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630101 上传时间:2019-06-2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 激 励 学 生 创 新 进 取 , 营 造 浓厚的学习和学术氛围。按照学校关于修订学院(系)研究生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海大研字201421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第二条 学院成立院长、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学位点)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

2、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负责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细则制定和院内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我校注册各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当年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优先参评,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5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第四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评选学年违

3、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4.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修读年限超过 4 年,硕士研究生修读年限超过 3 年的;5.当年毕业的研究生。第三章 申请范围、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第五条 凡注册为我院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中休学研究生、委培研究生、档案未到校研究生及其他情况未注册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

4、生每年 2 万元。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在考虑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基础上,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学院不再分配到各专业,由评审分委员会在全体申请者中评选。第四章 评审程序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在上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中使用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再次使用。第九条 对于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和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做出评定。第十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评审分委员

5、会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根据研究生表现出的创新思维与潜力、创新成果的水平及综合素质表现等,评审分委员会专家现场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第十一条 公开答辩要求及评分细则1.答辩时间:每位申请人汇报 5 分钟,评委提问 5 分钟。申请人汇报时,请携带所有汇报所涉及支撑材料原件(发表文章、获奖证书、专利认定证明等) ,在个人汇报前将所有涉及材料原件交至评委席。学术成果作者第一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成果只认可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拟录用和未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得进入汇报内容。2.答辩方式:采取 PPT 汇报。3.采取无记名打分。4.打分范围:每位评委对

6、每位申请人的打分区间为 80-100 的整数(含 80和 100) 。5.记分方式:所有到会委员对每位同学打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委员打分之和即为该同学总得分。6.所有申请人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分数相同者,高年级同学优先。7.确定本单位推荐获奖研究生初步名单,经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初步名单及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第十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

7、裁决,裁决时间不得长于公示期。在全校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裁决为异议不成立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学校即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档案。第十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第十四条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评审结束后出现被检举揭发并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学金学校全部追回。第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经费下达后,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