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学院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管理实施细则为落实学校新学期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进一步开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制度改革,真正发挥综合考试作为甄选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的分水岭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依据学科特点制定统计学院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细则 (暨统计学院硕博连读的资格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 ,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要求、程序、内容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执行。一、考试内容学科综合考试,须根据“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
2、专门知识”的要求命题,所出题目要有较宽的覆盖面,重点考察博士研究生对专业主文献的研读情况,既要考核其掌握所修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学科前沿知识,又要考核其作为博士研究生应该具备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考试时间学科综合考试,须安排在博士研究生课程全部结束并成绩合格之后进行。未修完全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统考博士生(四年制)与直博生(五年制)综合考试(笔试兼口试)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一般为每年六月份)。硕博直通的博士生综合考试笔试成绩以其中期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为准,口试时间及要求与统招博士生一致。三、考试委员会学科综合考试应以博士点为单位统一组织。综合考试委员
3、会(笔试、口试)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三至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四、命题(一)组织命题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当年制订培养方案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命题,不得为单个博士研究生单独组织笔试。笔试:成立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的不少于 3 人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笔试命题组长同时负责合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审题,由负责博士生培养的教务秘书印制试题、保管及保密工作。笔试试题分为必答和选做两部分,必答题主要考查本学科(按一级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一般占 60%左右;选做题部分考查
4、相关研究方向涉及的主文献及学科前沿知识。口试:围绕博士生的研究内容随机提问或建立试题库,题库应不少于 20 题,每年应对试题库做适当调整。笔试和口试试题原则上均不应少于 5 题,否则考试无效。将考试方式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二)建立学科综合考试试题两级备案库建立考试试题的逐年审查机制。按年级建立学科综合考试试题备案库,并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五、考试(一)考试要求:1、学科综合考试,需采取笔试加口试的形式。笔试时间为三小时。学科综合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口试不少于一小时。2、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所占比重:笔试满分 100 分,口试满分100 分,所占比重为 7:3,即笔试成绩的
5、 70%、面试成绩的 30%合计为学科综合考试最后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应有考试委员会全体委员的签字,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审核表 。(三)考试方式1、笔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笔试考场须保证考生隔位就座,并安排不少于 2 位监考人员监考,教务秘书为主监考。监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大学监考守则。开考前,监考人员宣读中国人民大学考场规则。2、口试(1)由考试秘书(一般由博士研究生担任)宣读其课程修习情况,包括学分、课程成绩等是否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2)学生汇报专业主文献研读情况。(3)综合考试委员会宣布考试题目,可采取试题分组抽签方式,也可以随机提问。考
6、试委员会成员提问,考查考生知识基础是否深厚,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的基本能力。(4)考生按要求回答问题。(5)综合考试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给考生打分,评定成绩。 综合考试必须有专人记录。记录人要全面、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的情况。六、考试成绩的评定及处理学科综合考试的成绩评定,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 11 级计分制。综合考试成绩为“D”及以上者,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科研工作阶段;综合考试成绩为“F”者,可在重修有关课程或有针对性地布置其阅读有关书籍后,重考一次,即参加下一年级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考试。重考成绩为“D”及以上者,进入博士论文相关科研工作阶段。重考仍为“F”者,终止学业,按肄业处理。七、考试材料的存档管理学科综合考试结束后,经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教务秘书负责将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审核表妥善保存,博士生毕业时一份存学校科技档案,一份存入学生人事档案。学科综合考试笔试试卷和口试记录按届由学院留存保管至该届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