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2018 年桐庐县各乡镇(街道)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内容 指 标 分值 评 分 内 容 计 分 办 法第二组:(城南街道、桐君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富春江镇、横村镇、分水镇、瑶琳镇)电商销售指标完成值 5 本辖区当年电商销售数/县定目标数5完成县下达任务得满分,完成 90%以上(含)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网络零售指标完成值 5 本辖区当年网络零售数/本辖区当年电商销售数/60%5完成网络零售占本辖区当年电商销售达 60%(含)以上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指标完成(20 分)跨境电商指标完成值 10本辖区当年跨境电商出口额/县定目标数8(10)本辖区当年跨境电商进口额/县定目
2、标数2完成县下达任务得满分,完成 90%以上(含)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电商服务点建设 5 电商服务点点位布置合理,能提供相应的电商配套服务点位合理,服务优质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有考核任务且未完成的,倒扣 5 分。电商培训 2 完成电商相关培训 2 期。 完成得满分,每少一期扣 1 分,直至扣完。电商统计 4 每月做好辖区内电商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 完成得满分,每月漏报比率达 20%以上(含),扣 1 分,实行倒扣分电商服务站建设(15 分)电商活动 4 积极参与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举办的电商活动。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乡村振兴 5 利用电子商务,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农村电商(15 分) 天猫小店 5 构建新零售模式体系,推进建设天猫小店 成功开设天猫小店得满分,未完成倒扣 5 分。项目申报工作 4 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县项目申报工作。不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每发生一次扣 2 分,直至扣完。4 每半年度提交一份总结材料。 完成得满分,每少提交一次扣 2 分,直至扣完。工作配合(10 分) 考核总结工作 2 做好电商工作台账收集工作,完成年底考核台账。 无台账不得分。2个性化发展 25 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 1-3 年电子商务发展方案,明确每年度实现目标。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完成情况比例得分;未申报不得分。5 完成新增电商企业等级认定工作。 完成指
4、标任务得满分,否则倒扣相应分数;每超额完成1 家 2A 得 5 分,3A 得 10 分。最高得分不超过 20 分。5 新增实绩电商企业(年网络销售 50 万元以上的 B2C 企业) 每新增 1 家实绩电商企业得 2 分,直至满分。10 本辖区当年电商企业实缴税收额。(只认定网络销售部分实缴税收。) 完成得满分,完成 80%以上(含)得 3 分,60%以上(含)得 1 分,60%以下倒扣 3 分。每超额完成 10%,加 1 分。加分项 招引电商项目(年网络销售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 每成功落户 1 家得 5 分;每成功对接且落户 1 家得 2 分。工作推进(45 分) 电商贡献加分项
5、 培育品牌电商企业。 每成功认定 1 个市级电商品牌加 5 分,省级电商品牌加10 分,加分不封顶。工作创新 创新工作申 报值 加分项 上报年度创新工作。 被国家、省、市、县评为电子商务类年度创新项目、嘉奖项目,分别给于加 20、15、10、5 分。第三组:(旧县街道、百江镇、新合乡、钟山乡、莪山乡、合村乡)电商销售指标完成值 10本辖区当年电商销售数/县定目标数10(5)本辖区当年跨境电商出口额/县定目标数5完成县下达任务得满分,完成 90%以上(含)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指标完成(20 分) 网络零售指标完成值 10 本辖区当年网络零售数/本辖区当年电商销售数/60%10完成网络零售占本
6、辖区当年电商销售达 60%(含)以上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电商服务点建设 加分项 电商服务点点位布置合理,能提供相应的电商配套服务 成功建成加 5 分。电商培训 2 完成电商相关培训 2 期。 完成得满分,每少一期扣 1 分,直至扣完。电商统计 4 每月做好辖区内电商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 完成得满分,每月漏报比率达 20%以上(含),扣 1 分,实行倒扣分电商服务站建设(10 分)电商活动 4 积极参与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举办的电商活动。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农村电商(10 分)乡村振兴 5 利用电子商务,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3天猫小店 5 构建新零售模式体系,推进
7、建设天猫小店 成功开设天猫小店得满分,有指标且未完成倒扣 5 分。项目申报工作 4 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县项目申报工作。不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每发生一次扣 2 分,直至扣完。4 每半年度提交一份总结材料。 完成得满分,每少提交一次扣 2 分,直至扣完。工作配合(10 分) 考核总结工作 2 做好电商工作台账收集工作,完成年底考核台账。 无台账不得分。个性化发展 40 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 1-3 年电子商务发展方案,明确每年度实现目标。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完成情况比例得分;未申报不得分。10 新增实绩电商企业(年网络销售 50 万元以上的 B2C 企业) 每新增 1 家实绩电商企业得
8、 5 分,直至满分。加分项 招引电商项目(年网络销售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 每成功落户 1 家得 5 分;每成功对接且落户 1 家得 2 分。加分项 完成新增电商企业等级认定工作。 每成功认定 1 家 2A 级电商企业得 3 分,3A 级企业得 5分。工作推进(50 分) 电商贡献加分项 培育品牌电商企业。 每成功认定 1 个市级电商品牌加 5 分,省级电商品牌加10 分,加分不封顶。工作创新 创新工作申 报值 加分项 上报年度创新工作。 被国家、省、市、县评为电子商务类年度创新项目、嘉奖项目,分别给于加 20、15、10、5 分。4附件 2:2018 年度全县电子商务各项指标分解
9、表电商销售指标序号 单位 电商销售(万元) 跨境电商出口 (万美元)跨境进口(万美元)电商企业纳税额(万元)电商服务点建设天猫小店建设 星级企业培育 备注1 商务区 390000 3500 1100 650 1 22 开发区 135000 4100 700 500 1 23 桐君街道 45000 1500 200 250 1 1 14 城南街道 38000 1800 200 100 1 15 凤川街道 78000 2300 200 25 1 含区块重叠数6 江南镇 80000 1100 200 25 17 横村镇 130000 4000 200 200 1 1 18 富春江镇 20000 700 200 25 1 19 分水镇 100000 3800 200 200 1 1 110 瑶琳镇 3700 500 25 111 百江镇 1900 112 旧县街道 1900 200 113 新合乡 50014 莪山乡 50015 钟山乡 50016 合村乡 500合计 1000000 22000 3000 2000 7 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