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许可申报操作流程施工许可申报前提条件:1.请确保你申报的工程是 2015 年 1 月 1 号之后登陆“项目监管”系统申报,并且项目状态为“审核通过(在建) ”.第一步:登陆“项目监管系统”第二步:输入建设单位的账号和密码第三步:选择“项目报建管理”菜单底下的“施工许可管理”内的“施工许可申报”第四步:选择你要申报的工程点击“施工许可证申请”按钮第五步:根据需求选择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工程(温馨提示:系统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多个单位工程申请一个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每个单位工程都申请一个施工许可证)第六步:填写相关信息信息 第七步:填写完信息并保存,然后选择“必备条件”按钮上传附件第八步:点击“盖
2、章并保存提交按钮”盖好章提交给相关管理机构,施工许可证流程申请完毕。备注(1 )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信息,允许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补件申请 ”。即对以网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照选择已办的施工许可证进行附件补充。主管部门增加“施工许可证补件审核” ,主管部门应设置三级审核流程(初审可取消) 。页面增加备注:该功能仅针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根据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证补充上传之前容缺办理的要件。(2 )建设单位需在当地主管部门作过“施工许可证废止登记 ”且审核功过后,才可以进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页面备注:在本功能仅针对已在本系统办理过施工许可证,因“建设单位发生变更、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超过延期次数或时限等原因被废止,并由主管部门网上登记的,建设单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应在本菜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