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萧县人社局就业技能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市文件关于印发宿主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人社局创新监管思路,积极推进责任明确、督查及时、服务到位的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县人社局根据培训实际情况,理顺工作机制,对本辖区技能培训实行申报前实地考查,开班审查、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回访验收以及参训人员就业后的跟踪服务,做好参训人员培训、就业、引导和服务工作。更深入的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和参训人员的反馈意见。第二章 培训管理制度一、建立质量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电话咨询
2、、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 10%。二、建立基础台账管理制度各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参训学员基本情况台账、技能培训情况台账、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台账、培训后就业情况等台账,与参训学员申领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培训和鉴定补贴凭证等相关资料一起,作为申请资金补贴的原始依据。三、建立培训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将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或培训计划,以项目的形式,分配给各相关培训机构,并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2义务,提出包括生源组织、培训工程、培训内容、教材使用、资金补贴申请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规范定点培训机构行为,对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合同管理。四、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
3、将已认定的定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情况,通过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督查考核制度一、将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工作落实,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追缴套取的补贴资金。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培训工作的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强化监督制
4、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培训工作经办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负责人对培训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培训工作和培训工作经办人受社会监督。四、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对技能培训工作和培训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尊重审计结果。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合3理、规范使用。第四章 社会监督制度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并要求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培训机构和群众的监督。三、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上级机关评议等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技能培训工作及分管培训工作人员的意见。萧县人社局2016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