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第 页,共 7 页1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单位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 单位名称:日照金菱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北京路 156 号 地 址:日照市迎宾路华地中心 407 室电 话: 0633- 电 话: 06332190290 邮 编: 276800 邮 编: 276800 开 户 银 行 : 开户银行: 日照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370100201020005562 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消防电梯维修更换项目项目地址:日照市北京路 156 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
2、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第 页,共 7 页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单位:元人民币梯种 型号 层/站/门 原产地 数量 质保期 合同价格有机房电梯 KLKS/VF 1000/1.75 16/16/16 苏州 1 台 2 年 196,000合计: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 196,000注:1、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梯设备销售额、安装调试、政府验收、运费及其应交纳的增值税。1.1 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 安装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1.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3、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设备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开具设备及安装发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0%,剩余 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技术条款的确认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条款进行书面确认,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将确认的技术条款交付乙方。4、交货4.1 交货期梯种 交货期有机房电梯 双方技术状态确认后 30 日交货4.2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4.2.1 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4.2.2 运输方式: 汽
4、运 公路5、产品质量保证5.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5.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梯设备。5.3 本合同产品的免费质保期自质监局验收合格日起 2 年。6、安装施工期本合同拟定预计开工时间:货到工地即为开工日,预计施工周期为 26 工作日。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第 页,共 7 页37、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7.1 甲方责任和费用7.1.1 甲方在收到电梯设备后按照乙方要求协助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如在电梯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7.1.2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
5、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7.1.3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电梯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7.1.4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7.2 乙方责任和费用7.2.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7.2.2 按照甲方现有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部分进行整改
6、,并承担整改费用;负责自电梯机房至值班室五方通话线缆的安装敷设。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修补工作和电梯厅门口装饰工作。7.2.3 负责提供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建材料(如水泥、黄沙、石子等),用于封堵和堆砌电梯部分安全部件。7.2.4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7.2.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7.2.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7.2.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7.2.8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7.2.9 根据政府规定要求负责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
7、并承担质监局验收费用。7.2.10 负责主机及机房部件的吊装和就位,井道脚手架的搭建和租赁并承担相关费用。8、合同变更和违约8.1 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 2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8.2 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电(扶)梯设备金额按 7 天 1%计算,不足 7 天亦按 7 天计算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滞纳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10%。8.3 甲乙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8.4 不可抗力
8、,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第 页,共 7 页4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责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8.6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提供由当地政府部门
9、或其他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8.7 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需修改,则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且由双方共同签署此附件。9、其他 9.1 本合同中现有条款需修改,修改的则须在修改处由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可,也可在本合同第十条另行约定事项中重新约定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可的,或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在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2 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9.3 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9.4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5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10 、另行约定(可附页,如无另行约定事项,请写上“以下无正文”)。以下无正文