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进口委托协议编号: 委托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受托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方和受托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进口委托协议如下:一、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进口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货物。受托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本协议仅仅确立本合同双方之间的外贸代理关系。二、委托进口货物:单位:美元上述仪器因货物未到,根据目前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请委托方暂按 1:*比例汇款,委托方需汇人民币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 元整)。最终按实际多退少补。交货期和具体技术规格配置等情况详见相关对外进口合同(进口合同号 ) 。三、委托方
2、的权利义务 编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国别 数量 单价 金额产品金额合计 (大写) 美元 (小写)USD:1、负责办理任何必要的进口批文,并制作有关的文件。2、负责确认购货清单及技术要求。负责对外进口合同(下称合同)技术部分的确认。3、负责将合同项下人民币货款、进口海关税、增值税、代理手续费、银行财务费、报关杂费(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于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汇入受托方如下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4、负责在合同规定的验货期限内的验货和必要的检验检疫工作,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对供货商提出索赔。如果委托方希望委托受托方索赔,委托方应给予受托方合理帮助,以使受托方可以在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请求。
3、5、协助卖方办理国内开箱、安装、调试工作和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四、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外联络,主持对外商务谈判,依据委托方的指示,签署商务合同文本。2、执行商务合同,包括制作商务文件、申请开立信用证、支付货款、催装催运、审查境外供货商提供的装运通知及其他有关单据、委托进口口岸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督促供货商办理国内运输和保险,直至交货到委托方。3、根据进口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按时对外付款。4、依照进口合同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及委托方的合理要求,就货物出现的残损、短缺或其他事项,凭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对外索赔,如需要,应委托方之要求并按照商务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对外提出诉
4、讼或仲裁。5、处理其他有关涉外商务事宜。五、费用的支付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进口代理费和银行财务费。代理费为合同 CIP 价款的 %,银行财务费为合同 CIP 价款的 %。该代理费和银行财务费不包括对外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清算等事宜所需的费用,及受托方在履行代理义务过程中,为委托方的利益垫付的其他费用。2、委托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5 天内将合同项下人民币货款、进口海关税、增值税、代理手续费、银行财务费等费用汇入受托方指定帐户。3、受托方收到上述款项后 3 天内,向委托方开具收据(按 1:* 比例)或资金往来发票,最终开具正式发票。海关关税和增值税待实际缴付后,由海关出具委托方和受托方
5、双抬头完税发票给委托方。进口代理费和银行财务费待对外支付货款完毕,实际结算后按实际金额计算,多退少补,并由受托方开具手续费发票。4、任何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汇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第六条:诉讼、仲裁及行政程序1、委托方应免除受托方因本协议项下的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诉讼、仲裁所产生的责任。前述诉讼包括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在任何前述诉讼或行政程序中,委托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如果在任何司法判决或行政判决或仲裁裁决中,受托方承担了责任,任何与这样责任有关的赔偿或费用应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委托方不应诉,受托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应诉,但任何前述诉讼或行政程序的结果,以及因前述应诉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6、。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2、任何因进口合同在进口国境外发生的针对受托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应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可以委托受托人出面,但是任何这样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结果,仍然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委托方拒绝应诉,受托方可以自行应诉,委托方应当承担该应诉的后果和费用。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提交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第八条:责任与终止1、受托方在合同条款得到委托方确认后,代表委托方签订和执行进口合同,该进口合同直接约束委托方和外商,委托方承担进口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承担受托方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2、受
7、托方承担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责任,但不承担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义务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3、本协议可因下述原因终止:3.1 如果任何人为本协议任何一方停业之目的,提起诉讼、通过决议,作出命令或采取措施(按照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条件进行的重建、合并和重组除外) ;或对协议任何一方或其重大部分资产任命了清算人、接收人或管理人或其他类似人员;或协议任何一方根据可适用的法律解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2 协议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第九条 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至进口合同履行完毕时失效。2、本协议双方签署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在本协议或任何条款的修改经双方签署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委托方: 受托方:(签章)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