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员管理制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信息员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学校信息化工作稳定、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信息员组织及条件第一条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信息处是校级管理部门,各系、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12 名信息员,负责本系、职能处室的网络运行、信息管理、二级培训、报送及大事记编写等工作,由信息处考核和指导具体工作。第二条 各系、职能处室信息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过硬,责任感强,工作主动积极,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第二章 信息员工作职责第三条 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的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处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第四条 认真学习,熟悉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第五条 根据所在系、职能处室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需要,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网站的规划和日常维护工作,制作由信息处统一负责。第六条 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网站信息发布必须与本系、职能处室工作相关,内容需经系、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并严格按照“镇江高职校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操作。信息处将每月公布各系、职能处室的信息发布条数及质量,报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同时作为各系、职能处室及
3、信息员考核的指标。第七条 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网站安全及保密工作,加强监管,定期查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信息处,确保网站信息安全。第八条 负责对所在系、职能处室网络设备、接入线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九条 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的数据的整理、更新、备份及归档,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及时。第十条 对学校各类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提供建议,负责培训所在系、职能处室人员应用校信息化平台,协助本系、职能处室人员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第十一条 负责所在系、职能处室网络的安全工作,预防并制止所在系、职能处室人员利用网络从事不良活动,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处。第十二条 负责学校数字化社区相关版块的管理工作,定期查询,对
4、于不良信息要及时处理。第十三条 系部信息员需对所在系各班级信息员进行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博客和数字化社区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第三章 考核及其他第十四条 每位信息员的工作按照每周两课时工作量标准计入每月考核。原则上各系安排 2 名信息员,各职能处室安排 1 名信息员,职能处室工作量较大的可安排 2 名信息员,信息处根据各信息员当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系、职能处室负责人,最终一并纳入信息员当月考核中。第十五条 每学年对各系、职能处室信息员工作进行评定,其中评出校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占总人数的 20%) ,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同时可有资格参加省、市各级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