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南石油大学共享数据库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共享数据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及系统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数据是指我校各常规工作中所建立和存储在共享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包括教学、科研、财务、人事、资产等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需纳入基础数据管理范围的各类电子数据。第三条 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立信息安全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指导建立共享数据库的安全及运行保障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逐步实现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第四条 现代
2、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执行共享数据库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共享数据库可靠运行,逐级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第二章 数据存储与备份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承担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系统管理人员须遵守有关计算机管理的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第六条 系统管理人员须定期修改管理员帐号密码,并进行严格保密。在离开操作岗位时,必须退出操作界面或锁定计算机,以防他人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如因本人原因,出现他人借用或盗用帐号引起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需严格遵守数据备份策略,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共享数据库需每天进行增量备份,每周进行完整备份,数据备份后须填写数据
3、备份管理日志。第八条 备份数据文件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指定介质上,并要求做到异地保存。对长期保存的数据光盘等备份介质,应每年进行一次以上检查,以防止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损失。第九条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安全设施。废弃的数据信息存储介质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销毁。第十条 系统出现故障和遭到破坏时,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完成数据恢复工作,系统管理员必须保证备份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恢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恢复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处理。数据恢复后要认真填写数据管理日志。第十一条 共享数据库维护、管理人员调离时,必须按规定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并确认对
4、业务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后方可调离,新任人员必须更换口令密钥。第三章 数据更新第十二条 本章所述数据,专指从权威数据源抽取的关键数据项。第十三条 更新方案必须经过评审、审批后执行,并完整记录实施过程,妥善保存所有文档和记录。第十四条 已有的数据更新方案根据事先制定的数据更新策略由系统自动更新,且每天至少查看一次更新日志,做好登记工作。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直接对后台数据库进行数据更改操3作,确需后台操作的,必须上报信息化办公室领导批准,事先对数据库进行备份,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数据更改情况,存档备查,并且保证源数据、共享库数据、使用数据的一致性。第四章 访问控制第十六条 数据共享必须由数据使用部门提交申请,经数据提供部门和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照确定的共享方案执行。第十七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承担数据存储、安全,并提供技术支持,无权更改共享数据库中的数据。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于涉密和非公开数据共享,必须满足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要求。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计算机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应的管理部门。第二十条 发现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须立即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