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度三江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其他行业领域部门)被考核单位: 自评: 分 考评: 分 考评日期: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 评 分 考 评 分扣分原因公共考核项目1、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60 分)1.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的,扣 3 分;未组织学习宣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扣 3 分;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三个必须”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扣 4 分;2.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5 分;3.机关会议每年至
2、少 2 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本单位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每少 1次扣 5 分;3.四个季度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 1 次扣 1 分(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 ;未组织 4 个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少一个季度扣 1 分;4.未制定下发元旦、春节、全国“两会” 、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东盟博览会和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或通知,防范重点时段发生责任事故的,每少一个扣 1 分。5未认真开展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扣 5 分;对直属单位及机关本部每年开展安全检查至少 4 次,每少 1 次扣 3 分;不报送情
3、况每次扣 2 分;6. 系统内企业、单位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赶赴现场督导的,每次扣 3 分;7.不按规定参加有关县安全生产会议的,每次扣 2 分;8.未配合县安委会(办)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工作的,发现 1 次扣 2 分;1.检查文件、会议记录或纪要、工作图片等材料。2.参县级会议情况由安委办统计。附件 32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 评 分 考 评 分扣分原因部门特定职责县委宣传部1.未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情况的,扣 10 分。2.未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的,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
4、记录、图片等材料。县铁路护路办1.未组织开展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的,扣 5 分。2.未开展铁路沿线居民和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的,扣 15 分。3.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铁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记录、图片等材料。县编委办 1.未开展指导、督促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扣 10 分。2.未督促乡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监察队伍,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总工会1.未组织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竞赛活动的,扣 10 分;2.未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的,扣 5 分;3.无故不参与
5、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团县委 1.未组织在青少年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普及活动的,扣 10 分。2.未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发改局1.未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优先列入计划的,扣 10分;2.未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扣 5 分;3.未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抄送建设项目审批或备案文件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民政局 1.事故灾难的赈灾救济及善后工作不到位的,扣 10 分;2.未开
6、展本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的,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2、 履行部门职责(30分)县司法局 1.未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扣 5 分; 检查文件、3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 评 分 考 评 分扣分原因2.未组织参与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扣 10 分;3.未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扣 5 分。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财政局1.未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扣 3 分;2.未支持事故隐患整治、安全技改项目的,扣 3 分。3.未对安
7、全生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扣 3 分;4.未指导乡(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费的安排和执行的,扣 3 分。5.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扣 3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人社局1.未指导职业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学习培训计划的,扣 5 分。2.未督促将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培训课程的,扣 5 分。3.未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扣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环境保护局1.未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的扣 5 分;2.未开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
8、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的,扣 10 分;3.未组织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农业局1.未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农业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鼠药经营环节、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3.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扶贫办 1.未开展扶贫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扣 10 分。2.未开展贫困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扣 10
9、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粮食局1.未督促本系统相关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未指导储粮化学药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的,扣 10分。2.未组织粮食系统安全专项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的,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科技局 1.未将安全生产科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的,扣 10 分。 检查文件、4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 评 分 考 评 分扣分原因2.未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投入的,扣 5 分。2.未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科技投入的,扣 5 分。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水产畜牧兽医局1.未督促有关单位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
10、管理权,未组织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扣 5 分。2.未开展生猪屠宰安全管理工作的,扣 5 分。 3.未开展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扣 5 分。4.未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1.未开展县直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扣 10 分。2.未定期检查维护机关所在地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扣 5 分。3.未组织公务接待车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供销联社1.未组织本系统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的,扣 10 分。2.未督促做好本
11、系统农药、鼠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扣 5 分。3.未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未开应急演练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地震局1.未开展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的,扣 5 分。2.未开展对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安评工作的,扣 5 分。3.未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10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县气象局1.未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的,扣 5 分。2.未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扣 10 分。3.未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督管
12、理职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的,扣 5 分。检查文件、总结、图片、记录等材料。3、事故情况(10 分)1.机关本部和直属单位发生一般安全死亡事故(含性质恶劣无人员伤亡事故) ,每起扣 10 分,发生较大事故,扣 20 分;发生重特大事故,本项不得分。2.瞒报、谎报事故,每起扣 10 分,取消评先资格;迟报、漏报事故,每起扣 3 分。以安委办统计4、其他项目 1.没有按照县安委办的工作要求(每月至少一篇)向县安委办报送政务信息,每少 1 篇扣 1 1.信息以安5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 评 分 考 评 分扣分原因分。2.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有关工作成果、经验在全国/全区/全市示范推广的(以文件为准),每项加 3 分/ 2 分/1 分。3.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含事故救援工作)获全国/全区/全市表彰奖励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每项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4.材料零乱无序、漏缺,酌情扣 1-3 分。委办统计为准。2.检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