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广州建设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开发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本市建设行业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与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与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使企业发展取得更大绩效。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发出的国经贸1997147 号文“ 印发 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通知” 精神,结合我市建 设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
2、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及人的素质为目的组织起来的,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可统称为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 QC 小组)。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市政公用、建设机械、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电力、园林等建设行业。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设立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其职能是:开展广州建设行业 QC 小组活动 。每年组织广州建设行业 QC 成果评审和召开 QC 成果 发表会;根据有关规定,评审产生广州建设行业 QC小组活动奖项的企业、个人名单;提出推荐上报参加省(部)级、2国家级评优的企
3、业、个人名单;审定每年度 QC 小组活动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报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审批后予以公布。第五条 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休会期间,QC 小组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技推广与培训部负责,该部门做好 QC 小组 活动的有关记录;经常联系 QC 小组活动的有关协会、企业、专家;整理、保存专家库名册,以及有关 QC 活动的文件、资料档案。第三章 评审纪律第六条 按国家、省(部)级的有关 QC 小组活动文件规定办事,结 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讨论确定相关执行办法并予以公布。第七条 按照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开展 QC 小组活动和相关评审工作。坚持实事求
4、是,反对弄虚作假。任何单位、任何小组都不能抄袭别人的 QC 成果,对违反者,经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讨论报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 QC 小组参评资格。第四章 成果申报第八条 申报条件凡是从事工程建设(包括勘察设计、房建、市政施工、建设监理、科技检测、建材生产供应、建机生产使用等)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日期前完成的各种类型 QC 小组活动,经在基层发布,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经济、社会效益,都可以申报参加发表和评选。第九条 申报资料要求1、每年召开 QC 成果发表会前 5 个月,广州市建筑业联合3会发出广州建设行业 QC 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会收集成果资料的通知,各单位自
5、愿报名参加。2、申报单位填写广州建设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汇总表一份,并提交电子文档。3、申报单位按照年度通知要求提交 QC 小组活动成果资料(WORD 格式 电子文档、PPT 格式电子文档);4、广州建设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申报表一份。5、只参加 QC 成果资料评审的 QC 小组,随申报表一份报送成果资料(WORD 格式电子文档)。七七七 成果评审第十条 评审标准。广州建设行业优秀 QC 小组的评价审核包括成果资料评审、发表评审及现场评审。评审的依据是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评审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 制广州建设行业 QC 小组活动成果评审表格。每年由质量管理
6、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制定成果发表会议的方案和工作计划。第十一条 QC 小组成果资料评审。各评审组设评审员57 名,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QC 小组 成果资料得分。第十二条 仅参加资料评审,不参加发表的 QC 成果由 3 名诊断师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第十三条 QC 小组成果发表评审。QC 小组成果发表会的会议形式:由 QC 小组 代表上台演讲 QC 成果报告,采用多媒体播放等形式,达到交流学习的目的。鼓励 QC 小组以活泼多样的形式进行成果发表,不断改进、创新发表形式,以活跃发表会气4氛、增强交流效果。发表会对 QC 小组活动成果发表水平进行评审。抽签决定 QC 小组所
7、在分会场和发表顺序。每个小组发表完毕后,当场宣布其得分情况。成果发表完毕后,评审组须将QC小组活动成果综合评价表交给发表小组。QC 成果 发 表人应仪态端庄大方,面对观众,用普通话演讲。如果大会安排了成果点评的,在演讲结束后演讲者与电脑操作者需待评审员提问、讲评完毕后方可离开讲台,在此过程中发表人与评审员之间应互相尊重,避免在技术问题上钻牛角尖。如对评审员提出的意见有不同的看法时,评审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判定,允许 QC 小组 代表在会后提出申诉,由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裁决,确定处理意见。第十四条 QC 小组成果现场评审。按照中国质量管理协会“QC 小 组活 动现场评审标准”要求,各单
8、 位自行完成现场评审。评审记录在本单位存一年备查。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其抽查核实。七七七 表彰第十五条 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各 QC 成果的评审结果,提出广州建设行业优秀 QC 小组各类奖项及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优秀领导者、优秀推进者、优秀诊断师,上报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审定。对获得广州建设行业优秀 QC 小组、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和个人授予奖状和证书。由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提出,经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批准,推荐广州建设行业优秀 QC 小组等优秀奖项上报参加有关质协的评选;经推荐上报的优秀 QC 小组成果,5申报企业不得自
