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证申请书本人已对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校教发201223 号 校团发201226 号文件) (以下简称办法 )了解清楚。本人自愿提供办法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并郑重承诺:“绝不重复申请,绝不伪造证明材料,否则愿意接受办法中第十九条的相关处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学院 班级 学号姓名 申请学分数 联系方式申请事由:根据办法附件 “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学分标准的规定,本人获得的知识产权类成果:(填写内容及等级)如:发表于非正式出版物名称上的论文文章名称第 X 作者;一项 XX 型专利 “专利名称”第
2、X 名应获科技创新学分 分,特此提出认证申请。以上各项由申请人填写学院 意见该生可获科技创新学分 分。签字(盖章):年 月 日教务处 意见 签字(盖章):年 月 日注:1. “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学分标准中的知识产权类第 1 项及第 5 项内容需提交本申请,由学院教务部门及校教务处教学科共同认证。知识产权类第 2-4 项内容、科技成果以及学生参加的非校方也非本学院组织的竞赛获奖,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证明材料申请认证即可。其他项目的创新学分由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统一办理,不需个人申请。2.申请书原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学院及教务处各留存一份。学生办理学分认证时需同时带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3.每一份申请书仅针对一项申请内容,有多项申请内容的需提交相应数量的申请书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