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 1:招商银行离岸客户资信证明业务申请书请在选中的内打“”申请人名称:账号 :证明用途:证明接受人:证明版本: 中文 英文传收方式: 邮寄 收件人姓名: 邮编:地址: 自取 领取人姓名: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电开证明内容 开户证明 存款余额证明(至 年 月 日, 实际数目 模糊数目) 离岸支付结算记录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他(必须做出说明):资信证明扣费账号:客户填写申请人已阅读并了解资信证明业务协议 (见背面) ,自愿遵守其规定。保证按照招商银行离岸客户资信证明业务申请书用途使用资信证明 ,不挪作它用。使用资信证明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与银行无关。预留
2、印鉴: 密押/支付密码(如有):年 月 日银行填写分行验印人员章: 分行密押:分行有权人签字: 分行离岸业务专用章年 月 日总行核印人员章: 总行核押人员章: 总行经办员章:总行会计主管章: 业务专用章 : 年 月 日领取人已收到所列资信证明书 。领取人签收: 年 月 日说明:本申请书涂改无效。(协议见背面)2招商银行离岸客户资信证明业务协议书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经与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办理资信证明业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申请乙方对招商银行离岸客户资信证明业务申请书中甲方所选定的内容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书 ;如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就甲方要求证明的内容进行调查核
3、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向甲方开立相应的资信证明书 。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填写、出示并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对其出具的资信证明书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信证明书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三、甲方按乙方规定缴纳手续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具资信证明书并解除本协议。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申请业务,并且不退还甲方手续费:(一)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二)乙方收取手续费并完成核实、调查程序,但甲方提出终止申请。五、除第二、第四条另有规定外,乙方开立的资信证明书内容与客观事实不一致,乙方应退还甲方手续费。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协议自乙方受理申请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