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湖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落实区委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创造机关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政治局面,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1、每隔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全镇机关学习日,学习地点在四层西会议室,由宣传部组织安排学习内容。2、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率先垂范;其它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切实把学习制度落到实处。3、学习期间,进入会场的机关干部将手机调到关闭或静音状态,与会人员不得说话、看报纸及其他书籍,不得打瞌睡,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领会学习的内容。4、认真实行学习记录制度,学习人员要准备好学习笔记本,记录学习内容及体会等。5、机关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学习期间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人员按要求统一坐在迟到席上,以示警告。如遇特殊情况非请假不可的(市、区会议、外出等) ,由其本人向其主管领导说明情况,由主管领导向主持人请假,其它任何人无权代假。6、学习开始和结束后,由政府办负责点名、记入考勤,每月月底上报会计室。7、对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每缺席一次扣除当月学习费,对于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扣除一个季度的学习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学习,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扣发年终奖。8、机关学习由宣传部负责组织,五人以上无故不参加学习扣宣传部学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