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注册号: 名 称申请补领执照种类申请补照原因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 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领照人 领照日期须知: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2、人的证明 。2、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4、本表中未明事项,可查阅上海工商网站: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固定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法定代表人 清算组全体成员 )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注: 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2、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 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4、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