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盐城市亭湖区编办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区编办经费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强化预算的分配、监督职能,合理 调度资金,保障和促进区编办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预算编制管理第二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 4 个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 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区编办人员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2完整性原则。 预算编制要体现完整性原则,将区编办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口径编制预
2、算。 对各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开支项目。3重点性原则。 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4透明性原则。 预算的编制要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区编办的经常性支出要建立科学的定员定额体系,从而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项目支出应通过填报项目文本、经过科学论证、优先排序后确定必保项目和备选项目,结合当年财力和支出重点进行安排,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财政预 算批复后,必 须及时网上公开。2第三条 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模式与流程编制预算区编办要全面反映单位本财
3、政年度的经费需求,以及发生这些需求的基本数据和政策依据,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求区编办必须广泛地收集信息,编制的每一项建议数,都要有详细、真实、可靠的依据。区财政局根据财力状况综合平衡部门预算建议草案,报区政府审定并修改后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第四条 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程序、方法及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一)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正式编制预算前,区编办要对本部门的资源进行调查,摸清家底,对区编办现有的资产、收支状况,在岗在编及离退休人员状况进行全面清查,为编 制预算提供真实依据。总结和分析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掌握区编办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找出影响本年度预算的各种因素;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
4、政策对预算的要求;认真领会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支出的基本性质进行合理归并,确定区编办基本支出构成,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 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 疗费 、助学金、 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 补贴、购房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区编办
5、正常运转的定额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 续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 费、 维修( 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招待 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 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特定的改革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区编办发展需要,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的支出。根据区财政要求,项目经费将逐步压缩规范,编制纯专项用途的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均需按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管理办法申报,没有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的项目不得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实现“ 无绩效即无 预算” ,未按要求同步 编报
6、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目前,区编办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室搬迁、小型修缮、 办公及 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编制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采购的项目和金额,按区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第三章 预算执行管理第五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正式预算未批复前,为保证区编办正常工作运转,区 财政局要根据上年度预(决)算金额,对区编办按月预拔经费,正式 预算批复后,按批复后的预算执行。4第六条 对于批复并下达的预
7、算,区编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第七条 区编办应加强对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 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 费、套取。第八条 区编办必须盘活存量资金,对以前年度前结余资金,当年未使用的,除列明至具体项目并需继续结转使用的,其他结余全部列入下年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第九条 对确需调整、追加预算的,由综合科提出追加或调整预算申报表,经区编办主要领导审核、论证后,提出追加、调整预算方案,报区财政部门审批。第四章 加强预算监督第十条 区编办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约束。第十一条 区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区编办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区编办综合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