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4淮安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淮安市人才中心 乙方(承租人): 根 据 市 委 组 织 部 、市 住 建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人 才 公 寓 建 设 会 办纪 要 和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淮 人 社 发 201716 号 )精 神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的 基 础 上 ,就 人 才 公 寓 租 赁 事 宜 订 立 本 合 同 ,供 双 方 共 同 遵 守 。 一、公寓情况1、房屋座落: 郁金蓝湾小区 幢 室; 2、房屋面积: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2、(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住房,和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返还该住房时的完整验收依据)。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修缮(一)甲方:租赁期限内,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二)乙方:租赁期限内,在使用中造成下列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1、房屋门窗的玻璃等易碎构件; - 2 -2、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便盆等给排水设施;3、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4、乙方装修装饰部分;5、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等;6、其他情形。四、房屋安全使用(一)乙方应合理
3、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二)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等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乙方同意将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五、物业管理(一)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保洁费等费用。(二)乙方应按时向供电、供气等部门交纳电费、燃气费、水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如不按时交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六、退出如乙方不符合淮安市区人才公寓租赁条件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退出人才公寓。 七、合同解除
4、和终止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3 -或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 用人单位已自建职工公寓楼并可交付使用的;(二) 调动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不在市区工作的;(三) 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四) 在市区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五) 违反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滋事闹事的;(六) 严重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七) 其他不符合继续租房的情况。八、其他事项(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三)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