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R 工具-文本范例仅供参考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 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1.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2.每星期六、日。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积计以 7 天为限。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积计 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 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 年。3.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 8 天(包括
2、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 2 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 1 天。4.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 8 星期;小产 4 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 11 个月,办独生子 女手续再加 3 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 1 天。5.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 8 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 6 天(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 1 天。6.公假因有关业务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 3 天以内者,可请公假;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
3、权限如下: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主任)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发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 1 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HR 工具-文本范例仅供参考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1.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 30 天者免职或解雇;2.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 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
4、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 7 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
5、 1 月 1 日起到 12 月 31 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 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 1 年以上满 3 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 7 天。服务 3 年以上未满 5 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 15 天,满 10 年以上每增满 1 年加给 1 天,但至多以 30 天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 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 查。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 ,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于休假 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1.事、病假积计逾 21 天者;2.旷工达 3 天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