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盐城市亭湖区住建局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区住建局经费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强化预算的分配、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区住建局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坚持 5 个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单位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2、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要体现完整性原则,将单位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口径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
2、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3、重点性原则。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项目。 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4、透明性原则。预算的编制要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常性支出要建立科学的定员定额体系,从而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项目支出应通过填报项目文本、经过科学论证、优先排序后确定必保项目和备选项目,结合当年财力和支出重点进行安排,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财政预算批复后,必须及时网上公开。5、绩效性原则。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对预 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
3、三条 区住建局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模式与流程编制预算部门预算编制统一采用“二上二下” 的预算 编报模式。2“一上”:是指单位编报预 算申报数。要全面反映本 单位本财政年度的经费需求,以及发生这些需求的基本数据和政策依据,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和完整性。编制的每一项建议数,都要有详细、真实、可靠的依据。“一下”:是指区财政局根据 财力状况综合平衡部 门预算建议草案,报区政府审定并修改后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二上”:是指根据部门预 算控制数,核实收支 项目,补充资料,提出预算安排反馈意见,上报区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区财政部门编制区级部门预算(草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二下”:是指区财
4、政局自区人代会批准区级预算后规定时间内向区级各部门、单位批复下达年度部门预算。收到部门预算批复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第四条 区住建局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程序、方法及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一)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正式编制预算前,要摸清本单位的现有的资产、收支状况、在岗在编及离退休人员状况,为编制预算提供真实依据。总结和分析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掌握单位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找出影响本年度预算的各种因素;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要求;认真领会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二)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本年度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和发展
5、的基本要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3编制收入预算时,要突出财政供给的主渠道地位,对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的预算申报数,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不能高估。上年收入有结余的,年末应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动用上年度结余弥补当年收入不足并列入当年收入预算。各项收入必须足额列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
6、项目支出两部分。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定额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
7、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的支出。根据区财政要4求,项目经费将逐步压缩规范,编制纯专项用途的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均需按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管理办法申报,没有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的项目不得纳入部门预算。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时,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第五条 对于批复并下达的预算,区住建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
8、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第六条 区住建局应加强对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第七条 区住建局应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为强化预算控制,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支。第八条 区住建局应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凡未列入当年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采购手续。第九条 区住建局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 审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约束。平时应定期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和进度支出。第十条 本制度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区住建局财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