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学院(单位)名称: 检查结果序号 检 查 项 目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问题说明1 安全责任体系1.1学院由主要行政领导作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实验室工作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1.2 建立实验室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所有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非学生)2 规章制度2.1 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2 制定安全检查细则,按要求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2.3 制定实验及仪器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对于危险性实验与操作)2.4 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2.5 检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的整改,有记录2.6 制定安全应急预
2、案3 安全教育3.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2 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并存档3.3 开展了教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有记录3.4 开展了研究生安全教育与培训,有记录3.5 开展了本科生安全教育与培训,有记录4 实验室环境与管理4.1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4.2 特殊实验室应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4.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4.4 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4.5 不存在门开无人现象4.6 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4.7 实验室内不烧煮食物、用餐4.8 不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5 安全设施5.1
3、配置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手2动报警器等)5.2 灭火器配备数量合理,无灭火器过期现象,摆放位置利于取用5.3 重点部位有防盗和监控设施,包括剧毒品和放射源存放点等。5.4 化学实验室有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5.5 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态,喷头下方无障碍物5.6 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对于排放有毒有味废气的实验室,有吸收过滤装置5.7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5.8 换气扇使用正常5.9 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6 水电安全6.1 用电基础安全6.1.1 无插头插座不匹配或私自改装的现象6.1.2 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6.1.3 无电线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的现象6.1.
4、4 无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的现象6.1.5 无多个接线板串联、接线板直接放在地面的现象6.1.6 无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现象6.1.7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6.2 用水安全6.2.1 下水道畅通,不存在水龙头、水管破损现象6.2.2 各类链接管无老化破损现象(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6.2.3 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7 化学安全7.1 化学试剂存放7.1.1 有房间内化学品的动态台帐7.1.2 有序分类存放,放置位置便于查找取用7.1.3 强酸与强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分开存放7.1.4 固体与液体分开存放(如在同一试剂柜中,液体需放置在下层)7
5、.1.5 化学品不存在叠放现象7.1.6 腐蚀溶剂配有托盘类的二次泄漏防护容器7.1.7 化学试剂标签无脱落、模糊现象7.1.8 存放点通风、隔热、安全7.1.9 无存放大桶试剂现象7.1.10 无大量存放化学试剂现象(用量较大的试剂存量应控制在一周计划用量之内)7.1.11 无试剂药品过期现象37.1.12 无试剂瓶、烧瓶等开口放置的现象7.1.13 对于易泄漏、挥发的试剂应存放在具有通风、吸附功能的试剂柜内7.2 剧毒品管理7.2.1剧毒品购买前须经公安部门审批,并凭证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由学校统一购买,并保留资料、建立清单7.2.2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只有 2
6、名分别掌管了钥匙和密码的保管人同时到场时才能开启保险柜)7.2.3 对于具有高挥发性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冰箱内,并配备双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7.2.4 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运输,有记录7.2.5 使用时有两人同时在场,且计量取用后立即放回保险柜,有记录(双人签字)7.2.6 有规范的剧毒品处置方法,双人签字记录7.2.7 残余、废弃的剧毒品或空瓶的处置按规定进行7.2.8 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剧毒品7.3 易制毒品等特殊药品管理7.3.1 易制毒品购买前须经公安部门审批,,并凭证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7.3.2易制毒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
7、管理制度7.3.3易制爆品购买前须经公安部门审批,或按照政府管理的规定要求采购,并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7.3.4 易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7.4 实验气体管理7.4.1 有气体钢瓶台帐,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牌7.4.2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7.4.3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监控报警装置等7.4.4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7.4.5 无气体钢瓶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的现象7.4.6 气体钢瓶已正确固定7.4.7 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7.4.8 气体连接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7.4
8、.9 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张贴了详细的管路图7.4.10 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已关闭7.4.11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有专人管理7.4.12 无废旧气体钢瓶,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7.5 化学废弃物处置47.5.1 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企业)签约处置化学废弃物7.5.2 配备了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7.5.3对化学废弃物进行了分类存放、包装(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映的物品混放),并贴好标签,及时送到集中收集点7.5.4 无大量存放化学废弃物的现象,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7.5.5 无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现象7.5.6 无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等现
