评定(即本学年选修 1 门体育课直接以公式计算,选修 2 门体育课的以平均分计入公式)。过去一学年未修体育课的大二、大三学生以全班体育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大四学生没有体育课成绩的只计算评议分部分(即评议分比例占 100%),有体育课成绩的以公式计算。(2)身心素质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习惯、学生个人(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 30,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等共同评议
7、得出。(3)以上两项满分均为 100 分。2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审核证书(1)在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 6 名者,按名次分别加 8、7、6、5、4、3 分;校级体育比赛获前 8 名者,分别加 6、5、4、3、2、1、0.8、0.6 分。参与加 0.4 可累计。注:以团队参赛的,主力队员加相应名次的满分,非主力队员加分减半。啦啦操、健美操、跳大绳按主力加分。团队战鼓、能量传输带、履带战车、有轨电车、拔河、16*80 等其他拓展项目每个人均按主力一半加分。运动会风采展示:看台加 0.1,方队加 0.1,可累计(2)学校社区中心提供的宿舍卫生成绩的年度平均分,每个宿舍成员每人以卫生成绩平均分 5%的
8、比例作为奖励分加入身心素质评议分。校外住宿:已在社区办理退宿的,以班级宿舍平局分计算奖励加分基准分未在社区办理退宿,已办理家长同意书手续的,按原宿舍成绩计算。3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者扣 25 分。各班酌情。(2)在测评学年内,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电器拥有者扣 1 分。(四)实践能力测评(荣誉称号不加分,奖项加分)各部门 9 月 13 日前提供加分材料,并经学生处审核盖章确认后下达院系。1实践能力测评成绩=评议分+加分2实践能力评议分由教师及全班同学共同评议得出。主要评议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组织协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
9、为 100 分。评议分中学生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70;教师评议分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 30,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等共同评议得出。3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科技成果奖、挑战杯、数学建模大赛、SRDP 项目,模拟炒股大赛,模拟炒汇大赛,物流设计大赛等)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4、2、1 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4、2 分;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4、16、8、4 分。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 3(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校科技文化
10、艺术节相关活动,辩论赛等)并获奖者加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4、2 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4 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者,按国家级、省级、市(校)级加 3、2、1 分参加“三下乡”:每人加 0.2 分;三下乡优秀个人:加 1 分;省级优秀服务队成员:每人加 1 分;省级优秀个人:每人加 2 分。 (省级评优结果未出)三下乡活动加分以最高分计。获得市、校优秀社团:副部长以上级干部每人加 0.4 分。 (海洋之心)(3)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大学生英语竞赛,海洋知识竞赛等。海洋知识竞
11、赛进入复赛或全国 100 强参照校级一等奖加分)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0.5 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4、2、1 分;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4、2 分。(4)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突出成绩者加分,称职的干部加分标准:(学生干部加分不累加!):未达称职标准的加分情况各班评定小组酌情加分。在各单位和组织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实践不加分。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加 5 分,副班长 4 分,班委加 3 分;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每人加 5 分;支部委员加 3 分;校、院学生会:主席加 6 分,副主席加 5 分,部长加 4 分,副部长加 3.5 分;校、院
12、社团:负责人加 5 分,副负责人加 4.5 分,部长加 3.5 分,副部长加 3 分。(5)其他:(以证书或成绩单为准,未出书面成绩的出具证明,交由班级评定小组审核)计算机二、三、四级:加 0.5 分(可以累加)英语四级:425 分以上(含 425 分)加 0.5 分;英语六级:425 分以上(含 425 分)加 1 分;(可以累加)必须是取得*等级或者*资格的一技之能:驾照、导游证、会计师、银行从业、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等:加 0.5 分。 (可以累加)注:雅思托福等不加分(因为没有获得资格或者等级的标准)学生干部加分评定部门:校级学生干部由团委和学生工作处评定;院级学生干部由同级院
13、党团组织评定;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和院级党团组织共同评定。(6)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并被采用者,按刊物级别,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 1、2、4、6 分。四、学生奖励条例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及评选比例:(一)杰出学生奖学金:5000 元/人,获得者为校优秀学生标兵。(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 1500 元/人 5%二等 1000 元/人 10%三等 500 元/人 20%(三)文体活动奖学金: 600 元/人 5%(四)科技创新奖学金: 600 元/人 5%(五)社会实践奖学金: 600 元/人 10%4奖学金评选实行申报制。凡本校学生,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14、,本人未提出申请不能获得奖学金。第十四条 申请奖学金者除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合格;(四)当学年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请奖学金时应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本人未获得奖学金,由学生本人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一)本学年内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二)本学年内有一学期取得的学分未达到 12 学分者;(三)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
15、用者。第二十五条 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一)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二)当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三)学习成绩优秀,两年以上(含两年)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在 90 分以上,以百分制记分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 85 分,以二级制记分课程成绩应为“合格” ;(四)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2. 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科技创新奖学金;3. 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社会实践奖学金;4. 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第二十六条 “优秀学
16、生”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且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并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宿舍氛围,具备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四)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实践能力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第二十七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一)参评范围:所有本校学生中的学校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二)在政治思想上和
