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常办公物品采购办法(试行)一、为进一步规范国际教育学院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学院办公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国际教育学院办公所需物品、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等用品。三、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四、学院办公物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应提前 1 个月报采购计划(计划须经部门主管院长签字同意),由院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经批准之后安排专人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由院主管领导批准,可以进行临时采购。五、每学期结束前,要做
2、好下学期的“办公物品采购计划”。六、办公室所购物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报领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七、各部门在领用物品时按领取数额填写“物品领用单”进行登记留底。八、物品管理人员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院长。九、物品采购实行即购即报制度,采购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2人要将购物发票按财务报销程序提交院主管领导审签;零星物品采购,可累计一定数额后或延缓一定时间报审,但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 元,延缓时间不得超过 30 天。 十、一般情况下,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物品,采购后不能提供经审批的“物品采购计划单”,不属于办公采购行为,学院不予报销。十一、办公物品的采购一般应由 2 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工作;采购的办公用品,也应由 2 人以上共同验收。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5 年 5 月 3 日3国际教育学院物品采购计划单部门: 日期: 物品名称 数 量 单价 金额 用 途 备 注金额合计:院办审核: 主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