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0 页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JNZC-2017189项目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 2018-2019 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定点印刷服务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履约单位 : 签订日期 : 2018 年 1 月 日 第 2 页 共 10 页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编号:JNZC-2017189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2018-2019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定点印刷服务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 166 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2、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本合同由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牵头江宁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订,但区财政局并不作为合同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印刷定点招标。在实际履行中由用户与乙方再签订印刷送印单 。(3)“甲方”系指接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4)“乙方”系指本次招标中标并为南京市江宁区区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提供定点印刷服务的印刷单位。(5)“用户”系指具
3、体本次招标接受印刷服务的南京市江宁区区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2.服务范围2.1 南京市江宁区区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因无法内部自行印制的办公用资料、文件资料和内部书刊等,并按合同规定允许在乙方印刷的项目。2.2 一、二、三类中标人,均可以承接国家没有强制规定资质要求用户的其他印刷业第 3 页 共 10 页务。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招标的要求,价格不能高于招标的价格。2.3 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3.服务要求3.1 不论业务大小,保证南京市江宁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获得优先服务,并在用户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印刷服务;3.2 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24 小时服务,配有专人负责定点印刷服
4、务,主动上门(免费)服务,积极配合用户工作,随时响应用户各项要求;3.3 对承接的区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定点印刷业务,单独建帐核算,统一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印单、结算单,实行“两单合一”管理,便于查找管理、跟踪服务。3.4 自觉接受区财政局的管理和用户的监督,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保证于每个季度结束后 10 天内及时向区财政局报送该季度区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情况统计报表及纸张进价一览表,未及时提供者或内容虚假者,自愿承担任何处理决定,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禁止参加江宁区政府采购等。3.5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防腐工作,防止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4.交印手续4.
5、1 用户到乙方办理印刷业务时填写“南京市江宁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定点印刷送印单” (以下简称送印单) 。送印单上应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并经用户单位领导审核和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和乙方据此确认,由乙方为用户提供具体印刷服务。4.2 乙方应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印单上注明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用户。然后根据用户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4.3 印刷投标报价表第三类印刷中第 1、2、3 项时,如用户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免收;如用户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由乙方与用户协商确定,并在送
6、印单上明确具体金额。4.4 用户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第 4 页 共 10 页4.5 乙方必须在送印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因急件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不高于合同承诺的急件加价比例收取费用,该费用应在送印单上明确。4.6 送印单一式两份,需由用户、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用户、乙方各持一份。乙方应妥善保存送印单备查。5.校对5.1 乙方应对用户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5.2 乙方应将出样送交用户校对,用户应对出样认真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乙方应免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
7、十,乙方可以加收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乙方必须于用户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否则用户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5.3 送校过程中乙方应提供至少三次的免费上门送校,超过三次以后的费用由用户与乙方协商解决。6.印刷费用6.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6.2 印刷费用应包括:纸张费、印刷工费。如果是急件的话,还包括急件的加价。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6.3 纸张费不得高于投标报价表中确定的纸张放率、纸张管理费比例按照其纸张进价计算出来的费用,且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6.4 印刷工费(除第三类印刷
8、第 1、2、3 项不含录入费以外)均应包括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第三类印刷第1、2、3 项时,如用户自带电子文件,乙方应免收录入费;如用户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按用户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并在送印单上明确的金额收取。6.5 急件的加价按照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合计数乘以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急件的加价比例计算。6.6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6.7 印刷费用的调整。第 5 页 共 10 页(a)甲方或乙方同意对方在遇国家政策调整对所投标的印刷制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时甲方或乙方应向乙方、甲方提出调整价格的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b
9、)乙方承接印刷时,招标项目的实际印刷数量低于招标中设定的数量 50%时,印刷企业可以对承印印刷品的价格与用户协商调整,调整的幅度不得高于中标单价的 3%,但此项调整不包括纸张的品种、规格和纸张价格的调整。7.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7.1 在送印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用户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用户指定地点。7.2 用户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 、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合理,用户应立即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 、内容、数
10、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合理,用户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用户可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8. 结算方式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8.2 对大宗印刷用户应按次与乙方结算,小宗零星印刷用户应按月、按季与乙方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用户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每次印刷的送印单和结算单(结算单应分项标明纸张费、印刷工费,如有录入费和/或急件加价,则录入费和/或加价费用也应单独标明,并必须有用户验收人签字) 。(3)送印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则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8.3 用户应
11、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9.质量保证9.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第 6 页 共 10 页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9.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用户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9.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其中印刷用纸需是近三个月内购进的纸张。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
12、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用户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0.索赔10.1 用户有权根据法定机构出具的印刷或纸张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10.2 如果乙方对用户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用户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全部印刷费用退还给用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其它必要费用;(2)根
13、据印刷材料的低劣程度,以及用户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用户所能接受的数额,退还部分印刷费用,并用符合送印单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全新的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10.3 如果在用户发出索赔通知后 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用户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用户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1.乙方交货延误11.1 乙方应按照送印单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印刷项目,并将印刷成品交付用户验收使用。11.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印刷时间或不主动与用户办理送货交接手续,
14、将受到以第 7 页 共 10 页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和/或终止合同。11.3 在履行印刷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用户。用户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同时保留按第 10.2 条规定的权力。12.误期赔偿除合同条款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印单规定的时间完成印刷工作,乙方应向用户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天迟交印刷业务价值的 2%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印刷服务价的
15、 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用户可考虑终止印刷服务。13.不可抗力13.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0 条、11 条和 17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印刷服务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印刷服务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印刷服务的责任。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用户。除用户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印刷服务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
16、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用户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印刷服务的协议。14.税费14.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用户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用户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2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5.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 8 页 共 10 页15.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仲
17、裁1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用户、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用户与乙方应申请仲裁方式解决。16.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南京市江宁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用户和乙方均有约束力。16.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7.违约责任与违约终止合同17.1 用户向甲方反映乙方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乙方确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在甲方和用户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根据情节轻重,可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用户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8、。(1)对乙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到 2 次;(2)乙方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用户收取费用的;(3)未经用户同意,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转包给其他印刷厂印刷的;(4)未经用户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达不到用户质量要求的纸张印刷的;(5)因乙方印刷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出现重大损失的。17.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用户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暂停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17.3 在根据上述第 16.1 和 16.2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视情另行招标增补定点印刷单位。17.4 如有下列情况出现,经甲方同意,
19、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印刷服务,并向用户追究经济赔偿:(1)对用户的有效投诉达 2 次;第 9 页 共 10 页(2)用户在结算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未按期与乙方结算。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转让除区财政局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印刷单位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两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1.合同生效及其它21.1 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
20、章,并在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1.2 本合同一式叁份,以中文书就,甲方、乙方、采购中心各执一份。21.3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印刷方面的印刷服务纠纷,用户与乙方进行处理。21.4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1.5 用户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执行合同(送印单) ,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对用户和乙方具有约束力。21.6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 10 页 共 10 页鉴证方(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