9、行调整变换小组成果上报。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 QC 小组活动,凡参加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的 QC 成果发表评审或资料评审,享受广州建设行业颁布对开展 QC 小组活动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凡已参加广州建设行业 QC 成果发表的小组,其发表的 QC 成果可供其它单位学习培训之用。七七七 优秀企业评选条件第十八条 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的领导应有较强的质量意识,重视并支持开展 QC 小组活动。具体是企业内部已建立和实施了 QC 小组活动管理和奖励办法,对取得成果的小组和个人实施奖励。对 QC 小组活动成果积极推广应用。第十九条 企业设有质量管
10、理机构,有针对性地指导 QC 小组开展活动。每年对 20%以上的员工骨干(班组长以上)进行培训,使本单位 QC 小 组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分别达到行业领先地位。第二十条 申报广州建设行业 QC 小组活动普及率(数量)在各申报企业中占较高比例。第二十一条 QC 小组活动有效地促进本企业工作,成绩显著。工程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稳定提高,连续两年没有发生质量事故。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本年度召开一次或以上的 QC 小组成果发表会。6第八章 优秀领导者评选条件第二十三条 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领导者应重视和支持 QC 小 组活动,对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有深
11、刻认识,为本企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QC 小组活动积极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使 QC 小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企业上年度有获得部优、省优或市建设系统优秀 QC 小组。第二十四条 已建立和实施企业的 QC 小组活动管理和奖励制度,并抓好考核和落实,对有价值的成果及时进行推广应用。支持省、市、行业质协开展 QC 小组活动。第二十五条 申报人为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领导,或担任特大型施工企业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领导。第二十六条 重视 QC 小组骨干队伍的建设,企业有市级以上 QC 小组 活动诊断 师,并能开展指导,推动 QC 小组活动不断向广度、深度发展,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行业
12、处于领先地位。第九章 优秀推进者评选条件第二十七条 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应积极参加 QC 培训 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积极参与推进本单位或行业 QC 小 组活动,从事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较丰富经验,使 QC 小组活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第二十八条 热心 QC 小组活动、有奉献精神,积极为推进QC 小 组活 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具体指导本单位(或本集团公司、市建设行业等)员工开展 QC 小组活动,提高基层人员掌握 QC7理论知识水平。第十章 优秀诊断师评选条件第二十九条 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诊断师应从事广州建设行业 QC 成果评审工作三年以上。第三十条 能
13、按相关规定参加诊断师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在推进建设系统或本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具体工作中取得较显著成绩。第三十一条 热心 QC 小组活动,参与、指导本单位或行业QC 小 组开展活 动,参与年度企业或行业优秀 QC 小组评审工作。第三十二条 参与广州建设行业企业 QC 小组活动基础知识的培训授课工作。 第十一章 评审员条件第三十三条 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员应热心 QC 小组活动 ,按相关规定参加诊断师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第三十四条 应获得省级以上 QC 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两年(资格证在有效期内),曾经参与企业 QC 小组成果发表会的成果评审
14、工作,有一定的评审工作经验。第三十五条 评审纪律QC 小 组成果 评审员是代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要以身作则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在场内吸烟,对评审工作要求做到谦和公正,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尊重发表人的劳动成果,不在技8术问题上钻牛角尖,以鼓励和扶持 QC 小组活动向前发展为主导思想。评审员应相对独立地完成评审工作,避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相互议论评分结果或向外泄露评分情况等行为。不得收受被评审方给予的任何礼品。第三十六条 有以下行 为之一,被多次投 诉者,将取消评审员资格:1、在评审工作中,不公正对待受审核方,并受到企业投诉;2、经证实,与
15、受审核方有利益关系,导致评审结果失实;3、经查实,收取受审核方的礼品,并造成不良影响。第三十七条 评审员资格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统一认定,并建立评审员档案。第三十八条 申报单位按上述条件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想见附表 1 至附表 5),报送到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技推广与培训部。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州市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附表 1: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申报表附表 2: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附表 3: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领导者申报表附表 4: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申报表附表 5:广州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诊断师申报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