17、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且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三)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和服务意识,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获社会实践奖学金;(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五)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实践能力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5第二十九条 凡受到学校行政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者,视情节在一年或更长时间内不能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第三十条 “先进班集体”评奖条件:(一)班主任热爱班级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
18、了解情况,认真做好班级工作;(二)班委会组织健全,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三)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文明健康;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班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学风严谨,勤奋好学,求实创新,崇尚科学,互帮互助,成绩优良。(五)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学生均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优秀学生标兵人数不限,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1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
19、生干部总人数的 10%,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班级总数的 15%。第四十一条 学校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品,发放杰出学生奖学金,在全校通报表扬;授予“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品,在全校通报表扬。授予“优秀毕业生”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品,在全校通报表扬。第四十二条 学校授予“先进班集体”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全校通报表扬,按 15 元/人发放奖励金作为班级活动费用。注意事项:奖学金、称号要求:1、评定学习优秀奖学金时,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得打通使用,严格按照比例进行评
20、选;三个不同等级奖学金评选得出的获奖人数遇到小数点时,进行“四舍五入”;2、文体活动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 5%、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 5%、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 10%,三者之间的比例在评选班级内可相互适当调整,打通使用,但不得突破总额度;3、要严密核实获奖者的评选条件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无违纪行为、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良好以上);4、个别学生申请俩人的奖学金打入同一个人的账号,是否批准?可以。需要学生写出书面申请,交给学院,原件留存学院,复印件经学院盖章“同意”后报学生处。5、学生素质测评中,出现高分“良好” ,低分“优秀” 。不可以。因为学生手册明确规定“依据每个方面的素质测评分数,
21、分为优秀、良好四个等级。 ”6、 科学文化素质分数低于 60 分,可否获得其他奖学金?不可以。因为学生手册明确规定:申请奖学金者除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格式要求:年测评中常出现如下错误,望各班学生干部认真仔细,力争避免出错。1.上报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出现明显错误,如:没有获得实践奖学金的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实践能力素质测评中有至少一项为一般的被评选为6优秀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2.学金评定审核表中出现同一学生的奖学金金额横加不对、同一班级学生的奖学金总额竖加错误的现象。3.提交的素质测评成绩汇总
22、表全部按学号排列,勿以成绩升降序或其他顺序呈现。4.现同一学生的测评结果在学生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情况登记表中前后不一的,同一学生的姓名、学号在学生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和奖学金评定审核表中大相径庭的情况;出现学生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中测评成绩较为混乱,科学文化素质项测评名次不连续、 奖学金评定审核表中奖学金金额、获奖学生学号错行的情况。5.表格的填写中,院系、专业、年级的填写要完整准确,人数的填写要真实(有多少人参加素质测评,即填多少人数,奖学金的比例核算以此数字为准),学生学号的填写要完整中间不得有空格,学生姓名的填写(尤其是两个字的姓名)不得有空格,中国银行存折号的填
23、写也不得有空格,学生的奖项要在相应位置填写获得的具体金额(只写数字,不加“元”等其它文字);流程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测评、身心素质测评、实践能力测评的评议分中 30%的比例必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得出。要求学生自己计算科学文化素质分数上交班委,与班委计算的两遍成绩进行比对。2、建立班级素质测评文件袋,保管好包括评议分打分记录、证实同学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点名册记录,同学申请测评加分项中所获证书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以备学院团委随时抽查。要求同学自己从系统里再打印一份成绩单,以便查询重修情况。3、在各单位、各学生组织任职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学生,院(系)在对其进行“实践能力素质项”测评时不予加分。
24、4、有望获得各种奖学金和生活补助的同学必须在 9 月 25 日前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申请生源地贷款、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国防生除外)。学校将以 9月 26 日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为准,一旦被列入欠款学生名单的,学校将扣发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另需特别提醒同学们:财务处只有每周三才收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5、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 月 17 日周二。其中,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事迹材料请于 9 月 16 日前上报,事迹材料没有统一格式;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申请材料亦请于 9 月 16 日前上报。6、材料报送:各班级按照统一格式上报电子版,
25、同时上报有同学每一个人的签字和班主任签字的书面打印材料。要求各个班提交一份工作总结,班主任和班长签字。7、学院测评事宜联系人:牟梅娟,联系电话:66781951,电子邮箱: 注明牟老师收。8、各班学生干部是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建议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系统地对班干部进行培训,确保班级内部公开、公正、公平地工作顺利进行。9、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须于上交学院团委之前在各班级公共邮箱内公示,并必须通知到每一个同学公示位置,保留好短信记录。公示期 1-3 天,公示期后要进行错误修正,学院团委将抽查公示情况。要求每个班上交前打印出来,每一个同学签字,包括素质测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三个表!最终版打印出来每个同学签字!10、 上交学校前,找相应年级对学生情况熟悉的辅导员再看一遍结果。11、 注意:毕业班有机会评选省优秀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的注意尽量评上校级优秀!7通知和附件电子版将挂在学院网站上,并附上一份去年最终格式版材料,请大家参照此标准修改本班的表格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