9、象7.5.7 无实验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7.5.8 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有气体吸收装置7.5.9 锐器废物已盛放在纸板箱等不易被刺穿的容器中7.6 其它化学安全7.6.1 配置试剂、合成产品等标签信息明确(包括名称、浓度、使用人、日期等),有统一的标签7.6.2 配置试剂、合成产品等不得无盖放置7.6.3 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专用标签纸)7.6.4无在原标签纸未撕去的空试剂瓶中存放其它化学品的现象(除非将原标签撕去、重新贴上专用标签纸)7.6.5 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碱缸等有盖子盖上8 辐射安全8.1 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8.1.1
10、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8.1.2 放射性操作人员经过了专门培训,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学习合格证书8.1.3 涉辐人员按时参加职业体检8.1.4 涉辐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并按时进行剂量检测(3 个月一次)8.2 场所与设施8.2.1 辐照设施设备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连锁装置8.2.2 涉辐实验场所(放射性物质、X 射线装置)有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8.2.3 涉辐实验场所配备各种辐射防护器材和表面污染监测仪器设备8.2.4 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和暂存库8.3 采购、转让转移与运输8.3.1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转让转移有学
11、校及政府环保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8.3.2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转移和运输有学校及公安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8.3.3 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变更有及时登记台帐8.4 辐照装置、射线探伤仪和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58.4.1 辐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8.4.2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8.4.3 射线探伤仪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8.4.4 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并遵照执行8.5 放射性实验废物的处置8.5.1 报废含有放射源或可产生放射性的
12、设备,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国家规定进行退役处置8.5.2 中、长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并有处置记录8.5.3 短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放置 10 个半衰期经检测达标后作为普通废物处理,并有处置记录8.6 激光安全8.6.1 有激光器的安全使用方法8.6.2 功率较大的激光器有互锁装置8.6.3 操作人员有穿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8.6.4 操作人员不带手表等能反光的物品8.6.5 激光照射方向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9 仪器设备安全9.1 常规管理9.1.1 建立了设备台帐9.1.2 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9.1.3 仪器设备接地良好9.1.4 仪器设备
13、使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9.1.5 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9.1.6 对于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有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9.1.7 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9.1.8 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等)9.1.9 特种设备(锅炉、高压设备、吊车、行车等)需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定证明,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9.2 冰箱管理9.2.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9.2.2 冰箱内存放的物品必须标识明确(包括品名、使用人、日期等),并经常清理9.2.3 冰箱内储存试剂必须密封好9.2.4 无
14、冰箱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 10 年)9.2.5 不在冰箱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散热9.2.6 实验室冰箱中不放置食品69.3 烘箱与电阻炉管理9.3.1 烘箱、电阻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 12 年)9.3.2 不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9.3.3 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9.3.4 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9.3.5 烘箱、电阻炉等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9.3.6 不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散热9.3.7 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9.4 明火电炉与电吹风管理9.4.1 未
15、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9.4.2 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并配备了灭火器、砂桶等灭火设施9.4.3 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9.4.4 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10 个人防护与其它10.1 正确选用防护用品10.1.1 穿实验服或防护服10.1.2 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如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10.1.3 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10.1.4 特殊场所按需佩戴了安全帽、防护帽,无长发飘散在外的现象10.1.5按需要佩戴防护手套(涉及不同的有害化学物质、病原微生物、高温和低温等),并正确选择不同种类和材质的手套10.1.6 在特殊的实验室使用呼吸器或面罩(如有挥发性毒物、溅射危险等),并正确选择种类10.2 其它10.2.1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10.2.2 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10.2.5 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10.2.6 有规范的实验记录主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