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注: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后认真填写编号:(2018)年第(9)号 助 学 协 议 书甲 方:湖 北 博 昊 济 学 基 金 会乙 方: 丙 方: 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监制2助 学 协 议 书甲方: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乙方: 学生(原就读学校名称: 拟(现)就读大学名称: 学院: 专业: 班级: 丙方: (拟读或现就读大学)或担保方。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助学的美德,帮助重点大学的优秀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并使接受资助者传承“因他助而生感激心,因感激心而助他求”的博昊精神,促进博昊事业不断发展。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根据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乙方填写的湖北博昊济学基金
2、会资助申请表及申请表中要求的材料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第一条 乙方取得甲方资助的条件为:拥护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章程 ;符合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章程规定的资助条件。乙方取得甲方资助的程序为: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丙方推荐、甲方审查同意。第二条 甲方以无偿有责有约的形式向乙方提供每月 750 元、每年 7500 元人民币(暑假 7、8 月除外)的助学金。乙方实际申请助学年限 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资助金额(大写) 元。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一)协议生效后,甲方委托丙方代理支付给乙方,或者按月、按固定金额直接资助乙方,不得擅自减少助学金额;(二)在协议约定的资助期内,无正当理由
3、不得单方解除助学协议;(三)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期满后,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予以保密,如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应先征得本人同意。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一)在确定资助前,有权审查助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丙方提供的推荐材料是否属实,了解乙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个人隐私除外) ;3(二)协议履行期间,有权对乙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的学习及家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三)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有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助学协议;(四)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济学研讨、社会公益及其它活动。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民族,有着正直善良的美德;有着拼搏向上
4、的奋斗精神;有着勇攀高峰的宏伟志向;有着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二)助学申请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三)收到甲方资助款后,应及时向甲方递交或邮寄领款签收凭证;(四)所受资助款项必须用于求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不得挪作它用;(五)及时向甲方真实汇报每学期的学习、生活及家庭变异情况(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六)参加甲方组织的济学研讨、社会公益及其它积极的社会活动;(七)无论受甲方资助的时间长短、金额多少,在参加工作后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时,应至少资助一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八)参加工作后,应继续与甲方保持联系,每年至少要与甲方联系一次,
5、向甲方报告前项约定的助学义务履行情况。通讯地址、联络方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第七条 丙方的义务:(一)应教育和帮助乙方刻苦学习,督促乙方将个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按时如实向甲方汇报;(二)每学期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各学科成绩和在校表现情况;(三)及时向乙方家长通报甲方资助乙方的情况,并督促其关心乙方的生活与学习;(四)协助组织乙方和丙方有关师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第八条 在协议约定的助学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助学协议。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助学协议。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发生解除效力:4(一)经甲方、丙方核实,乙方提供的助学申请理由及证明材料不实或者使用其他欺骗手段获取
6、资助的,甲方立即停止资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内全额退回所收甲方资助金,乙方推迟或未全额退回的,甲方将利用媒体和甲方基金网站予以警示教育;(二)因违规、违法受到学校处分或司法部门追究的;(三)学习成绩下降并有不及格学科的;(四)连续六个月未向甲方递交领款签收凭证的;(五)一年内未主动向甲方汇报个人学习、生活情况的;(六)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组织的济学研讨、社会公益等活动的;(八)协议期内,丙方提供推荐资助材料不实或一学年未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学科成绩、在校表现证明的。第九条 丙方工作人员挪用、占有甲方委托资助款项的,甲方有权向其组织通报情况,并视情节轻重追
7、求其法律责任。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章程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斟酌办理。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含乙方家长和乙方社区、村民代表签字) ,在甲方向乙方首付资助金后协议生效。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属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身份证号码: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身份证号码:丙 方(盖章): 乙方社区、村民代表(签字):年 月 日5学子个人信息登记页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性别: 学校: 年级: 专业: 学号: 学制: 年 (本科/研究生/博士毕业年限) 申请资助的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年龄: 身
8、份证号: 籍贯: 家庭住址: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手机号(本人): 父亲: 母亲: (或监护人姓名 手机号: 监护人身份证号: 与本人的关系: )QQ 号: 常用邮箱: 微信号: 基金会联系方式:基金会办公电话:027-87559999QQ 号:386302383基金会官方 QQ 群:416534072(总群) 、226047431(武大群)微信:bh386302383 微信公众号:博昊基金会网站: 博昊基金会办公地址:湖北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99 号金域广场 409 室 邮编:430074(受助学子请务必添加基金会 QQ 号、QQ 总群和微信,便于平时的联络。 )6说明:、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助学协议。、乙方填写的湖北博昊基金会资助申请表及表中要求的材料和内容作为协议的附件。、 助学协议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4、 助学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湖 北 博 昊 济 学 基 金 会HU BEI BO HAO JI XUE JI JIN HUI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金域广场 411 室 邮编:430074电话:027-87559999 基金会网址:http:/ E-mail::博 爱 暖 人 间 昊 心 满 天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