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一、党政联席会议是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和发展重要事项的会议。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三、每周一下午为党政联席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调整时间。四、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是:党总支正副书记、行政正副院长,工会主席列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临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应做好记录,以备查阅。五、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议题:(一)研究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 (二)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研究学院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调配、晋职升级、大额支出、奖励惩处、分配方案等重要工作;(四)研究
2、学院人才培养、学生管理、精神文明、廉政建设,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等;(五)已布置工作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对新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六、拟提交会议的重要议题,书记、院长应事先交换意见并与与会人员通气;其它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相应分管人员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初步具体而明确意见。七、党政联席会议须由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方可举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原则上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举行。实行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重大问题可实行表决制。八、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应严格执行,对会议决议、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提请复议。但在决议、决定改变之前,不得私自变更。九、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漏会议过程和讨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